簡介
2016年
新羅區治理“餐桌污染”建設 “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為深入開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進一步提高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保障人民民眾飲食安全,制定2016年方案如下:
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實施《福建省建設“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14~2016)》(閩政〔2014〕30號),持續開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推動全區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確保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
目標任務
一畜禽生產環節
治理指標:養殖場和屠宰場生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陽性檢出率控制在0.5%以內,本地產禽類產品質量安全抽查問題樣品檢出率控制在1%以內。
工作任務:
1.加強牲畜定點屠宰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執法檢查,監督企業嚴格執行生豬進場查驗、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問題產品召回、病害豬及不合格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等管理制度,查處不法行為。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嚴格執行動物檢疫員進駐定點屠宰廠(場)制度,把好檢疫關。(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2.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建設。創建省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範場,加大推廣示範力度,推進畜禽養殖標準化工作。(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3.開展畜禽養殖非法用藥專項整治。加大畜禽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力度,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問題企業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懲重處畜禽養殖使用禁用藥物和違禁物質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飼料生產企業專項監督檢查和產品抽檢,查處飼料生產非法添加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4.開展病死畜禽治理整頓。加強養殖源頭管理,推進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監督養殖戶無害化處理病死豬;建立健全病死畜禽舉報制度、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制度和非法處置病死畜禽養殖場黑名單制度,開展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生豬的養殖場(戶)(責任單位:區農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打擊生產銷售病死豬違法犯罪行動,搗毀非法經營網路,嚴厲查處違法犯罪活動。(責任單位:區農業局、新羅公安分局)。
5.強化生豬“瘦肉精”管控。加強生豬養殖場和屠宰場“瘦肉精”日常管理,對牲畜定點屠宰場、年出欄生豬萬頭以上規模的養殖場100%實施“瘦肉精”監測,開展生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監督抽檢,實行“檢打聯動”機制,一旦檢測發現不合格樣品立即啟動執法程式,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瘦肉精”的犯罪行為。(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6.開展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大力推廣漏縫地面、乾清糞、免沖洗等生態養殖技術,指導推廣以沼氣為紐帶的能源生態型、能源環保型及微生物發酵床零排放等生態養殖式,督促指導各地改造可養區記憶體欄1500頭以上生豬養殖4個。(責任單位:區農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種植環節
治理指標:蔬菜農藥殘留抽檢超標率控制在5%以內, 主要水果和主產區茶葉質量安全抽查問題樣品檢出率穩定在 3% 以內,原糧衛生抽檢合格率 90% 以上。
工作任務:
1.加強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按照主要農產品品種、區域分布和土地利用類型,建立40個農產品產地環境定位監測點,開展產地環境監測,掌握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狀況及變化趨勢,加強修復技術研究與推廣套用,改善產地環境質量。(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2.加強農藥監督管理。重點針對蔬菜、水果、茶葉等品種,集中力量開展農藥及農藥使用整治,全面排查農藥殘留風險隱患,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禁用農藥的行為;嚴格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加大農藥市場巡查力度,打擊違法銷售使用禁用農藥,規範生產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3.加強農業標準化建設。指導園區加強生產過程標準化管理,按照標準開展生產活動;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生產經營主體為重點,示範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責任單位:區農業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推進農藥監管平台建設。創新監管手段,通過建立健全農資經營誠信檔案和購銷台帳制度,對主要農作物所使用的農藥實行統一管理。(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5.加強質量安全監測預警。組織對鎮(街)的蔬菜、蘑菇、水果、茶葉進行質量安全監測,實行“檢打聯動”機制,一旦檢測發現不合格樣品,立即啟動執法程式調查處理。(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6.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定期對糧食收購、儲存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中的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抽查與監測,組織開展收穫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責任單位:區糧食局)
三水產養殖業
治理指標:主要水產品養殖環節藥物殘留抽檢合格率達95%以上 。
工作任務:
