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06年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是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一份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6年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性質:工作報告
  • 年度:2006
  • 地區:瀋陽市
一、2005年的主要工作
2005年,全市法院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以司法能力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為重點,瞄準全國法院工作制高點,加強管理,規範行為,強化監督,創新機制,聚精會神搞審判,一心一意促發展,努力為構建和諧瀋陽、振興老工業基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下面,我按照市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法院工作報告2005年工作安排,逐項報告一年的工作。
(一)充分發揮審判機關職能作用,審判質量和效率有了新提高。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93730件,審結86460件,結案率92.2%,結案占新收案的101.9%,連續三年實現收結案平衡、存量在合理範圍的良性循環。較好的發揮了人民法院懲罰犯罪、調處糾紛、保障人權、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職能作用。
刑事審判堅持依法懲罰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共受理一、二審刑事案件7908件,審結7809件,結案率98.7%。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犯罪活動,加大財產刑適用力度,判處罪犯8376人,對3791名罪犯並處或單處財產刑,執行罰金和沒收財產1856萬元。加強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調解和執行工作,使被害人及其家屬及時得到經濟賠償。高度重視刑事司法領域人權保障,依法對20名被告人宣告無罪,連續兩年實現無超期羈押和無超審限案件。
民事審判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促進社會和諧。共受理一、二審民事案件55392件,審結51577件,結案率93.1%。大力推進訴訟調解工作,調解結案率33.8%,比上年提高4.8個百分點。充分發揮民事司法手段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共受理、終結企業改制、破產案件60件,涉及職工6.8萬人,涉案標的額16.2億元。依法穩妥處理物業契約、房地產交易、人身損害賠償、勞動爭議、土地承包、智慧財產權等與民眾利益、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案件,注重保護貧弱群體的合法權益,獲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行政審判堅持合法性審查原則,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共受理一、二審行政案件1764件,審結1564件,結案率88.7%。其中撤銷行政機關決定、確認行政行為無效或違法以及判決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占22.9%;經積極協調,行政機關主動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或給予相對人補償、賠償,原告撤訴的占27.7%。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共審結160件,決定賠償額167萬元。
執行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上下聯動、分權制衡的管理機制,不斷加大執行力度。共受理執行案件20688件,執結18583件,執結率89.8%,比上年提高2.6個百分點,執行標的額達66.7億元。規範執行中止、執行異議和債權憑證適用條件及審批、覆核程式,公開執行法官聯繫方式和執行過程,向被執行人公開發布敦促令,依法制裁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和妨礙執行的行為,加大對拖欠民工工資、拒不給付撫育費、贍養費及其他涉及當事人生活和生產急需案件的執行力度。高度重視執行和解工作,和解率達25.1%,比上年提高了4.4個百分點。
申訴信訪工作堅持院長負總責,全力消化“老案”,堅決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新的涉訴上訪案件。精心組織“信訪百日攻堅戰”,以高度負責和極端認真的態度,對147件涉訴信訪案件逐一聽證確認。對25件確有問題或可能有問題的,再審改判或收案複查;對其他沒問題的,做耐心細緻的息訪工作,息訪率達81.6%。實行了解讀判決和申訴答疑制度,由主審法官或審判長、庭長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和疑義進行詳盡解釋,促進當事人遵從法律,依法表達訴求,息訴服判率明顯提高。與上年相比,抗訴案件減少了8.5%,申訴信訪量減少了18.6%。
在法院各項工作中,努力做到便民、利民、為民。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積極提供司法救助,共減、免訴訟費114.7萬元,確保貧弱群體能夠通過訴訟維護自身權益。市法院新建成了寬敞舒適的當事人候審大廳,在審判區新安裝一部電梯,實現了殘疾人到法院訴訟無障礙通行。
