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2012年固始縣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
通 知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詳細內容
2012年固始縣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頓
(一)繼續開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集中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在飼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藥物和物質、在畜禽水產品養殖、運輸環節濫用抗生素及禁用藥物、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成分、在火鍋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行為,加大對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違反標準制售食品添加劑問題的治理力度。重點加強面及麵製品、肉及肉製品中食品添加劑監測,嚴格落實速凍面米製品國家安全標準。落實“瘦肉精”監管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持續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嚴厲打擊活畜養殖、收購販運和屠宰環節添加使用“瘦肉精”違法行為。認真檢查評估“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鞏固和擴大成效,嚴防反覆。嚴格實行三聚氰胺管理制度,禁止食品和飼料企業購買三聚氰胺。全面排查和嚴厲整治帶有行業共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堅決防範食品安全區域性、系統性風險。(責任單位:縣質監局、農業局、畜牧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
(二)深化重點品種綜合整治。繼續深化乳製品、食用油、肉類、酒類、保健食品綜合治理。持續打擊“地溝油”、“問題奶粉”等嚴重違法犯罪活動。重點加強蔬菜、肉製品、速凍食品、小食品、飲料和飲用水專項執法,加大風險監測、監督抽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實施乳製品、肉製品、豆製品、蔬菜四大放心工程。開展生鮮乳收購管理整治行動、豆芽及豆製品專項整治行動、清真食品專項整治行動。實施行業清理,整頓不符合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規範生產加工企業自檢行為,提高企業風險控制能力。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積極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工作(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農業局、宗教局、公安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開展重點場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針對食用農產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城鄉結合部、工地等場所、部位,以及中國小校、幼稚園、醫院、交通樞紐、旅遊景區、商場超市及其周邊,開展重點場所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清理、取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窩點”,依法查處從非正規渠道進貨的食品經營單位。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畫實施過程中的食品安全監管,重點治理中國小校和幼稚園食堂及其周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隱患。集中開展一次小作坊、小攤販專項整治行動,整頓規範其生產經營行為。對節日性、季節性食品流通市場,集中開展食品流通環節儲放條件專項整治行動,確保銷售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單位:縣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教體局、公安局。)
(四)開展農獸藥殘留專項整治。加強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全過程管理和農業投入品管理。強化檢打聯動,查處違法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等行為,堅決打擊無證照制售假劣農藥、獸藥的“黑窩點”。加強食用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監測,強化小麥等主要糧食品種質量安全監管,確保糧食質量安全。重點加強蔬菜種植環節違規使用農藥行為整治工作。加大農藥經營監管力度,積極推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制度。制定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畫。開展產地環境監測評價工作。加強農產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管理,嚴禁廢水、廢液、廢渣非法排放。(責任單位:縣農業局、畜牧局、工商局、質監局、糧食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環保局。)
(五)開展以生豬為主的畜禽屠宰專項整治。強化活禽、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集中開展“病死豬”專項打擊行動,嚴懲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冒用或使用偽造定點屠宰證書或標誌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私屠濫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行為的打擊力度。查處加工、出售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肉品等行為。嚴把市場準入關,進一步規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全面完成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審核清理工作任務。加強對屠宰場所的監督檢查,督促屠宰企業落實進場查驗、來源和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問題產品召回、病害畜禽及產品無害化處理等制度。加強屠宰廠(場)治污設施管理,確保生產廢水、固體廢物無害化處置到位。(責任單位:縣商務局、工商局、質監局、畜牧局、公安局、環保局。)
(六)開展調味品專項整治。嚴格實施調味品生產許可制度和生產經營主體準入制度。加強對食品調味品標識標註管理。進一步完善調味品檢測標準和檢測方法,開展重點調味品專項監測。依法查處調味品虛假標註行為,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食醋、醬油、料酒等常用調味品的行為;依法查處和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單位。(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林業局。)
(七)開展餐飲具、食品包裝材料專項整治。對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加強對消毒工藝流程、使用消毒產品以及消毒餐飲具包裝和標籤內容等的監督檢查。依法打擊無照從事餐飲具集中消毒經營服務行為,取締不具備食品安全基本條件、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餐飲具消毒企業。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重點查處使用不合格餐飲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規範等問題。針對食品用紙、塑膠等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進一步完善質量安全檢測方法、標準。查處生產加工不合格產品的行為,依法取締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包裝材料的“黑窩點”。(責任單位:縣衛生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執法
(八)加大刑事司法打擊力度。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健全監管部門向公安部門移送案件線索機制,實現案件信息共享,堅決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各監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公安部門的偵查、檢察院的起訴和法院的審理工作,堅決追究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責任單位: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
(九)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各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生產經營者的執法檢查,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直至停產整改、吊銷證照;對隱瞞食品安全隱患、故意逃避監管等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堅決杜絕以罰代管、縱容包庇等行為。加強日常監管,增加和擴大食品安全監督抽查、市場巡查、執法抽檢的頻次、範圍,深入排查食用農產品生產、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進出口等環節的食品安全隱患。強化收購糧食質量監測和庫存糧油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加強進出境食品安全監管和進口食品後續監管,嚴厲查處非法進出口食品、食用農產品行為。進一步完善流通環節抽樣檢驗和快速檢測制度。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環境監察,排查治理污染隱患。(責任單位:縣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糧食局、科技局、環保局。)
