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簡介
進入汛期以來,我縣
新州、儉坪等地相繼發生了不同程度的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給災區民眾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目前全縣存在地質災害隱患10起,對97戶400 餘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主要災種是滑坡、崩塌、土石流、地裂縫等。其特點: 一是分布範圍廣。全市各鄉鎮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質災害隱患存在,其中中觀鎮、 市坪鄉、儉坪鄉、瑞溪鎮、楊興鄉、土坪鎮、梓焉鄉、和溪鎮較為突出: 二是公路建設、水利建設、採礦采土等人為地質災害逐年增多,突發性強,容易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
災害預測
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布在地質環境脆弱及人類活動強烈的部分地區,主要是:
(一)公路沿線部分地段一正在修建的S303正安至桐梓公路沿線、S303正安至務川公路沿線、圍腰墳至漏潭公路沿線、毛家塘至土坪公路沿線、縣鄉公路沿線、鄉村公路沿線等,地質災害類型以滑坡、崩塌、土石流為主。
(二)礦山企業集中區一主要分布鳳儀、安場、梓焉、班竹、瑞 溪等鄉鎮的煤礦和非煤礦山等礦山企業集中區。地質災害類型以地裂縫、塌陷、水源枯竭等為主,並伴有崩塌、滑坡以及井下透水、垮塌。
(三)部分集鎮建設區一主要是工程不合理開挖、切坡中採取防治措施不當,或未採取防治措施而誘發地質災害。
2004 年度縣級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是城鎮和人口集中居住區、交通幹線、工礦企業所在地,重點水利工程和環保工程、礦山等。根據去年冬季以來地質災害巡查和排查的情況,將10個地質災害隱患點作為2004年度縣級重要監控點,分布於全縣19個鄉鎮,涉及97戶400 餘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見附表 ) 。
防治管理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政府《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建設、交通、公路、水利、煤炭、教育、規劃、經貿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在具體管理工作中,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抓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地質災害管理工作;在具體管理工作中,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抓好 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地質災害管理工作;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單位,要接受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防治地質災害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向其提交勘查治理方案,及時報告災情發生情況,並協助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管理工作;堅持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而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列入當地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治理。
(一)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政府《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01]66號)以及( 遵府辦發 [2004]45號檔案)的要求 , 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提高對地質災害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認識,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編制和及時發布轄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落實領導責任制,做到層層負責,分級管理;積極籌措資金,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督促各相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的檢查工作,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地質災害,迅速組織有關部門趕赴現場,採取緊急防災和應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二)明確責任,加強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1、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的職責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督部門,負責地質災害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會同建設、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專家論證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會同建設、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門加強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 : 會同建設、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門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擬訂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對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對地質災害組織治理,工程竣工後,組織竣工驗收。督促指導和檢查地質災害危險點和隱患點所在地政府及其有 關部門和單位建立防災預案。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和評價,圈定地質災害易發區,指導建立地質災害群專結合的監測體系和建設群測群防網路。參與地質災害發生後的應急調查了解災害發生原因、發展趨勢,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必要應急措施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匯總統計上報地質災害災情。
2 、規劃部門覆行的職責
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規劃編制時應當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要求,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編制時應當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其組成部分。
3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的職責
負責本系統、本單位因工程建設活動所造成的地質災害及隱患的 防治工作。對各在建工程和存在隱患的建築物等進行認真的防災部署,提出防災要求,落實防災措施,組織開展因建設活動造成的地質災害 險情巡查、排查、檢查工作落實防災措施和責任人;在危險區設立警示標誌、臨災預警信號,一旦發變險情,及時趕赴現場,對隱患點採取措施,排除險情;負責本系統本單位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協助、配合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地質災害的調查處理工作。
4 、城鎮管理部門履行的職責
負責本系統因工程建設活動所造成的地質災害及隱患的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因建設活動造成的地質災害險情巡查、排查、檢查工作,落實防災措施和責任人;負責及時對地質災害危險區居民危房的鑑定工作。
