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2012年食品安全宣傳工作方案》,通過食品安全知識競賽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政策和科學技術知識,增強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監管的責任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的思想理念,提高全縣食品安全工作整體水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固始縣食品安全知識競賽方案
- 外文名:不詳
- 發布單位: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時間: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指導思想,具體內容,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2012年食品安全宣傳工作方案》,通過食品安全知識競賽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政策和科學技術知識,增強社會各界對食品安全監管的責任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的思想理念,提高全縣食品安全工作整體水平。
具體內容
一、組織單位
(一)主辦單位:固始縣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固始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固始縣科學技術協會。
(三)協辦單位:固始縣食品生產、加工和流通經營相關單位。
二、參賽單位和人員
(一)參賽單位:由縣藥監局、質監局、衛生局、商務局、工商局、糧食局、農業局、畜牧局、水利局、特產局、教體局、工信局、三高公司、糧油協會、茶葉協會、國源超市、西亞超市、華聯超市、國賓酒店、錦江酒店、維多利亞酒店、錦繡山酒店等22個單位組隊參賽。
(二)參賽人員:每隊1名領隊,3名隊員,由參賽單位在本單位及其下屬部門抽派人員組成。各參賽隊在9月21日前將參賽名單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同時領取複習參考資料。
三、比賽時間和地點
2012年9月28日上午8:00舉行預賽,地點另行通知。通過預賽,挑選前10名進行決賽。決賽地點在縣委會堂,時間另行通知。
四、觀賽人員
參賽單位及各鄉鎮辦事處、縣直各單位按分配名額指派人員觀賽。
五、競賽要求
(一)各代表隊參賽隊員服裝統一,按賽前抽籤順序依次就座,並組織好本單位人員到場觀看;
(二)參賽時隊員不準攜帶有關複習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隊員要求使用國語回答問題,回答問題的隊員起立,答題結束,回答人應說“回答完畢”;
(四)各代表隊基礎分為100分。
(五)競賽題目分為必答題、搶答題和風險題。
1、必答題分個人必答和小組必答。個人必答即各參賽隊的每個隊員必須回答的問題,依次由每個隊的三名隊員回答,回答正確的加10分,不正確的不加分不扣分。答題時間不得超過30秒,一名隊員答題時,其他隊員不能提示。小組必答由各隊推選一名隊員起立回答,其他隊員可提示或補充,回答正確的加20分,在30秒鐘內回答不上來,或回答錯誤的扣10分。
2、搶答題須在主持人宣讀完題目後,各隊方可按搶答器進行搶答,獲得搶答權的參賽隊由一名隊員起立回答,其他隊員可以提示和補充,回答正確的加10分,在10秒鐘內回答不上來,或回答錯誤的扣10分。主持人宣讀完題目,但沒有宣布“開始”就按鈴者視為犯規,犯規隊要取消下次搶答資格。
3、風險題分為50分、40分、30分三種題目,各代表隊可以選題作答,也可以不選。選題後就必須作答,一名隊員答題不準確,其他隊員可以補充或代為回答,回答正確的按所選分值加分,答錯、答題不完整或60秒內不能作答的要倒扣所選題目相應分值。
4、競賽結果由各代表隊的總分高低決定。若兩個隊分數一樣,且需要爭奪前三名的,通過加賽一題決出勝負,不影響其他隊比賽結果。
六、獎項設定
競賽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組織獎若干名。頒發獎牌、榮譽證書和獎品。對參加決賽而未獲得獎勵的隊員發給紀念品。
七、其他
仲裁委員會成員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指定。縣司法局選派兩名公證員到現場公證;縣政府辦負責邀請四家班子領導出席競賽現場並頒獎;文廣新局指派2名主持人主持競賽;縣電視台、早報社等新聞媒體作好現場直播和宣傳報導。
有參賽任務的單位按分配名額(另行通知)派員觀看決賽;無參賽任務的縣直單位和各鄉鎮、辦事處,指派一名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觀看決賽。
(一)主辦單位:固始縣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固始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固始縣科學技術協會。
(三)協辦單位:固始縣食品生產、加工和流通經營相關單位。
二、參賽單位和人員
(一)參賽單位:由縣藥監局、質監局、衛生局、商務局、工商局、糧食局、農業局、畜牧局、水利局、特產局、教體局、工信局、三高公司、糧油協會、茶葉協會、國源超市、西亞超市、華聯超市、國賓酒店、錦江酒店、維多利亞酒店、錦繡山酒店等22個單位組隊參賽。
(二)參賽人員:每隊1名領隊,3名隊員,由參賽單位在本單位及其下屬部門抽派人員組成。各參賽隊在9月21日前將參賽名單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同時領取複習參考資料。
三、比賽時間和地點
2012年9月28日上午8:00舉行預賽,地點另行通知。通過預賽,挑選前10名進行決賽。決賽地點在縣委會堂,時間另行通知。
四、觀賽人員
參賽單位及各鄉鎮辦事處、縣直各單位按分配名額指派人員觀賽。
五、競賽要求
(一)各代表隊參賽隊員服裝統一,按賽前抽籤順序依次就座,並組織好本單位人員到場觀看;
(二)參賽時隊員不準攜帶有關複習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隊員要求使用國語回答問題,回答問題的隊員起立,答題結束,回答人應說“回答完畢”;
(四)各代表隊基礎分為100分。
(五)競賽題目分為必答題、搶答題和風險題。
1、必答題分個人必答和小組必答。個人必答即各參賽隊的每個隊員必須回答的問題,依次由每個隊的三名隊員回答,回答正確的加10分,不正確的不加分不扣分。答題時間不得超過30秒,一名隊員答題時,其他隊員不能提示。小組必答由各隊推選一名隊員起立回答,其他隊員可提示或補充,回答正確的加20分,在30秒鐘內回答不上來,或回答錯誤的扣10分。
2、搶答題須在主持人宣讀完題目後,各隊方可按搶答器進行搶答,獲得搶答權的參賽隊由一名隊員起立回答,其他隊員可以提示和補充,回答正確的加10分,在10秒鐘內回答不上來,或回答錯誤的扣10分。主持人宣讀完題目,但沒有宣布“開始”就按鈴者視為犯規,犯規隊要取消下次搶答資格。
3、風險題分為50分、40分、30分三種題目,各代表隊可以選題作答,也可以不選。選題後就必須作答,一名隊員答題不準確,其他隊員可以補充或代為回答,回答正確的按所選分值加分,答錯、答題不完整或60秒內不能作答的要倒扣所選題目相應分值。
4、競賽結果由各代表隊的總分高低決定。若兩個隊分數一樣,且需要爭奪前三名的,通過加賽一題決出勝負,不影響其他隊比賽結果。
六、獎項設定
競賽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組織獎若干名。頒發獎牌、榮譽證書和獎品。對參加決賽而未獲得獎勵的隊員發給紀念品。
七、其他
仲裁委員會成員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指定。縣司法局選派兩名公證員到現場公證;縣政府辦負責邀請四家班子領導出席競賽現場並頒獎;文廣新局指派2名主持人主持競賽;縣電視台、早報社等新聞媒體作好現場直播和宣傳報導。
有參賽任務的單位按分配名額(另行通知)派員觀看決賽;無參賽任務的縣直單位和各鄉鎮、辦事處,指派一名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觀看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