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我局政府網站 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室。
報告信息
《條例》施行近2年以來,我局開展了認真細緻的工作,採取了相應的措施,進一步理順工作流程,建立並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強化管理和服務,細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分類,及時梳理並研究解決依申請公開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密切聯繫兄弟單位,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
報告內容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主要公開渠道
根據市政府信息公開辦《關於各單位所屬機構獨立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經過對前期基礎信息的整理、錄入,在2008年5月1日市局入口網站開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基礎上,於2009年5月1日開通所屬18個垂直管理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投訴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截至12月底,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652條,其中市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85條,各區縣分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367條。
主動公開了本部門機構及下屬單位設定、辦公地址、聯繫方式、主要領導簡介及工作分工等內設機構信息20條;工作職責、機構職責信息1條;本部門2009年發布的政策檔案、政策解讀、實施細則等內容的信息,法律11部、法規30件、規章33件;本部門制定的長期發展規劃,2009年度工作計畫、為民辦實事任務、摺子工程及其執行進展情況等內容的信息,規劃類信息2條,計畫類信息1條;本部門2009年財政預算、2008年決算報告,以及2009年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具體操作流程和資金分配結果等內容的綜合信息1條;2009年本部門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招標公告信息1條;2009年本部門涉及的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進展情況等內容的信息7條;結合本部門2009年重點工作和社會熱點,圍繞地質找礦改革發展大討論專題向公眾集中發布信息27條,圍繞第40個世界地球日專題發布信息17條。
(二)公共查閱場所
在主動公開信息方面,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市局機關和區縣分局均在辦公地點的受理大廳開闢了專門場地,設立了“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室”,配備了專用電腦、電話、印表機、傳真機、電子顯示屏、資料欄等專用設備,主動擺放並派發了便民手冊、服務指南等宣傳品。
2009年,市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7014人次。其中,現場諮詢3991人次,占總數的56.9%;電話諮詢3023人次,占總數的43.1%;網上諮詢尚無內容。
在便民服務方面,主動對公開信息進行了檢索目錄編制、並安排專職受理人員負責受理公眾的諮詢和申請。在內部管理方面,我局要求受理部門對申請信息的申請人,努力做到熱情服務,耐心解釋,並主動與他們及時溝通,了解其真實需求,協助他們規範填寫申請表。對於申請人對回復結果有疑義的,儘可能安排部門經辦人員出面進行解釋,化解矛盾,解決問題。
(三)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辦《關於報送依申請信息內容分類的通知》要求,我局對本系統依申請公開信息分別按照“部門職能”、“申請信息內容”的標準,進行了分類細化,並在此基礎上結合當前工作,對正在執行的《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大綱》進行了初步修訂。
我局還啟動了對《條例》實施以來我局系統主動公開信息分類逐一制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模板的工作,第一階段先從“信息名稱及關鍵字”、“內容概述”、“公開形式”、“版面及格式(含字型、字號、排版形式)” 等方面對本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予以規範,從而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標準化率。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一)申請情況
我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662件。
其中,當面申請1612件,占總數的97%;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有0件,占總數的0%;以傳真形式申請30件,占總數的1.8%;以信函形式申請20件,占總數的1.2%。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0.5%是機構職能類信息, 4.1%是法規檔案類信息,0.5%是規劃計畫類信息,8.9%行政職責類信息,86%是業務動態類信息。
(二)答覆情況
我局2009年度共答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71件,其中:
“同意公開”的1070件,占總數的68.1%,主要涉及土地登記、征地、土地出讓契約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開”的10件,占總數0.6%,主要涉及土地登記、征地等信息。
“不予公開”的29件,占總數1.8%,主要涉及土地儲備、土地登記、征地、土地利用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414件,占總數的26.4%。
“非本機關掌握”的17件,占總數的1.1%。
“申請內容不明確”的28件,占總數的1.8%。
“非政府信息”的1件,占總數的0.1%。
“涉及第三方”的2件,占總數的0.1%。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2009年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沒有收取檢索、複印、郵遞等成本費用。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與往年相當,絕大部分依申請公開信息與具體的征地拆遷、房地產開發項目密切相關。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複議
2009年,針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發生行政複議78件。
截至到2009年12月31日,申請人撤銷複議、申請終止的0件,複議機關確認違法的0件。
(二)行政訴訟
2009年,針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發生行政訴訟案41件。
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經過近兩年的實踐,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是表現為:主動公開信息的判別、判定工作影響了主動公開的力度;依申請公開信息在對《條例》的具體套用中存在不易把握之處,影響了後續的受理、檢索查詢、操作判定、公開等一系列程式,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規範。
為依法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將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強化主動公開信息,提高服務水平。
我局將結合新一輪的機構改革,探索將主動公開信息工作與績效考核相結合,完善考評工作。同時進一步擴大主動公開信息的範圍。
(二)加強調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
在依申請公開,信息屬性確定等方面,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相關問題的調查研究,解決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三)及時總結,做好部門間的溝通工作。
2009年是《條例》實施的第二年,我局將在做好本年度統計、總結工作的基礎上,結合2008年年報、總結的各項數據,做好分析、對比工作,力爭做到掌握苗頭、發現趨勢,指導新一年的工作。
說明與附圖附表
(一)說明
對統計指標的說明,及統計期限,統計範圍等的說明。
(二)附圖與附表
附表一: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附表二: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附表三:諮詢情況統計
附表四:複議、訴訟、申訴情況統計表
附表五:人員與支出情況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