5 、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的職責
開展轄區交通沿線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和排查,編制重要隱患點防災預案,對其災情發展情況進行監測、監管;負責公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工作,督促業主、施工單位落實防治責任人、監測責任人,以及臨災預警信號,必要時採取關閉危險路段的措施;負責督促新建公路項目業主開展沿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人為工程誘發的地質災害,負責監督致災人進行治理;負責公路沿線發生的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與調查處理工作。
6 、公路管理部門履行的職責
對縣內省道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和排查,對其災情發展情況進行監測、監管;編制省道公路沿線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積極開展公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工作,督促落實防治責任人、監測責任人,以及臨災預警信號,必要時採取提出關閉危險路段的措施;負責管理省道公路建設設施中地質災害隱患的預防和治理工作,對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隱患,監督致災人進行治理。督促開展省道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負責省道公路沿線發生的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與調查處理工作。
7 、水利部門履行的職責
開展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和排查,編制江河湖庫岸坡、城市河道坡岸、水利工程、防滲渠道、水電站及大壩等管轄地域內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對災情發展情況進行監測、監管;組織開展發生在江河湖庫岸坡、城市河道坡岸、水利工程、防滲渠道、水電站及大壩等的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工作,監督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設立警示標誌,以及臨災預警信號,必要時提出關閉航道的措施;負責管理水利工程施工中地質災害隱患的防治和治理工作,對人為誘發地質災害隱患,監督致災人進行治理;負責督促項目業主開展水利設施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負責江河湖庫岸坡、城市 河道坡岸、水利工程、防滲渠道、水電站大壩發生的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調查處理工作。
8、鄉鎮企業(煤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的職責
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和排查,編制鄉鎮企業(煤炭)生產活動範圍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對災情發展情況組織監測,進行監管;負責鄉鎮企業(煤炭)活動範圍內的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工作,督促企業法人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 設立警示標誌,以及臨災預警信號和人員財產撤離的組織實施;負責管理鄉鎮企業(煤炭) 生產活動中地質災害隱患的防治和治理工作,對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隱患,督促致災人進行治理;負責督促項目業主開展工礦建設項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評估;負責鄉鎮企業(煤炭) 生產活動範圍內發生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調查處理工作。
9、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的職責
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和排查,編制大、中、國小校等管轄地域內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對災情發展情況組織監測,進行監管;組織開展發生在學校範圍內的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設立警示標誌,督促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以及臨災預警信號和人員財產撤離的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學校施工中地質災害隱患的防治和治理工作,對人為誘發地質災害隱患,督促致災人進行治理;負責學校範圍內的地質災害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工作。
10、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的職責
負責生態林區、經濟林區、防護林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對轄區地質災害進行巡查、排查,進行監管,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組織開展發生在轄區範圍內的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設立警示標誌,督促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以及臨災預警信號和人員財產撤離;積極開展監測系統和監測網路的建立,督促監測措施的落實。
11、經貿局履行的職責
負責國有工業企業(含其所有礦山)範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督促企業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監測人、責任人,建立監測系統和監測網路; 督促致災人承擔地質災害的賠償責任和地質災害隱患治理責任;對其管轄範圍內的地質災害進行調查處理。
12、計畫部門履行的職責
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負責在審批或上報基礎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要對是否進行地質環境的勘察評價程式進行監督,把地質災害評估、勘察和防治的經費納入項目預算。
13、財政部門履行的職責
負責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用於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及工程治理等。並對專項經費使用進行監督。
14、民政部門履行的職責
負責對遭受地質災害的災民救濟和安置,做好地質災害救濟經費項目的申報工作。
15、氣象部門履行的職責
負責及時向國土資源部門提供長、中、短氣象降雨預報資料 (尤其是在汛期強降雨期間)。
汛期是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時期 , 上述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自己的職責,早布置、早行動,務必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加強宣傳,提高自覺防禦能力
各級政府要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基礎知識、法規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充分利用標語、專欄專刊、流動宣傳等形式和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採取各種人民民眾容易接受的形式,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把地質災害的性質、危害、防禦的基本措施向公眾講明白、講清楚,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汛期,尤其是強降雨時期,要在當地電視台、新聞媒體增設防治地質災害警示內容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