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則

2015稅則

《2015稅則》是2015年經濟日報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
  • 別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編委會 編 
  • 出版時間:2015年1月1日
  • 出版社:經濟日報出版社
  • ISBN:9787802577466
  • 定價:280 元
內容簡介,目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

內容簡介

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
本書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015年最新調整的進出口關稅稅率編制而成。出於海關監管工作的需要,2015年對進出口商品商品編碼、關稅稅率、監管證件進行了重大調整,因此本書2015年進出口商品商品編碼、關稅稅率、監管證件也相應進行了重大調整。最新商品編碼、最新關稅調整盡在本書體現。全書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關稅稅則》在海關稅則8位編碼的基礎上加列了10位編碼、11位編碼。包括貨品名稱、進口稅率(最惠國稅率、中巴稅率、普通稅率)、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計量單位、監管條件以及準確規範的英文商品名稱各欄,並加列了進口協定、特惠、暫定稅率表、進出口申報說明等以及2015年出口稅則。第二部分匯集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等相關部委最新頒布的有關外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並配有準確的英文翻譯。

目錄

為便於使用本書,現說明如下:

第一部分

為《關稅稅則》:
第1列為“稅則號列”,其8位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完全一致,並在此基礎上增加了海關的10位數編碼。
第2列為“貨品的中文名稱”。
第3列為“進口稅率”,其中第1欄是最惠國稅率,適用於原產於世貿組織成員或與我國簽有互惠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地區進口的貨物;第2欄是中巴稅率,適用於原產於巴基斯坦部分進口的貨物;第3欄為普通稅率,適用於原產於上術1、2欄以外國家或地區進口的貨物。
第4列為“增值稅率”,欄目空白時為免徵,其他分為13%和17%兩種。
第5列為“出口退稅率”,欄內數字表示相應退稅稅率。
第6列為“計量單位”,為海關統計使用的法定計量單位。
第7列為“監管條件”,相應的代碼表示在一般貿易進口或出口時應向海關提交的監管證件代碼,具體名稱參見本書《監管證件與名稱代碼表》
第8列為“貨品的英文名稱”。
本稅則各欄目的稅率均為從價稅(**除外)。
本稅則稅率欄目內的**表示從量稅、複合稅,具體稅率參見附屬檔案2
本稅則稅率前標有*的,表示該稅率為實行進口關稅配額的商品的配額外稅率,配額內稅率參見附屬檔案3
本稅則在稅號前標有*的,表示該稅目的部分商品憑信息產業部出具的用於信息技術產品的證明,可按本稅則附屬檔案4的稅率計徵稅款

第二部分

匯集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等相關部委最新頒布的有關外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並配有準確的英文翻譯。
中英文對照的參考,有利於相關人員更好掌握進出口貿易管理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為方便讀者在海關報關和計算關稅,本書另含有報關自動化系統常用代碼表及海關計稅方法兩部分。

第三部分

本書添加了報關必須填寫的“申報說明”即海關總署最新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規範申報目錄》的全部內容。
讀者可通過本書或光碟查找到海關進出口稅則的有關數據資料及相關中英文法規。
歸類總規則
第一類活動物;動物產品
第一章活動物
第二章肉及食用雜碎
第三章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
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動物產品
第五章其他動物產品
第二類植物產品
第六章活樹及其他活植物;鱗莖、根及類似品;插花及裝飾用簇葉
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塊莖
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堅果;柑桔屬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第九章咖啡、茶、馬黛茶及調味香料
第十章穀物
第十一章制粉工業產品;麥芽;澱粉;菊粉;麵筋
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實;雜項子仁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稻草、千稈及飼料
第十三章蟲膠;樹膠、樹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十四章編結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產品
第三類動、植物油、指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十五章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四類食品;飼料、酒及醋;菸草、菸草及菸草代用品的製品
第十六章肉、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小學生無脊椎
第十七章糖及糖食
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製品
第十九章穀物、糧食粉、演粉或乳的製品;糕餅點心
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製品
第二十一章雜項食品
第二十二章飼料、酒及醋
第二十三章食品工業的殘渣及廢料;配製的動物飼料
第二十四章菸草、菸草及菸草代用品的製品
第五類礦產品
第六類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的產品
第七類塑膠及其製品;橡膠及其製品
第八類生皮、皮革、毛皮及其製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似容器;動物腸線製品
第九類木及木製品;木炭;軟木及軟木製品;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製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第十類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紙或紙板;紙、紙板及其製品
第十一類紡織原料及紡織製品
第十二類鞋、帽、傘、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製品;人造花;人發製品
第十三類石料、水泥、石棉、雲母及類似材料的製品;陶瓷產品;玻璃及其製品
……
稅則,是一國政府通過立法程式制定並公布實施的應稅、免稅商品種類劃分,按商品類別劃分的表構成稅則。稅則制度,即一國政府制定關稅稅則所採取的方式。以稅率欄目及欄目數量分類,稅則制度分進口稅則、出口稅則,單式、複式稅則。以制定是否受其他國家約束分為自主的與協定的稅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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