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美國警察槍擊黑人少年事件

11·22美國警察槍擊黑人少年事件指2014年11月22日,黑人少年塔米爾賴斯在克利夫蘭市一個遊樂場揮舞玩具氣槍時被白人警察蒂莫西勒曼開槍射傷,後因傷勢過重去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22美國警察槍擊黑人少年事件
  • 時間:2014年11月22日
  • 地點: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市
  • 事件:黑人少年被警察槍擊事件
事件調查,陪審團裁定,各方反應,

事件調查

事後調查發現,警方當時接到路人報警,稱發現一名可疑人員在公眾場合擺弄手槍。白人警官蒂莫西·勒曼及其搭檔弗蘭克·加姆巴克接到派遣命令後前往事發地,在停車不到兩秒鐘後即開槍擊倒賴斯。
只是,賴斯擺弄的手槍實際上是一把借來的仿真氣槍,只會發射塑膠子彈。這把手槍沒有玩具槍應該匹配的橙色標籤,因而讓警方誤以為真槍。
檢察官蒂姆·麥金蒂說,路人報警電話中曾提到過可疑人員可能是孩子,而且槍枝可能不是真的,但警方通訊平台在兩名涉事警官趕往現場途中沒能及時告知這些關鍵信息,讓後者無法做出更合理的判斷。

陪審團裁定

2015年12月28日,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市一個大陪審團作出裁定,宣布2014年11月槍擊一名12歲黑人少年並致其死亡的白人警察蒂莫西勒曼無罪。

各方反應

大陪審團認為,勒曼當時無法分清一把玩具氣槍與真槍的差別,他有理由為保護自身安全開槍。這起事件中存在諸多“誤會”,但當事警察沒有犯罪行為。
賴斯家人當天發表聲明,譴責陪審團作出不起訴涉案白人警察的決定,指責該案檢察官“操縱陪審團”作出不起訴決定。他們再次呼籲美國法務部對此案進行“一次真正的調查”,同時向涉案警察和克利夫蘭市提出聯邦民事訴訟,尋求賠償。
麥金蒂解釋大陪審團決定時說,少年賴斯從腰間掏出手槍時遭警方開槍擊倒,這一事實“毫無爭議”,賴斯當時或許是想向警方繳槍,抑或向警方展示這把槍不是真的,但勒曼及其搭檔當時無法判斷。
“簡單講,考慮到那天所有有關方出現的人為失誤、錯誤和溝通不暢問題,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警方存在犯罪行為,”麥金蒂說,“他們當時有理由擔心自己生命受到威脅。”
抗議者斥“國家倒退”
賴斯中槍致死一案是近年來美國國內多起引發種族歧視爭議的焦點案件之一。
針對大陪審團就賴斯一案的裁決,原告方律師在一份聲明中說,賴斯家人對這一結果感到“悲傷和失望”,但“並不感到意外”。
2015年12月28日晚,數十名抗議者冒著寒冷的陰雨遊行約5公里,至涉案警察供職的警察局門前,呼籲司法公正,高喊“起訴、定罪並將殺人警察送進監獄,整個體制也應負有罪責”。不過,警察局門前已經貼上了“關門”標籤。
“這(大陪審團決定)太荒唐了,”抗議者特里·托爾弗里說,“這個國家變得如此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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