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傳統紀年: 年號:明神宗
萬曆十一年 農曆年:癸未年(羊年)
大事記
1.1583年(
萬曆十一年),義大利
耶穌會士利瑪竇來華傳教,利瑪竇抵達廣州。耶穌會士義大利人利瑪竇來到廣東
香山縣(當時屬
廣州府),從此開始了西學東漸。
3.
愛丁堡大學創建於1583年。是大不列顛六所最古老、最大的大學之一。
出生
1.1583年9月24日 阿爾伯萊希特·瓦倫斯坦出生於波希米亞
逝世
6月10日——
中川清秀,日本武將。(1542年出生)
6月14日——
織田市(
阿市),日本大名織田信長之妹,曾先後嫁於北近江大名
淺井長政與織田信長家臣柴田勝家。(1547年出生)
其他相關
簡介
1583年9月24日,瓦倫斯坦出生於
波希米亞東北部的赫
美尼斯村,其家族是德國古老的貴族家庭之一。他的祖父為爭取
捷克民族獨立而參加1547年的
布拉格起義,被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
斐迪南一世處死。父母都是反對神
羅馬帝國的新教徒,他自幼受新教家庭的教育。13歲時,父母雙亡,他到親戚家裡生活。14歲進古登堡路德學校,爾後轉紐倫堡附近的阿道夫新教大學。總之,在青少年時代,他所受的都是新教教育。
經歷
17世紀初,
捷克、
匈牙利等國家開始了反
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壓迫、爭取民族獨立的鬥爭,
瓦倫斯坦卻站在哈布斯堡王朝的一邊,1604年隨著
神聖羅馬帝國轄下的
波希米亞分遣隊參與了鎮壓匈牙利波斯坎起義,受到哈布斯堡王朝和
耶穌會的賞識,被哈布斯堡王朝任命為中校。1606年成為未來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瑪提亞的侍從,他從新教真正變成舊教徒。 1609年,在耶穌會神父的安排下,他與蘭德克的富孀結婚。5年後這位夫人去世,瓦倫斯坦繼承了她的全部財產,為他以後的軍事冒險創造了條件。
1611年,瑪提亞繼位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瓦倫斯坦隨之進入宮廷。由於他對皇帝極盡忠心,1615年得到首席公爵的頭銜。這種榮譽使他更賣力地為皇帝服務。1616年,
捷克布拉格爆發了反
哈布斯堡王朝的起義,
30年戰爭開始。
瓦倫斯坦積極參加了鎮壓捷克的起義。在鎮壓起義的過程中,他用各種手段強占了大片土地,使他家的土地幾乎擁有四分之一的
波希米亞。1625年,瓦倫斯坦成了神聖羅馬
帝國的軍事總指揮,為帝國的利益南征北討,鎮壓各地民族起義,一時被譽為“皇冠上的第三顆寶石”。他被晉為公爵,
世襲領地也空前擴大,財大勢大,威震一時。
但是,1627年以後,他忽而又主張宗教自由,以緩和國內矛盾。這和皇帝的意見不合,皇帝開始疑忌他。最後眾叛親離,於1634年2月25日被部下刺死。
主要作品
青年
席勒的創作主要是四部戲劇。這些戲劇“洋溢著對整個德國社會挑戰和叛逆的精神”,其特點是語言激烈,感情充沛,戲劇性強。1780年寫作的《強盜》是其代表作。《
強盜》反映了青年人對封建專制制度的反抗。在《
強盜》第二版的扉頁上,席勒寫了“打倒暴紂者”的口號,並且引用古希臘名醫希波克拉特的話:“藥不能醫者,以鐵治之;鐵不能治者,以火治之。”戰鬥熱情極為強烈。
恩格斯說這部劇作是“歌頌一個向全社會公開宣戰的豪俠的青年”。 該劇是很典型的“狂飆運動”時代的作品,1782年1月13日於
曼海姆首次公演獲得巨大的成功,
席勒也因此而聲名大振,飲譽歐洲。1782年他的另一劇本《
陰謀與愛情》的反封建性更加鮮明而強烈,達到了一個在他以前的市民階級戲劇從未達到過的高度。《陰謀與愛情》是席勒的代表作,反映的是德國市民階級和封建統治階級的矛盾,劇中女主人公露伊斯的性格體現了當時德國進步青年反對
