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 述
2008年,白雲區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的精神,並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印發2008年廣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計畫的通知》(穗府辦〔2008〕73號)的部署,認真落實政務公開工作,做到領導重視,健全機構,完善檢查監督制度,重新編制政府信息目錄和指南,及時將政府信息通過多種渠道公開,並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進一步推進了白雲區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
二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我區2008年全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788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97%,本年度新增的主動公開信息6268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政策法規類的信息34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2.9%,主要涉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計畫生育管理、安全生產嚴重違法行為及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征地拆遷、行政執行責任追究、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辦理等工作;規劃計畫類的信息208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76%,主要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政府採購等;屬於本單位業務類信息3649條,占總體的比例為30.21%,主要涉及到區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統計分析、經濟普查、辦事指南等,全面、客觀反映了我區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信息有238條,其中防汛、防颱風、預防禽流感等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疫情、災情或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及其處理情況信息44條;扶貧、優撫、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信息35條;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檔案、補償標準、安置方案信息63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屬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信息793條,主要包括重大城市基礎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政府採購、政府財政預算、決算等情況。
在政務公開的形式上,我區注重實效,採取因地制宜、靈活多樣的形式,根據不同政務的內容、性質、要求、對象等,採取多種形式和層次予以公開。既採用了政務公開欄、印製小冊子、白雲時事、白雲經濟快報等簡單實用、方便快捷的傳統方式進行公開,也採用入口網站、政府新聞發布會以及廣播、電視、政府信息公告欄、電子螢幕等形式拓寬政務公開的渠道,及時將法律、法規、政策及辦事程式、重要事項告知民眾。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08年我區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5件,其中通過白雲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網上申請有2件,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的申請有5件,通過公開受理視窗當面提交的申請有8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大約20%屬農村經濟組織變更、村務、財務類信息,35%屬計生、上學、入戶、婦女類信息。在已經答覆的15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9件,占總數的60%。“不予公開”的6件,占總數的40%。
四 諮詢情況
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17814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1473次,諮詢電話接聽10736次,當面諮詢接待4439次,網上諮詢1166次。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為185121次。其中按點擊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依次是白雲要聞、白雲公告、區情動態、工作指南、熱點問題、電子政務平台、特色服務、專題報導。
五 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本區人民政府2008年度沒有發生針對本單位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行政訴訟案、申訴案。
六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認識有待提高。少數幹部對實行政務公開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工作被動應付,有的甚至認為公開就是公開,公布了也就完事,對民眾的意見重視不夠。
2、抓工作力度不夠。有的部門抓一陣、停一陣,政務公開的力度不大,進展不快,監督、考核、評議、保障機制也有待進一步完善。
3、有的公開內容不規範。少數部門公開的內容不具體,重點不突出,對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等,應該公開的未能做到全部公開,使民眾難以了解全貌,許多應事前公開的內容變成了事後公開;有的公開內容長期不更新或缺乏動態內容,失去了公開的意義。這些問題都有待在今後工作中不斷完善。
(二)改進措施
1、加強各部門信息公開意識。
通過培訓、講座的形式,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廣州市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法》的了解,增強按照規定審核依申請公開和主動公開信息的規範辦事意識。
2、加強信息公開受理服務工作。
加強人員配備,將業務能力強、溝通能力好、法律意識強的同志安排在信息公開受理第一線,爭取在與民眾接觸的第一時間即提供更為優質、規範的服務,提升我區信息公開受理視窗的服務水平。
3、進一步加強主動公開工作。
從內部管理流程入手,實現規範審批。最佳化業務、行政檔案產生流程,規範各類檔案的修改、取消和歸檔工作,將檔案加密、解密、公開屬性的確定更好地融入日常業務工作。
4、對發布的規劃、項目審批類信息進行整理,為社會提供完整、準確、清楚的規劃信息。加強信息查詢功能,提供多種簡單、易操作的查詢方式,方便市民查詢各類政府信息。
七 附表
附表1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單位:條
附表2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單位: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