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其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衛生、食品安全以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的職責,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擬訂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合理配置衛生資源。
(四)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規劃、規範和措施。
(五)擬訂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工作規劃、規範和措施,貫徹執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準入制度,綜合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七)擬訂全縣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協同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規範服務行為。
(八)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組織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學歷教育,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套用,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九)依法監督管理全縣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全縣無償獻血工作。
(十)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人事、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
(十一)指導、監督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二)擬訂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與指導各鄉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信息。
(十三)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建設。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及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五)指導全縣愛國衛生工作。
(十六)協助縣委保健部門做好乾部保健工作。
(十七)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衛生局內設4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擬訂全縣衛生工作計畫,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區域衛生規劃和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機要保密、信息信訪、宣傳報導、對外交流和安全保衛等工作;研究提出醫療衛生服務價格建議,管理和安排縣衛生事業經費;監督縣直屬單位基建年度計畫的執行,指導基層衛生機構的改造建設;審批全縣大型醫用設備裝備的配置;負責本局財務工作和對直屬單位財務進行監督和審計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統計工作。
(二)醫政股(加掛衛生法制與監督股牌子)
研究和指導全縣醫療機構改革,擬訂全縣醫療機構的設定規劃、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組織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血站,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醫療機構(含村衛生站)和境外醫師來龍門行醫的審批及管理;負責醫療事故處理、醫療廣告審查和幹部保健工作。擬定衛生科技教育發展和管理規劃;擬訂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負責衛生教育、培訓工作;審核中等醫學教育規劃和招生計畫。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組織、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計畫生育技術的標準,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
組織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擬訂中醫醫療、保健、護理等人員執業資格標準;擬訂並實施中醫中藥結合、中西醫結合研究和實驗室的建設;組織中醫(藥)科研課題的協作及攻關、重要中藥研製及科技成果的鑑定與推行;負責中醫藥教育工作。
擬訂全縣衛生監督計畫,指導全縣衛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衛生執法的監督;依法監管傳染病、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和全縣食品、環境、放射、學校、職業衛生和大型醫療設備套用質量等工作;組織協調和承擔有關案件的查處工作。
(三)疾病控制股(加掛應急辦牌子)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衛生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規劃和基層防保組織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疾病監測、疫情報告及其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和蔓延;擬訂全縣健康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組建全縣監測和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擬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反恐、核電站與核輻射事故醫療救助衛生應急預案,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指導各鄉鎮、單位、部門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並幫助指導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預防救治工作。
(四)人事股(黨委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認定和職稱評審;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和檔案管理,以及衛生系統知識分子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資、勞保福利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政治思想教育、工、青、婦和計生、老幹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