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

《2014年度上海金融檢察白皮書》是由上海市檢察院於5月5日發布的公文。據《白皮書》顯示,2014年本市金融犯罪案件總量較2013年上升超四成,各金融犯罪案件明顯,如騙貸、非法集資等,均藉助新概念、新業務、新產品等實施的犯罪逐步蔓延。

2014年,上海市檢察機關共受理金融犯罪審查逮捕案件1245件/1395人,金融犯罪審查起訴案件2063件/2378人,較2013年分別上升46.2%和47.8%。案件共涉及6類25個罪名,包括金融詐欺類犯罪1823件,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犯罪192件,擾亂市場秩序類19件,金融從業人員職務犯罪21件。
檢察官分析,金融犯罪案件特點明顯。
特點一:非法集資案件增幅較大,多假借理財產品為名實施。2014年全市共受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56件,集資詐欺案14件,案件數量相較於2013年分別上升195%和75%。其中,借理財產品之名實施非法集資的案件多達27件,案值27.1億餘元,多起案件的理財產品有銀行工作人員參與銷售。
特點二:騙貸類案件持續上升,風險來源依然集中。2014年全市受理騙取貸款案27件,總案值高達47億餘元、是上一年10倍之多。除銀行外,小額貸款公司、信託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也受到騙貸犯罪的侵害。
特點三:證券犯罪查處力度加大,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和內幕交易上升。2014年全市受理證券犯罪案件26件,比2013年的17件上升53%。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和內幕交易案件激增,共有18件21人和3件5人。
特點四:保險詐欺案件多發,政策性農業保險中首現騙保案。2014年全市受理保險詐欺案25件,是上一年2.5倍。其中車險是發案最為集中的險種,全年利用車險詐欺的有18件,占保險詐欺案的72%。
特點五:金融從業人員犯罪案件歷史最多,達84件109人。從機構分布看,保險業41件,銀行業(含信託)25件,證券業18件。案件類型多出現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兩個罪名,分別為26件41人和19件22人。由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偵查的案件共9件,其中受賄罪6件7人、貪污罪2件2人和行賄罪1件1人。
特點六:自貿試驗區內金融犯罪多虛構貿易背景,個別借新概念實施。自貿試驗區內的金融犯罪,數量可控,反映出自貿區各項改革措施的有效性。檢察官分析,兩個現象值得特別關注,一是自貿區內金融犯罪多採用虛構貿易背景的方式實施犯罪,部分犯罪分子藉助離岸公司、離岸賬戶虛構貿易背景實施逃匯、信用證詐欺、騙取出口退稅等犯罪。此外,自貿區金融改革中出現的新概念被犯罪分子藉以炒作並實施犯罪。如路某在自貿試驗區註冊一家資產管理公司後,利用部分公眾對相關概念與政策不甚了解,刻意曲解負面清單,謊稱其公司可以在自貿區從事負面清單未涉及的外匯保證金交易,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0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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