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條文釋解

2012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條文釋解

《2012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條文釋解》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2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條文釋解
  • 作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09339831
  • 定價:39 元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全程參與民事訴訟法修改。《2012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條文釋解》特色清晰的導讀,了解民訴修改概貌;逐條對修改決定的條文進行釋解,了解修改的每一個細節;附錄法工委的草案說明、立法匯報等資料。推薦說明:針對民訴修改,闡明來龍去脈來自立法機關的釋解。

圖書目錄

導讀: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幾個主要問題
民事訴訟法修改決定條文釋解
一、【民事訴訟中誠實信用原則】
二、【民事檢察監督】
三、【刪除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四、【修改協定管轄】
五、【增加公司訴訟管轄】
六、【擴大應訴管轄適用範圍】
七、【修改下交管轄】
八、【迴避情形】
九、【民事公益訴訟制度】
十、【第三人撤銷之訴】
十一、【委託訴訟代理人範圍】
十二、【證據種類】
十三、【當事人及時提供證據義務】
十四、【公證證明作為證據的效力】
十五、【證人證言】
十六、【鑑定及鑑定人】
十七、【證據保全】
十八、【修改留置送達】
十九、【強制性教育措施】
二十、【因增加了行為保全制度而修改的內容】
二十一、【訴訟中保全制度】
二十二、【訴訟前保全制度】
二十三、【保全範圍、保全措施和解除保全條件】
二十四、【虛假訴訟和惡意串通逃避執行】
二十五、【拒不協助調查、執行的強制措施】
二十六、【起訴狀和答辯狀應記明事項】
二十七、【先行調解】
二十八、【人民法院對起訴分別情形處理】
二十九、【審查起訴】
三十、【開庭前準備】
三十一、【法庭調查】
三十二、【製作判決書】
三十三、【裁定適用範圍和製作要求】
三十四、【裁判文書公開】
三十五、【簡易程式適用範圍】
三十六、【簡易程式可以用簡便方式傳喚、送達和審理案件】
三十七、【小額訴訟程式】
三十八、【簡易程式轉為普通程式】
三十九、【二審可以不開庭審理的情況】
四十、【對抗訴案件進行判決、裁定】
四十一、【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
四十二、【確認調解協定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四十三、【當事人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四十四、【申請再審事由】
四十五、【人民法院對再審申請進行審查的程式和再審案件審理法院】
四十六、【調解書再審】
四十七、【修改當事人申請再審期限】
四十八、【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和檢察建議】
四十九、【當事人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五十、【人民法院審理抗訴案件】
五十一、【終結督促程式】
五十二、【執行和解】
五十三、【民事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
五十四、【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五十五、【發出執行通知與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間】
五十六、【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
五十七、【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產】
五十八、【刪除涉外契約或者財產權益糾紛協定管轄和應訴管轄的規定】
五十九、【修改向我國領域外送達訴訟文書方式】
六十、【修改涉外民事訴訟財產保全的規定】
附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2012年8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2年8月31日)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2011年10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2012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2012年8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2012年8月30日)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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