(二)全面規範司法行為,加強了促進公正司法的制度建設。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效率的突出問題入手,精心組織“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先後對2101件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案件分別進行檢查,針對存在的23類91個問題,制定整改措施109條。同時,加強制度建設,由市法院各位副院長牽頭組織起草了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和申訴、再審、執行、立案工作操作規程,以及相關配套檔案20份,總計31萬多字,已彙編成6冊。將法律規範、工作要求、司法禮儀和審判經驗融為一體,重點對容易發生徇私枉法、權錢交易和容易侵害當事人訴訟權利的環節,加以規範和細化。既規範行為,又指導審判,既約束權力,又保障權利,為公正司法提供了一套完整、統一、具有較強操作性的規則,實施以來取得了很好效果。上述做法得到了省委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分別在全省政法系統和全國法院系統進行了交流推廣。
(三)完善監督制約措施,加強了保障公正司法的機制建設。高度重視市人代會通過的法院工作報告的法律效力,以此作為工作決策最重要、最直接的依據。市法院把報告中五個方面工作分解為19項重點任務,細化為54條具體措施,明確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和完成時限,每季度通報落實情況。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法院重點工作開展情況,認真辦理人大常委會督辦案件和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及政協委員提案,共辦理督辦案件332件,期限內辦結94.3%,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全部辦復。開展邀請人大代表旁聽百案庭審活動,自6月份開展以來,共邀請302名人大代表旁聽了85案,庭審後誠懇聽取意見,改進工作。自覺接受檢察院的法律監督,市法院審委會討論抗訴案件,堅持請檢察長或其委託的副檢察長列席,全年共審結抗訴案件48件,依法改判11件。全面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選任、培訓人民陪審員295名,對1367件一審案件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促進了司法公正。不斷增強法院工作透明度,市法院將房地產、智慧財產權和涉外案件全部生效判決書及其他各類案件部分生效判決書,總計2197份在網際網路上公開;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與瀋陽日報社聯辦《法官說法》專欄,選取與民眾生活、經濟發展密切相關案件,向公民宣傳法制,向社會公開裁判理由,拓寬接受監督的渠道。
在自覺接受外部監督的同時,以落實內部監督責任為重點,強化對審判權和執行權的制約。重新修訂了《關於落實案件審判監督責任的暫行規定》,將無故拖延審判或執行、違法司法行為引起國家賠償、責任性上訪等10餘種可能存在違法審判或工作差錯的情形,全部納入監督評查之中,依法照章進行責任認定和追究。共對913件案件進行評查分析,發審判監督通報36期,對7名相關人員追究了責任。因行為不規範、程式失當和枉法裁判引發的申訴信訪明顯減少,來自社會各界和案件雙方當事人的讚揚明顯增多。
(四)全面推進人民法庭工作,加強了基層基礎建設。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基層的基層”。以改善司法條件、方便民眾訴訟為目標,一手抓建設,一手抓審判。在黨委、人大和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對全市26個人民法庭中24個需要重建的,進行統一設計、統一監管,精心施工,已有22個投入使用或完成主體工程建設。新建成的人民法庭布局合理,功能齊全,充分體現司法的莊嚴和人文關懷,為農村民眾提供了良好的訴訟場所。人民法庭全部建成後,將達到全省一流、全國先進水平。同時,以提高一審案件質量為目標,對基層法院全面加強審判監督和指導。實行了市法院審委會成員旁聽基層法院審委會和基層法院院長列席市法院審委會制度,廣泛開展庭審觀摩、裁判文書評析、疑難案件研討、典型案例指導等活動,定期召開兩級法院審判工作調度會,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為滿足交通不便農村民眾訴訟的需要,總結交流了法庫縣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開展巡迴審判的成功經驗。省法院對我市推進人民法庭工作,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做法,在全省法院系統進行了推廣,東陵人民法庭被評為全國百個先進法庭之一。(五)堅持抓班子帶隊伍,加強了司法能力建設。從審判工作的現實需要出發,著力提高法院領導幹部的四種能力,即堅持公正司法、嚴肅執法與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相統一的能力;依靠黨委領導、接受各界監督與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相統一的能力;政治與業務相統一、“兩手抓”一道去做的能力;繼承傳統與開拓創新相統一的能力。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堅持領導幹部“一崗雙責”。規範了院長、庭長的審判管理許可權,修訂了市法院領導班子議事規則,落實了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積極發揮幹部協管職能,協助當地黨委和人大不斷加強基層法院領導班子建設。對基層法院8名副院長和14名執行分局局長進行了橫向交流,從市法院選派5名優秀年輕幹部充實到基層法院副院長崗位。講政治、懂法律、會管理的基層法院領導骨幹力量正在逐步形成。
