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衛生健康局

龍門縣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18〕59號)和《中共龍門縣委、龍門縣政府關於印發〈龍門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龍委發〔2019〕2號),制定本規定。

龍門縣衛生健康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龍門縣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和縣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歷史沿革,工作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5日上午,龍門縣衛生健康局舉行掛牌儀式。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和法規、規章,組織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衛生健康規劃並實施。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制定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措施並協調落實。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措施並協調落實,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落實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和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人口與家庭發展措施並協調落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政策。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鄉鎮(街道)衛生健康工作,指導與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十二)研究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貫徹執行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堅持中西醫並重,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推進中醫藥的傳承與創新。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衛生健康局、市中醫藥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龍門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推行全過程監管,強化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
5.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與縣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3.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最佳化醫療資源配置,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4.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措施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落實國家、省、市和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措施建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外事、僑務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生產、保密、綜治信訪維穩、建議提案辦理、重要事項督辦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和信息化股。負責健康龍門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大數據統計、監測、分析和套用工作。負責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編制衛生健康部門預算、決算,監督預算執行;指導、監督衛生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組織實施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推動完善衛生健康事業經費投入機制;指導下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對下屬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自有資金、財務收支、基本建設投資、設備購置、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醫療服務價格、專項資金使用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下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協助核定醫療服務價格和規範收費行為;協調、督導下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股(政策法規和執法股)。組織實施衛生健康行政許可政策、標準,辦理衛生健康行政許可、審批、註冊、備案和校驗等相關事項,接受委託組織開展相關行政許可、審批、註冊和備案工作的資料審核、現場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法規、規章和標準,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中醫藥、職業安全健康等衛生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重大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負責行政處罰案件法制審核。完善衛生綜合執法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公共衛生保障工作。負責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措施的建議,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四)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辦)。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計畫免疫,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並組織實施預案演練。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五)醫政醫管股。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負責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工作。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六)中醫藥發展股。擬訂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發展中醫藥健康產業建議。負責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等監督管理。負責中醫醫療、民族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的執行。推進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科普教育和國際傳播。
(七)家庭發展與婦幼健康股(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措施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擬訂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並協同落實。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督促和檢查縣直、各鄉鎮老齡工作。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實施長者健康服務工作,組織參與社會發展,推進長者健康產業發展。負責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宣傳教育股(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擬訂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衛生健康創建工作。負責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負責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九)人事股(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縣民營醫院和衛生社團組織聯合黨委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其他事項

縣衛生健康局下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縣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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