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龍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外文名:Longmen county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Bureau
  • 內設機構:5個
  • 隸屬:龍門縣縣政府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有關檔案規定;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
(二)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服務和管理轄內戶籍人口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三)根據省、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五)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組織協調工作。
(六)擬訂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治理工作。
(七)制定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的數量,執行國家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研究和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使用與發放。
(八)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指導縣計畫生育服務站、鄉鎮服務所開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工作。
(九)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
(十)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縣委、縣政府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要決定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政務信息、計畫總結、保密保衛、接待等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及離退休幹部管理,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財務計畫預決算、行政性收費、本局經費收支及基建項目核算和審計;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進村和模範村的創建;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協助局領導督促檢查本局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負責本局機關行政管理等事務。
二、規劃統計股
貫徹執行市人口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口計畫;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統計、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鎮鄉區(場)落實年度人口計畫和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計畫,指導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促進生殖健康發展;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對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鑑定;指導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和治療,檢查督促《節育手術常規》和落實;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使用、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宣傳教育股
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計畫,指導各鎮鄉區(場)並協同有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報導工作;組織並負責對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的專業教育和培訓;出版簡報,交流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總結推廣先進及典型經驗。負責縣直單位人口計畫、統計、協調、監督、宣傳和《計畫生育服務證》發放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
研究提出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規定草案;督促檢查貫徹執行有關法規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建立、完善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治理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工作;受理民眾來信來訪,管理、指導和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下屬機構

龍門縣人口計生局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
1、擬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綜合治理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基層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證件管理和查環查孕工作。
2、負責本縣跨區域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措施落實協調。
3、負責與流動人口戶籍地計畫生育部門簽定並監督執行流動人口計生雙向管理區域協作協定。
4、負責計畫生育年度統計工作。
龍門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站
1、宣傳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健康保健、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科學知識。
2、推廣避孕節育新技術、新方法。
3、做好婦檢、上環、人流等避孕節育和生殖保障服務。
4、做好人口計畫和育齡婦女的生育、節育統計和居計生幹部培訓工作。
5、做好流動人員計畫生育工作。
6、完成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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