從法官隊伍的實際狀況出發,著力提高法官的五種能力,即服務大局、適用法律、駕馭庭審、撰寫文書和解疑釋惑的能力。精心組織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深入開展遠學全國模範法官宋魚水、金桂蘭,近學我市的全國優秀女法官李秀鳳和瀋陽“十傑法官”、“十佳執行法官”活動,教育法官牢記司法為民宗旨,切實做到以情辦案、依法判案。堅持不懈抓續職培訓,把邀請國內著名法學專家來院講學和總結傳承審判經驗結合起來,創辦《法官論壇》,更新司法理念,提高了職業技能。鼓勵法官學習深造,市法院審判崗位的法官已全部達到大學本科學歷,取得碩士、博士學位的59名,還有26名正在攻讀碩士、博士學位。隊伍的知識結構、專業結構已接近全國法院先進水平。以體現審判質量與效率的主要指標為依據,制定了《審判質量和法官業績考評辦法》,既監督懲戒,又弘揚激勵。加強廉政建設,實行了廉政保證金制度,努力構建紀律約束與經濟獎懲並舉的反腐倡廉機制。認真落實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濫用司法權等違法違紀行為,對5名法官追究了違法審判責任,對12件其他違法違紀案件進行了查處,並舉一反三開展警示教育,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全市法院系統發生的違法違紀問題已呈逐年減少趨勢。
各位代表,在過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又取得了新的成績和進步,這離不開市委的正確領導,離不開市人大的有力監督,離不開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更離不開在座的每一位人大代表多年來對法院工作的關心、幫助、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誠摯的感謝!
2005年的工作雖然有了新的進步,但按照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確定的任務、目標對照檢查,還存在差距和問題,主要是: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沒有建成,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沒有形成有效的機制,有些工作完成的質量還不高;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和司法能力與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還有很大差距,規範司法行為的各項規程和監督考評措施還沒有完全落實;消極不作為、態度冷硬、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的現象仍然存在,有些案件質量不高,裁判文書說理性不夠,申訴案件辦理效率不高,涉訴信訪和執行難問題仍比較突出;有些基層法院的硬體設施難以滿足審判工作和當事人訴訟的需求,少數地區存在訴訟不方便問題。對上述差距和問題,我們將作為2006年的重點任務認真研究,全力攻堅。
二、2006年的工作安排
按照市委和上級法院的要求和部署,2006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認真落實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綱要,繼續以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為重點,以攀登全國法院工作制高點為目標,注重建設,強基固本,落實規範,增強透明,不斷提高司法水平,聚精會神搞審判,一心一意促發展,為我市全面完成“十一五”開局之年各項任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面發揮審判機關職能作用,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上有新作為。要把維護好、實現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為瀋陽發展提供司法保障,作為法院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懲罰犯罪、化解矛盾、減少對抗、促進和諧,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上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刑事審判認真貫徹“寬嚴相濟”方針,依法從重打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和危害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維護社會穩定。進一步落實“罪刑法定”、“罪刑相應”和“無罪推定,疑罪從無,有罪判刑,無罪放人”的原則,做到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結合,使有罪的人受到應有懲罰,保證無辜者不受刑事追究。對失足青少年和輕微違法犯罪人員,依法予以從寬處罰,做好教育挽救工作。民事審判以消除對立、促進和諧為目標,進一步加大訴訟調解、和解力度,促進多渠道解決糾紛機制形成,儘量用“和諧”的方式解決當事人之間爭議,作到案結事了。進一步加大商事、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力度,著力維護誠信有序的交易秩序,促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依法穩妥處理婚姻家庭、勞動爭議和涉農案件,注重保護貧弱群體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和諧、鄰里和睦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行政審判既要充分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又要促進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行政協調、司法建議和國家賠償審判工作,使其充分發揮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行政和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作用。