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9日

公元1949年9月29日,農曆8月8日, 星期四; 天秤座、己丑年、生肖屬牛、癸酉月、壬戍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49年9月29日
  • 農曆:8月8日
  • 格式:年月日
  • 類型:日期
主要事件,大事記,

主要事件

中國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繼續舉行。出席會議的代表633人。彭真、張東蓀、陳銘樞、章乃器、周恩來擔任執行主席。大會一致通過:一、《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共七章,包括序言和總綱、政權機關、軍事制度、經濟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關於國家性質和任務,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新民主主義國家,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取消帝國主義國家在中國的一切特權,沒收官僚資本,有步驟地將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保護國家的公共財產和合作社的財產,保護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經濟利益及其私有財產,穩步地變農業國為工業國。關於政權機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人民普選產生,並選舉各級人民政府。國家最高政權機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人民政府為行使國家政權的最高機關。關於軍事制度,規定:國家建立統一的軍隊並建立民兵制度。關於經濟政策,規定:國家存在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五種經濟成分。國營經濟為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凡屬有關國家經濟命脈和國民生計的事業,均由國家統一經營。合作社經濟為半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應扶助其發展,並給以優待。凡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私營經濟,應鼓勵其經營的積極性,並扶助其發展。在必要和可能的條件下,應鼓勵私人資本向國家資本主義發展。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是,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使各種社會經濟成分在國營經濟領導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關於文化教育政策,規定:國家發展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教育。主要任務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養國家建設人才,肅清封建的、買辦的、法西斯主義的思想,發展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關於民族政策,規定: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對大民族主義和狹隘民族主義。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分別建立各種民族自治機關。各少數民族均有發展其語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的自由。關於外交政策,規定:保障本國獨立、自由和領土主權的完整,擁護國際的持久和平和各國人民間的友好合作,反對帝國主義侵略政策和戰爭政策是中國外交政策的原則。凡與國民黨反動派斷絕關係,並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友好態度的外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上,與之建立外交關係。二、一致通過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委員名額(副主席6名,政府委員56名)。三、一致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關於選舉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的決定。四、一致通過主席團常務委員會關於代表提案的審查報告。大會還一致同意:由即將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致電聯合國大會,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業已成立,中國人民政協所選舉之中央人民政府為唯一能代表中國人民的政府,否認國民黨反動政府所派出席聯合國會議所有代表的代表資格;以中國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的名義慰勞中國人民解放軍。
新華社發表題為《中國人民對全世界的莊嚴宣告》的社論。社論指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今天一致通過決議,由即將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致電聯合國大會,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業已成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所選舉之中央人民政府為唯一能代表中國人民的政府,並否認廣州反動殘餘勢力偽政府所派出席聯合國會議所有代表的代表資格。這是中國人民以國家主人翁資格對全世界的莊嚴宣告,完全符合於業已根本變化了的中國政治情勢的實際情況,反映了全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和願望。我們完全擁護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決議,要求聯合國大會立即停止蔣廷黻和其他國民黨匪幫代表在大會上的一切罪惡活動,並立即取消國民黨反動政府任何代表的代表資格。
毛澤東、周恩來、李立三、郭沫若、李濟深、沈鈞儒、陳叔通、黃炎培在中南海頤年堂會晤,商定毛澤東起草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就職公告稿。

大事記

1949年9月29日
1915年——山東留美學生祁暄發明的中文打字機獲專利。
1917年——北京軍閥政府下令通緝孫中山等人。
1929年——毛澤東率領工農革命軍到達江西永新縣三灣村,進行三灣改編。
1944年——中、美、英三國代表在美國頓巴敦橡樹園舉行戰後世界和平機構會議。
1952年——中國天蘭鐵路通車。
1954年——蘇聯領導人赫魯雪夫首次訪華
1957年——北京天文館開館,新中國建成第一座天文館。
196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陳毅表示歡迎蔣介石回歸大陸。
197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兩國政府在北京發表聯合聲明,建立正式外交關係。
1974年——勝利油田建成。
1980年——中國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查庭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
1987年——中國龍羊峽水電站首台機組併網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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