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龍門縣委、龍門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龍門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龍委發〔2010〕19號),設立龍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正科級建制,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建制:正科級建制
  • 隸屬:龍門縣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縣衛生局。
(三)將縣衛生局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增加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有關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工作。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
(四)監督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的執行,組織開展相關產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五)監督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六)監督管理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等特殊藥品(以下簡稱特殊藥品)。
(七)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相關質量抽驗。
(八)指導全縣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九)指導本地區食品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龍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新聞信息、來信來訪、政務公開、督察督辦、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指導本單位法制工作;負責科技與信息化建設工作;擬定機關和直屬單位規劃、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經費收支預決算、政府採購、內部審計、財務、資產管理、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會、共青團、婦女、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辦外事僑務、統戰、技術職稱等相關工作。
(二)餐飲安全監管股。
負責消費環節的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監測工作;指導協調全縣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相關工作。
(三)綜合業務股。
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國家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的執行;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依法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及藥品批發、零售企業資格制度;組織開展相關產品不良反應(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收集上報本地區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
(四)稽查一股。
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協調開展相關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產品召回工作;負責對舉報投訴食品質量案件或上級布置查處的食品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五)稽查二股。
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協調開展相關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產品召回工作;負責對舉報投訴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質量案件或上級布置查處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龍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原有行政編制13名),執法專項編制20名(原有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0名,隨職能調整由縣衛生監督所劃轉縣食品藥品監管局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非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非領導職數2名,正、副股長(主任)10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5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二)成立龍門縣食品藥品檢驗所,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的全額預算事業單位,正股級,核定事業編制人員8名。主要負責全縣的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工作;承擔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達的計畫抽驗、監督抽驗和強制性抽驗任務;指導、督促、檢查本縣級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質檢機構的業務技術工作;接受委託檢驗和提供食品藥品檢驗技術服務。
(三)設立永漢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服務中心,作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為正股級全額預算事業單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核定事業編制4名。
(四)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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