1.開展違法添加禁用物質專項整治。以水產養殖企業、獲“三品一標”認證的水產養殖場、健康養殖示範場、出口水產品原料備案場為重點,加大監督抽查、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力度,督促養殖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對違法用藥的育苗、養殖單位開展治理整頓,嚴厲打擊使用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孔雀石綠、氯黴素、人用抗生素等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2.加強產地水產品和水產苗種質量安全監督抽查。配合省、市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檢測孔雀石綠、氯黴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等藥物,對藥物殘留抽檢超標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3.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強化檢打聯動、聯合執法和案件督辦機制,組織各鎮(街)開展水產養殖執法專項行動,強化水產品質量安全違法案件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確保水產品藥殘超標案件100%依法查處。(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4.開展快速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加大資金投入,推廣水產品快速檢測設備的套用。(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5.推進漁業標準化工作。繼續開展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工作,加強無公害水產品管理,提高無公害漁業產品認知度。(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6.開展宣傳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和養殖技術培訓,指導養殖生產者科學養殖、合理用藥,提高水產養殖戶的質量安全意識和健康養殖技術。(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四飲用水
治理指標:瓶(桶)裝水質量安全抽查問題樣品檢出率控制在9% 以下 。
工作任務:
1.加強學校飲用水衛生監管。組織開展學校、托幼機構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學校、托幼機構開展供水設施的清洗和消毒;開展學校飲用水監督抽檢,保障學生飲用水安全衛生。(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衛計局)
2.加強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監管。組織開展瓶(桶)裝飲用水生產企業專項檢查,嚴厲查處違法行為,提高瓶(桶)裝飲用水安全衛生水平。(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
五食品生產環節
治理指標:成品糧、食用油、肉製品、蛋製品、酒類、腐竹等產品質量安全抽查問題樣品檢出率控制在3%以下。
工作任務:
1.開展食品生產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在食品生產環節開展“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徹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採取針對性措施深入開展治理,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防範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
2.強化重點產品監管和整治。繼續加強肉製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高風險食品和包裝飲用水、豆製品、蜜餞、糕點、炒貨等抽檢合格率偏低食品的監督管理,重點整治“兩超一非”、塑化劑、摻雜摻假、致病菌、標籤標識等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生產行為。(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
3.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頓。集中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數量,掌握狀況,健全檔案;開展分類整治,按照分步推進、分類處理原則進行治理整頓;探索簡化準入審核程式,加強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和日常監督檢查,嚴格落實生產主體安全責任;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示範點建設工作,在年底前至少建成1個小作坊示範點,扶持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優質傳統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創牌發展。(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檢查。定期開展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執法檢查,開展重點產品抽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年底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量化分級管理等級評定“C級”以上的比例達到100%。(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
六食品流通環節
治理目標:食品經營單位全面執行進貨查驗制度,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市場經營秩序明顯好轉。
工作任務:
1.全面加強食品市場監管。強化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建設,監督和指導經營者嚴格執行進貨查驗、經營台帳、如實記錄查驗情況、質量承諾等食品安全制度,誠信經營;加強臨過期食品和不安全食品退市監管,監督食品經營企業對不合格食品實行退市,指導建立食品消費提示制度;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打擊銷售無合法來源食品、過期食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
2.開展食用農產品入市後監管。開展各鎮(街)食用農產品入市監管專題培訓;組織開展一次全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配合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3.創建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示範點。全年創建2個省級、1個市級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可追溯管理示範點,組織指導食品商場、超市、連鎖經營便利店、專賣店全面建立預包裝食品電子台帳管理制度,年末覆蓋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
4.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以“兩節”“兩會”食品藥品“迎春”行動、校園及周邊“春雨”行動、食品藥品犯罪“百日攻堅”、肉品“溯源行動”等專項整治行動為著力點,依法嚴厲查處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過期變質等問題食品的違法行為;強化農村食品市場治理工作,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掃雷”行動。(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配合單位:區教育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5.深化農村食品市場治理整頓。以農村食品批發市場、鎮集貿市場、小超市、食雜店為重點場所,以民眾日常消費食品、兒童食品為重點品種,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深入排查風險隱患,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辦一批食品違法案件,規範農村食品市場秩序。(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配合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6.加強食品倉儲冷庫管理。制定冷凍冷藏食品生產經營者管理規範,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開展冷凍庫及冷凍冷藏食品專項整治,督促食品倉儲冷庫嚴格執行進貨台帳登記、證明查驗等管理制度,嚴厲打擊儲藏非法食品特別是病死豬肉和非法入境肉類產品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