(十)提高監管執法能力。重點加強行政執法部門食品安全監管專職專業隊伍建設,推進公安部門食品安全執法專職隊伍建設。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保障監管執法裝備、檢測設備和辦案經費。加強基層執法力量和技術裝備建設,進一步提高監管執法能力。(責任單位:縣編辦、公安局、財政局、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各鄉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三、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十一)健全綜合協調機構。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設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的通知》(豫政辦文〔2011〕32號)要求,健全縣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按照“職能清晰、主輔分明、條塊銜接、體系完整”的原則,上半年切實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辦事機構,落實編制、人員和經費,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隊伍建設,確保建立縣、鄉、村三級貫通、上下對口、協調一致、高效統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責任單位:縣編辦、縣政府食安辦,各鄉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十二)明確監管職責。各鄉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細化任務分工。重點針對小作坊、小攤販、前店後廠、現場制售等未能實現監管覆蓋的生產經營活動,逐項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要求,堵塞監管漏洞。明確餐飲服務監管職責,上半年要完成縣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餐飲服務監管職能調整和工作交接。(責任單位:縣編辦、縣政府食安辦、縣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各鄉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
(十三)加快基層監管體系建設。推進監管重心下移,重點落實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委會、社區的食品安全職責。探索建立縣政府食品安全辦、各監管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工商所、衛生室、農技站、畜牧獸醫站等機構的聯防聯動機制,構建分區劃片、包乾負責的監管責任網和民眾監督網,補牢基層監管薄弱環節。(責任單位:縣編辦、縣政府食安辦,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四、夯實食品安全監管基礎
(十四)完善食品安全政策。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快推動出台《河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切實將食品安全薄弱環節的監管納入法制化軌道。修訂出台《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出台《河南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試行)》、《河南省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暫行辦法》,研究制定牛、羊、禽類的屠宰管理規定,不斷推進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設。(責任單位:縣政府法制辦、食安辦,縣商務局、宗教局。)
(十五)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加大食品安全標準宣傳力度,貫徹落實國家新頒布的標準。密切跟蹤評價標準執行情況,分析歸納標準缺失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標準制定、修訂需求。重點做好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工作,完善申報、評審、備案、公示程式,確保食品企業標準科學合理。組織開展糧油食品、米麵製品、土特產品等我省特色食品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為企業生產經營和監管部門執法提供依據。(責任單位:縣衛生局、質監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農業局、糧食局。)
(十六)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評估體系建設。加快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建設,利用縣疾控、醫療、食品安全檢測機構和監管執法信息系統,進一步完善全縣風險監測網路,逐步從鄉鎮、街道辦事處延伸到村、社區,覆蓋食品安全全過程。制定實施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加強對以食物中毒為主的食源性疾病發病趨勢及病因的分析,強化對糧食、肉類、蔬菜以及速凍食品、乳製品、豆製品、食用油等重點行業、重點品種的風險評估和風險預警。加強部門協作和監測信息交流,提高監測評估實際效能,為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執法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提供技術支撐。(責任單位:縣衛生局、農業局、畜牧局、質監局、工商局、糧食局。)
(十七)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統籌縣質監、農業、畜牧、糧食、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推進全縣檢驗資源整合,避免重複建設。鼓勵發展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嚴格檢驗檢測機構認證和管理,協調推動檢驗檢測機構之間實現結果互認、資源共享,切實提高檢驗資源使用效率。規範檢驗檢測機構從業行為,提高服務和技術能力。支持企業建設檢驗檢測機構,提高企業檢驗檢測水平。(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委、財政局、科技局、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糧食局。)
(十八)建立食品安全監測統籌協調機制。加大財政投入,為監測工作提供經費保障。建立綜合監測工作機制,協調監管部門統籌安排抽檢範圍、品種、頻次。針對重點品種和大宗食品,組織開展綜合性食品安全抽驗和監測工作。依據綜合監測結果,加強食品安全綜合評價,加大隱患排查力度,提高風險防範能力。(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政府食安辦、縣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糧食局。)
(十九)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落實《固始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監管部門要分級制定本地、本行業應急預案,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回響原則,完善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機制和程式。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報送體系,細化信息報送時限、程式、責任等要求。加強輿情監測,認真核查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評估審核機制,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客觀。(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委宣傳部、縣政府食安辦、縣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
(二十)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平台,創辦固始食品安全專欄。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逐步實現各監管部門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推進建立食品生產質量安全動態監管體系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體系。推進肉菜、酒類電子追溯體系建設。(責任單位:縣政府食安辦、縣財政局、衛生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質監局、工商局、商務局、農業局、畜牧局。)
五、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二十一)健全企業生產經營監管制度。嚴格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進一步規範許可程式,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技術規範,逐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規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機構和人員行為。制定農村義務教育學生供餐準入條件,加強對集中供餐單位的源頭監管。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等食品安全標準,加大對食品標籤說明書的規範和管理力度,嚴厲查處違規冒用亂用品牌標識等行為。(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教體局。)