封建制度,要求自由、平等的思想。她所呼喊的“等級的限制都要倒塌,階級可恨的皮殼都要破裂!人就是人!”可以說是時代的心聲。恩格斯說這部作品是“德國第一部有政治傾向的戲劇”。
席勒是
德國古典文學中僅次於歌德的第二座豐碑。這一時期他的代表作之一是歷史劇《瓦倫斯但》。這部戲劇實際上就是
三十年戰爭中
德意志民族悲劇的重演,席勒的功績在於他把這場民族的悲劇搬上了藝術的舞台。
歷史記載
高文薦報延寧二鎮丈出荒田頃畝
萬曆十二年(1583)正月十三日,
陝西總督高文薦奏,延綏、寧夏二鎮丈出荒田計一萬八千九百九十頃,招民耕種,三年後起科,以充軍餉。閱視
都給事中蕭彥駁其疏,請永不起科。戶部答覆說:開墾荒田永不起科,原系舊例。況且延、寧二鎮地方多砂磧,未盡可耕,宜聽“軍民告官自墾,永不起科”。神宗同意戶部的意見。
甘肅奏報清丈屯田畝數
據萬曆十一年(1583)二月十五日戶部復
甘肅巡撫王旋、巡撫吳定奏稱,因該地土瘠天寒,加以屯地糧重,致使屯額漸虧。今次請丈實在地四萬五千九百九十三頃三十五畝,共糧二十一萬六千一百八十五石,俱定為額。其水退淤出、額外拋荒等地皆聽軍民隨便自行開墾,永不起科。
萬曆十一年(1583)三月初四日,
山西道御史魏允貞上疏言救弊四事:一公文武之用。文職如
九卿,武職如
總兵,皆應依制度由多官會推。二嚴科場之防。
讀卷官應秉公辦事,若有結交權門、受富豪
請託者,由科道指實具奏。
輔臣子弟中式,
廷試讀卷宜按例引嫌迴避。三慎台諫之選。
給事中、御史必須選用有才幹操行、剛直有氣節、練達
世務、明習朝章、忠實有識之人。四務戰守之實。魏允貞疏上,神宗以其“漫逞私臆,語多過當”,降旨切責。
萬曆十一年(1583)三月初八日,禮部言:皇上以河南
撫臣疏陳宗祿不敷恤宗通變事宜,令五府
九卿科道官從長會議。據諸臣之疏,不過請限封爵之制,開四民之業,弛出入之禁。對此部議意見不一,有說稱便,有說不稱便,可否互異。神宗命派人前去河南、山東等處
宗祿不敷府分,進行調查,從長計議,務求便宜可行,作速會奏,以便
廷議決定。
萬曆十一年(1583)三月十五日,神宗詔給其弟潞王
朱翊鏐莊田二千頃、鹽一千引,由兩淮運司解府供應。
吳兌(1525-1596),字君澤,號環洲,浙江山陰縣(今浙江紹興)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進士,授
兵部主事。隆慶五年(1571)秋,升
右僉都御史,巡撫
宣府。吳兌有智計,以撫服蒙古
俺答部有功,於萬曆二年(1574)初加右
副都御史。萬曆不久,加兵部右
侍郎兼右僉都御史。
萬曆五年夏,總督宣府、大同、山西軍務。萬曆十年,進
太子太保,授
兵部尚書。萬曆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因御史
魏允貞等劾其歷附
高拱、
張居正,並賄賂馮保金千兩,遂準於
致仕。萬曆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卒,年七十二。
吳兌長期守邊,其功與
王崇古、
方逢時可相比媲美。
命免蘇松驛傳等項銀兩
萬曆十一年(1583)四月十八日,免蘇、松驛傳銀六萬八千九百餘兩。七月十二日,免蘇松萬曆十年祿米、鹽、布等銀四萬四千二百餘兩。
趙賢(1534-1606),字良弼,號汝泉,河南汝陽縣人。由嘉靖三十五年(1556)進士,授戶部主事,先後填山東臨清監倉、
遼東督餉,皆有聲。後,以
右僉都御史,巡撫
湖廣。萬曆初,大學士
張居正整飭吏治,趙賢的政績居巡撫之冠。官至南京
吏部尚書。萬曆十一年(1583)四月二十一日致仕。萬曆三十四年卒,年七十三。
嚴清(1524-1590),字公直,號寅所,雲南後衛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進士,授富順知縣,升