七餐飲服務業
治理指標:各類餐飲服務單位的經營條件達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加工過程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規定,餐具抽檢衛生指標合格率達到90% 以上。
工作任務:
1.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強化對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食堂的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培訓食堂管理人員,督促學校改善餐飲服務設施、嚴格執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開展專項整治,打擊校園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的違法經營行為,堅決防範學校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區教育局)
2.開展餐飲業綜合治理整頓。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對餐飲服務單位,重點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對學校食堂、農家樂旅遊點、小餐飲,重點打擊使用病死肉、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和工業用鹽的行為;對洋快餐連鎖企業和中央廚房,重點打擊不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的行為。(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相關職能部門)
3.開展節假日餐飲業執法檢查。在元旦、春節等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重點對接待賓館、大中型餐飲服務單位和旅遊景點餐飲單位,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加強對農村自辦宴席等集體聚餐活動的指導,防範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相關職能部門)
4.開展餐飲服務標準化建設。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示範建設,創建1條餐飲食品安全示範街和 10 家示範店;在餐飲服務企業推行“明廚亮灶”。(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
5.開展餐飲業食品監督抽檢。加大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的問題產品、可疑產品和社會關注熱點產品的抽檢度,及時公布抽檢結果(責任單位:區食藥監局)。開展餐飲具集中式消毒單位餐飲具抽檢,對抽檢不合格產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單位。(責任單位:區衛計局)
八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建設
1.區農業局負責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將信息化管理手段引入生產環節,落實主體追溯標識管理制度,方便消費者查詢可追溯農產品的生產經營主體相關信息。
2.區農業局負責加強對水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企業的日常管理與監督檢查,延伸追溯信息管理平台的套用,進一步擴大追溯企業和品種。
3.區食藥監局負責指導督促企業規範落實可追溯台帳記錄製度,推動部分具備條件的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實施可追溯制度的電子化改造。
九其他有關工作
1.加強農業及食藥監基層監管能力建設。配足配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監管專職幹部,採取“分級培訓、分級管理”的辦法,積極開展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基層監管人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能力。(責任單位:區農業局,區食藥監局;配合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2.開展打擊食品犯罪專項行動。在全區範圍組織開展打擊肉製品、豆麵製品、調味品、酒類、火鍋食品、泡發食品六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為,集中偵辦一批食品安全重點案件,取締“黑窩點”、“黑作坊”和“黑工廠”,強化刑事責任追究,嚴懲重處違法犯罪分子。(責任單位:新羅公安分局、區食藥監局、區農業局)
3.開展食品違法犯罪專項監督活動。各監管部門研究確定工作重點,組織開展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協作配合,建立食品藥品領域案件“網上移送、網上受理、 網上監督”制度,完善重大疑難案件協商協查、聯查聯動、 情況通報等長效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開展司法監督,對國家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依法懲處。(責任單位:區檢察院、新羅公安分局、區食安辦、區農業局、區食藥監局)
4.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開展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增加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數量,監測覆蓋到全部鄉鎮、街道,對暴發性食源性疾病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開展監測評估和風險交流;加強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與預警,及時通報風險監測情況和重要風險。(責任單位:區衛計局、區農業局、區食藥監局、區糧食局)
保障措施
一周密組織部署。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標任務要求,結合實際,實化細化目標任務,嚴格落實責任,科學安排工作進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目標任務。
二加大資金投入。安排專項資金用於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檢驗檢測、風險防控、質量安全追溯體系、風險監測等工作。區直有關部門要調整預算支出結構,列出專項經費開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
三加強協調配合。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工作格局,提高監管合力。區、鎮(街)食安辦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及時協調明確監管職責分工,消除監管盲區死角,防止推諉扯皮。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堅決查處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推進。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消費提示和風險警示,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與媒體溝通,妥善做好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輿情應對,主動回應社會關切。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識和科學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