執行工作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關於切實解決人民法院執行難問題的通知》精神,開展清理解決執行積案的專項行動,探索解決“執行難”的治本之策。加快以執行案件信息系統為平台的執行威懾機制和公開敦促機制建設,與人民銀行的企業、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和工商、房地產、工程招投標、出入境、車輛等管理部門的信息系統連結,實行聯動監控,促進當事人之間和解和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使勝訴當事人的訴訟權益更好實現,依法維護金融生態環境和外商投資環境。加大涉軍案件審理力度,依法維護軍隊、軍人及其家屬的合法權益。申訴信訪工作著力在保障當事人行使申訴權、提高甄別處理效率上下功夫,落實判後答疑制度,依法引導有理訪、控制無理訪、制裁違法訪,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
(二)全面落實規範司法行為的各項規程,在審判管理水平上有新提高。深化“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以落實各項工作操作規程和審判監督責任為重點,繼續從規範、從細節、從基礎抓起,全面規範司法行為。加強審判質量和法官業績考評機制建設,堅持質量效率統一、權責一致、分級負責、綜合考評、分類排序。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和成員結構,全面提高審判管理和司法政務管理水平。加強審判管理的信息化建設,以先進的技術手段保障管理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三)創新和完善接受監督的措施,在促進公正司法上有新成效。在強化和落實內部監督措施的同時,自覺接受外部監督。主動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監督法院工作提供方便,確保司法權在監督中運行。堅持重要工作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和向政協主席會議通報制度,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做好經常性聯絡工作和旁聽審判活動的組織工作。開展“人大代表法院活動日”活動,為人大代表更大範圍走“近”法院、監督法院創造條件。全面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行使審判權。進一步增強法院工作透明度,落實案件流程中的公開措施,開闢便捷的裁判文書查閱渠道,逐步做到生效裁判文書全部上網公開。堅持新聞發布會和新聞發言人制度,主動向社會發布法院的重要信息和裁判標準。與瀋陽日報社進一步辦好《法官說法》專欄,使其成為人民民眾學習法律、了解法院、維護司法權威的有效載體。
(四)繼續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在改善訴訟環境、方便民眾訴訟上有新突破。在毫不放鬆抓好市法院自身工作的同時,緊緊依靠黨委、人大、政府的領導和支持,推進基層法院和人民法庭硬體建設。力爭用三年時間使全市基層法院的審判、辦公條件達到全省一流、全國先進水平。按照便民化、規範化、信息化標準,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採取一切可能採取的措施方便民眾訴訟。全面推廣法庫縣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開展巡迴審判的經驗,在全市設立34個巡迴法庭,配備巡迴審判車輛,對巡迴審理效果更好和當事人行動確有不便的案件就地辦案,以案說法。各派出人民法庭的基層法院,對自己管轄範圍的案件,可以由當事人自行決定到人民法庭或基層法院起訴。繼續完善速裁程式,改革和規範小額債務案件的審判方式,依託計算機網路實行“遠程立案”,推廣裁判文書電子簽章,充分體現方便、快捷。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實施減、緩、免收訴訟費等司法救助措施,對貧弱群體加大司法保護力度,努力把司法為民的要求落實到法院工作各個環節。(五)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在提高司法能力上有新舉措。繼續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把思想和觀念進一步統一到“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上來。繼續加強紀律作風建設,以貫徹實施最高法院制定的《法官行為規範》為主線,增強崇尚法治、維護正義,公正廉潔、講求效率,謹言慎行、剛正不阿,正直善良、以人為本,勤勉敬業、忠於職守的職業修養。繼續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強化激勵學習、鑽研業務的措施,營造體現司法文明和法官職業追求的文化氛圍,全面提高司法水平。毫不放鬆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領導幹部“一崗雙責”,不斷強化對審判權、執行權、管理權的監督制約,落實各項迴避制度,在有條件的基層法院推行廉政保證金制度,嚴肅查處濫用審判權、執行權等違法違紀行為,保持廉潔司法。進行法官助理和書記員單獨序列管理改革試點,完成法官和書記員的缺額補員工作,逐步實現法院人員分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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