工部主事、郎中,出任保定知府。後歷
易州副使、陝西參政、四川
按察使、右布政使,皆以清廉著稱。隆慶二年(1568)以右僉
都史,巡撫四川,僚吏懼其風采,相率勤職效命。罷成都團操,懲強宗悍吏,處處事國利民。萬曆二年(1574)以後,歷任
貴州巡撫、兩京
大理寺卿、
刑部尚書。
張居正柄政,尚書不附麗者獨嚴清。籍
馮保家,得廷臣賄賂簿冊,亦無嚴清名。因此,深得神宗器重,進為
吏部尚書。嚴日討故實,辯官材,自丞佐以下皆親署,無一幸進者。
萬曆十一年七月初二日
致仕。
嚴清在官,
約己愛人,廉儉奉公,二十年卒,年六十七,贈
太子太保,謚恭肅。
韓應庚條陳救荒事宜
萬曆十一年(1583)九月十七日,巡按陝西御史韓應庚上疏言救荒十事:一、發倉米以活饑民。二、平疛斛以均賦稅。三、清庫余以撫逃民。四、借俸薪以助耕種。五、緩催科以
蘇民困。六、省經費以寬民力。七、減訟獄以給民休息。八、停商稅以通貨財。九、裁冗役以濟貧生。十、設官兵以滅盜賊。神宗皆於允準。
劉思問(1519-1583),字汝知,號紫山,雲南河陽縣(今雲南澄江)人。由嘉靖三十五年(1556)進士授
蘇州府推官,升御史,遷南京
右都御史。萬曆十一年(1583)八月二十五日,進南京
戶部尚書,九月二十四日
致仕,同年卒,年六十五。
張士佩(1531-1609),字玫夫,號澽濱,陝西
韓城縣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進士,授
紹興府推官,斷獄公允。升巡撫,進
吏部左侍郎,終南京
戶部尚書。
張居正死後,吏科
給事中鄒元標疏劾禮部尚書
徐學謨時,並及張士佩,說他不次升擢,飛黃騰達。於是神宗於萬曆十一年(1583)十月初一日令張士佩以吏部左侍郎致仕。萬曆三十七年卒,年七十九。贈
太子太保。有《
六書賦音義》。
南京
陝西道御史孟一脈於萬曆十一的(1583)十一月十九日,上疏建言五事:一曰保聖躬。說近來再選宮女九十七人,非節慾之道。二曰正人心。選士必須先品格後才華。三曰厚民生。今差役繁重,民力日竭,守土官應當實心用事,使民安心於農。四曰禁淫巧。數年來用度無止,今日征光祿寺銀,明日取太僕寺銀,今日取江西浮梁之磁,明日采廣東南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異。殊不知財
貨易盡,嗜欲無窮。五曰整戍兵。今邊疆之臣,日弛戎備,上下蒙蔽,多以敗為功。必使其一一講求戰守之備,使將識敵情,兵識將意。時神宗“方留意聲色
游宴”,所以他一見到
孟一脈奏疏,便下詔說:“兩宮近來織造
袍服及器物等項,專備供奉,皆不容己。況發有
帑銀,原不擾民”。孟一脈“輕率瀆奏”,“賣直沽名”,今後
言官建白時政,“不許掇拾
浮詞”。否則,將“重治不饒”。遂貶孟一脈為建昌推官。
李偉逝世
李偉(1510-1583),字世奇,北直隸漷縣(在今河北天津地區)人,神宗生母
李太后的父親。隆慶改元,授
都督同知。
神宗即位,封武清伯,進武清候。李太后能約束其家,李偉有過失,太后即召入宮進行嚴厲批評。萬曆十一年(1583)十二月十三日卒,年七十四,贈安國公,謚莊簡。
劉堯誨(1522-1585),字君納,號凝齋,
湖廣臨武縣(今湖南
臨武)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進士,歷
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督軍征倭,並與海上武裝集團
林鳳等人在閩、粵等地進行鬥爭。其後移撫江西。再升為兩廣總制,與
張任等人一起統領大軍進剿廣西八寨瑤、僮等族起義。終南京
兵部尚書,萬曆十一年(1583)十二月二十三日致仕。萬曆十三年卒,年六十四。有《虛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