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市城鎮居住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已經開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年居民參保及報銷政策宣傳
- 開始時間:2013年
簡介
參保範圍
參保繳費
醫療機構 | 起付標準(自負) | 基金支付比例 | 個人支付比例 |
社區衛生機構 | 100元 | 80% | 20% |
一級醫療機構 | 150元 | 80% | 20% |
二級醫療機構 | 200元 | 75% | 25% |
三級醫療機構 | 400元 | 70% | 30% |
2013年我市城鎮居住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已經開始。
醫療機構 | 起付標準(自負) | 基金支付比例 | 個人支付比例 |
社區衛生機構 | 100元 | 80% | 20% |
一級醫療機構 | 150元 | 80% | 20% |
二級醫療機構 | 200元 | 75% | 25% |
三級醫療機構 | 400元 | 70% | 30% |
2013年我市城鎮居住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已經開始。簡介全市廣大城鎮居住人員朋友們:你好!我市城鎮居民醫保已於2009年7月啟動。目前有5萬多人參加了城鎮居住人員醫保,近三萬人次城鎮居住人員患者報銷了住院醫療費,...
(一)宣傳發動,培訓部署階段(2013年9月1日-9月30日)1、廣泛宣傳動員。通過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開闢專欄、在公眾集中地和社區開展宣傳諮詢、印發宣傳單等方式,向全縣居民宣傳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政策、參保人的權利與義務,...
威縣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分別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工作,根據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0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部門頒布的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文字號 渝府辦發〔2013〕...
為引導廣大參保患者合理、方便就醫,減輕全市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合理支出醫療費用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13〕259號)和《關於進一步完善分級診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14〕20號)...
並將大病保險支付信息及時反饋至醫保結算信息系統; 大病保險承保的商業保險機構應合理設定經辦機構,配備專業服務人員,加強經辦管控,提升服務效率,與醫保經辦機構一起做好大病報銷資格審查、醫藥費用審核報銷、結算支付、政策宣傳和業務諮詢...
同時,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確保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工作的政策宣傳、人員培訓、擴面征繳、定點服務機構監管、信息化建設和市內外稽核等相關費用的落實。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和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
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切實加強政策宣傳,使參保職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趨於合理,要嚴格執行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分級診療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確保分級診療制度得以規範、有效落實。二、分級診療和轉診程式 (一)分級診療...
新入學的大學生在參加我市大學生醫保時,已經參加了當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仍在待遇享受期的,在享受完當地居民醫保或新農合的相關醫療待遇後,個人自付部分按照我市大學生醫保政策在給予報銷。由於這是我市大學生醫保...
《雲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宣傳提綱》是一份政府性檔案。2014年6月1日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併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不在區分戶口性質。現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主要政策進行如下宣傳解釋:1、參保範圍:年滿...
承保機構協助配合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共同做好城鄉居民醫保的宣傳發動、業務諮詢、參保登記、費用征繳、信息錄入、醫療費用的審核和報銷、網上結報、統計、大病保險的理賠等相關工作。第二十二條 大病保險實施過程中須遵守三個原則...
報銷政策 指由社會保險按比例補償職工居民醫療費用、生育費用和工傷治療費用的行為。社保報銷主要包括醫療保險報銷、生育保險報銷和工傷保險報銷三部分。社會醫療保險報銷辦法各地有一定差異。醫療報銷 一、門診 (一)使用醫保卡到門診看病,...
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直接關係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很強。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加強對試點中好的做法和經驗的總結推廣,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
第二十七條 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城鄉居民醫保的組織參保、基金籌集和征繳等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轄區內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基金征繳、信息變更、政策宣傳等工作。市人民政府將城鄉居民醫保組織參保和基金征繳等工作...
第四十一條辦理居民醫療保險登記的組織機構、單位,按《暫行辦法》規定的職責和我市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的推進計畫,負責宣傳、動員和組織居民參保。具體職責為負責轄區或管理範圍內居民的參保登記、醫保證、卡發放、信息變更、續保繳費和諮詢...
扶貧部門負責提供全市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對象名單,協助做好醫療救助基金資助參保對象的參保組織實施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協助做好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各類學校應當做好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宣傳發動工作,積極配合社保部門(居、村委會...
第七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為城鄉居民醫保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城鄉居民醫保組織參保和基金籌集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組織轄區內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登記、繳費續保、政策宣傳等工作。各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根據參保籌資...
各行政村、居委會負責轄區內城鄉醫保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參保工作。第二章 基金籌集 第七條 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以下簡稱城鄉醫保基金)。城鄉醫保基金不設個人賬戶,主要用於參保人在保險期限內因疾病、意外事故以及符合計畫...
2024年3月5日,《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說,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發展歷史 2023年10月19日,國家衛健委表示,2020年到2022年,中國城鄉居民醫保住院費用的政策範圍內的報銷比例提高了約5%。醫保補助 2013年 國務院總理...
民政部門負責做好城鎮特困居民的參保補助和醫療救助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做好在校學生的參保宣傳,協助做好參保登記工作。藥品監督部門負責加強對社區醫療機構及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管,探索社區藥品統一配送網路建設。殘聯負責做好...
鄉(鎮)政府、社區負責本轄區內參保居民個人費用的征繳以及宣傳動員居民參加醫療保險等有關事宜。第八條 財政部門負責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助資金的預算安排和補助資金撥付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對居民中低保戶、城市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門診慢性病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不低於65%,實行定點治療、限額管理。具體辦法由各省轄市制定。第十六條 住院醫療待遇。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下由個人支付;起付標準以上由住院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
鄉(鎮)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一)宣傳、動員城鄉居民參加醫療保險,負責註冊登記及醫療保險證發放工作;(二)負責城鄉居民個人繳費的歸集並及時上交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三)負責參保居民醫藥費用的審核、上報工作;(四)收集、...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主管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加強對社會醫療保險知識的宣傳,提高全民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積極性,逐步實現社會醫療保險全覆蓋。本市報紙、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
宣傳也沒有把具體的理賠標準發給農民,使得他們在理賠時,看到那么多藥費不能理賠一些農民有被欺騙上當的感覺。制度 首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程式繁瑣。 其次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程式也很繁瑣。城鎮居民的醫保都是可以拿來抵押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