(二十二)強化食品企業內部管理。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企業健全內部質量安全管理機構,明確主管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不少於40小時培訓制度,檢驗等關鍵崗位必須持證上崗,切實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能力。集中開展一次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檢查活動。(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質監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三)加快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推進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建立誠信管理體系,開展誠信體系評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信用檔案,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加快推進質量信用平台建設,加大質量安全信用信息記錄發布力度。建立食品生產加工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加大對失信企業的懲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信用檔案,推動信用信息共享。發揮食品相關行業協會作用,推進行業自律。(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六、服務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二十四)加快推進產業升級。貫徹落實建設中原經濟區政策措施,按照《2012年河南省推進重點工程建設促進經濟結構調整行動方案》,圍繞主食產業化、肉製品提升等重大工程,實施食品工業行動計畫。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現代農業產業化集群發展的指導意見》(豫政〔2012〕25號),創建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提高農業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和集約化水平。培育發展“三高農牧”、“豫申糧油”等食品企業知名品牌,提高我縣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農業局、畜牧局、工商局、糧食局。)
(二十五)加強對小作坊、小攤販的規範引導。對小作坊、小攤販生產經營者,採取“淘汰一批、整改一批、規範一批”的分類措施,加強指導和服務,積極提供政策、技術、場所等支持,幫助其改善生產經營條件,鼓勵和引導食品個體從業人員進入固定場所從事生產經營。通過扶優汰劣、嚴格把關,使一批無證無照的生產經營戶達到依法合規要求。(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展和改革委、商務局。)
(二十六)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完善分類監管措施,切實提高食品企業的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指導企業建立完善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幫助查找事件發生原因,督促落實整改措施,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縣質監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七、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七)加大食品安全宣傳力度。認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宣傳教育工作。上半年組織開展3·15食品安全專題活動、“食品安全宣傳周”系列活動;下半年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活動,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組織新聞媒體集中宣傳縣委、縣政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措施及成效,增強民眾消費信心。大力倡導“人人需要安全食品、人人維護食品安全”的理念。(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政府食安辦、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十八)加強食品安全培訓教育。加強領導幹部食品安全培訓工作,提高政策水平和食品安全領導能力。上半年舉辦一期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的科級領導幹部培訓班,下半年舉辦一期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信息聯絡員培訓班。各有關監管部門要結合業務特點,定期組織監管人員開展不同類型的法律、法規、制度標準和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監管執法隊伍素質。充分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廣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消費者對食品安全風險的科學認知水平。(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政府食安辦、縣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農業局、商務局。)
(二十九)認真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線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饋程式。要設立專項獎勵資金,統籌使用,保證獎勵資金專款專用;規範獎勵額度審定、獎金管理和發放等工作程式,完善對舉報人的保護措施,確保及時核查舉報線索、及時兌現獎勵資金,廣泛調動人民民眾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積極性。(責任單位:縣政府食安辦、縣財政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十)強化社會監督。依託社區、村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監督員等民眾性隊伍,拓展社會監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徑。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加強正面輿論宣傳,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導食品安全問題,為食品安全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加強對各類媒體的管理,強化新聞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依法查處惡意炒作、捏造和散布虛假信息等行為。(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政府食安辦,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八、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三十一)落實政府責任。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要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對本地的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地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統籌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切實保障執法辦案和監管基礎能力建設經費。要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政府考核體系,完善上對下以及本級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制度,推動將食品安全納入幹部政績考核內容。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和目標,明確完成時限和考核指標,逐級落實任務和責任。(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食安辦。)
(三十二)強化部門監管責任。農業、畜牧、質監、工商、衛生、商務、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要切實履行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職責。各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各環節監管措施的銜接,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鄉鎮聯動的執法格局和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合力。要建立違法案件查處首責制,消除監管盲區、死角,堅決杜絕有案不查、推諉扯皮等問題。(責任單位:縣農業局、畜牧局、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商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公安局。)
(三十三)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強化監督檢查和督查督辦工作,將監督檢查結果納入食品安全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對工作不力、失職、瀆職或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政府、監管部門負責人及責任人、企業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應責任。制定獎勵辦法,對食品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鄉鎮、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責任單位:縣監察局、縣政府食安辦,各鄉鎮政府、各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