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

1961年6月3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該公約不僅對過去的公約和協定進行了合併和修訂,還把管制範圍擴大到了天然麻醉品原料的種植等方面,並對有關刑事管轄權的問題做了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
  • 外文名:Single Convention on Narcotic Drugs
  • 所屬學科:藥學
修訂,意義,

修訂

1961年6月3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該公約自1964年12月起生效。
1972年,聯合國在日內瓦召開會議,對《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進行了修訂,於3月25日正式訂立了《修正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的議定書》,即1972年議定書。

意義

該公約不僅對過去的公約和協定進行了合併和修訂,還把管制範圍擴大到了天然麻醉品原料的種植等方面,並對有關刑事管轄權的問題做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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