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證券法修正案

1975年證券法修正案是1975年6月美國國會公布的新的證券交易法。新法規定:(1)廢除固定的佣金標準,至少大宗交易的固定佣金標準必須廢除。(2)指定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進行全國性市場體系的建立形成工作。中央市場的主要目標是通過電子通訊網為所有合格的有價證券提供完全競爭價格,不管股票在何地交易,統一的市場行情的分布是朝著這一方向邁出的第一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75年證券法修正案
  • 發布時間:1975年6月
(3)責成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檢查監督證券交易所對具有爭議性的第394號規則的執行酷刪遷霸情況。該規則要求會員公司在接受場外第二級市場的訂單前必須首先接受交易所的檢查。(4)禁止交易所將會員棗紋席位減少到1975年5月的一般水準以下。(5)允許交易所腳再己潤的團體會員的存在。新的條例是100—0%規則(取束察虹代舊的80—20%的規則),這一規則允許互助(共同)基金和保險公司等團體在證券交易所凶陵夜擁有席位。但必須保證他們100%的業務進行朽檔糠公端宙只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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