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永定區城市管理局

龍巖市永定區城市管理局

根據《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辦公室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龍巖市永定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永委辦發〔2018〕55 號)以及《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 辦公室 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制定<永定區區級黨 政工作部門“三定”規定>的通知》(永委辦發〔2019〕6 號)精神,設立龍巖市永定區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城市管理局),是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區城市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城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管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巖市永定區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龍巖市永定區鳳城街道楓北路西九巷12號 
  • 所屬單位: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林茂月(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城市管理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城市管理的地方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城市管理中、長期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城市管理業務培訓;負責城市管理宣傳和教育工作。
(三)負責制定本級城市管理和維護經費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系統專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管理。
(四)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區直有關部門和城區各鄉鎮(街道)開展城市管理相關工作;參與城市規劃區城市管理相關基礎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
(五)負責龍巖市永定區城市規劃區市政主次幹道政府性投資的道路、橋樑、路燈、雨水管道、人行道、人行天橋、下穿通道、隧道、人行地道、夜景設施等的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單位和個人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的審批;負責依附在市政道路、公共綠地上井蓋等附屬設施管線單位權屬單位和相關單位的監管工作。
(六)負責龍巖市永定區城市規劃區城市園林綠化改造提升及管養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砍伐、移植樹木、占用綠地的審批;負責園林綠化科研工作;負責協同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編制、管理、實施園林綠化專項規劃;參與園林綠化項目設計方案編制審查、項目監管、竣工驗收。負責城市園林內野生動植物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龍巖市永定區城市建成區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城市容貌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主次幹道的保潔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的監管;負責城市建成區環衛基礎設施項目改造提升及維護管養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處理費、建築垃圾處置服務費、餐廚垃圾處理費等費用的徵收。
(八)負責城區防汛防澇、公園和市政廣場應急避難場所管理,以及市政道路、橋樑、照明、園林綠化的應急保障;負責城市管理方面應急處置的指揮、調度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城市管理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市公共空間秩序管理方面的戶外廣告、標牌標識及沿街立面環境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道路上的路標路牌的監管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審批、備案工作。
(十)負責建築垃圾排放、運輸、消納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垃圾清運、處置企業的資質審批;負責建築垃圾運輸、消納、處置的審批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城市規劃區建築垃圾消納場規劃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指導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重大案件審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規範、公正和文明執法的指導和督查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創新發展和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負責利用現代數字信息技術,推進城市管理數位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三)受委託承擔相關物業管理職責。
(十四)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省政府授權行使相對集中
行政處罰權。
(十五)承擔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按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有關職責。
(十七)承辦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職能轉變。區城市管理局應切實加強城市管理相關法規規章建設和標準體系建設,理順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探索建立現代化的城市治理體系。堅持科學管理,積極推進城市管理數位化、精細化、智慧化,建立健全城市格線管理機制,構建多元共治、良性互動的城市治理模式,切實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堅持服務為先,強化城市管理隊伍建設,完善城市管理監督機制,改進城市管理方式方法,營造和諧、穩定的文明城市氛圍,切實提升市民民眾的獲得感。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住建局有關職責分工
(1)市政維護管理方面(不含城市燃氣、供水、污水)。新建的市政工程項目(市政設施)由區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區城市管理局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接收並實施日常維護管理工作。已移交並投入使用的市政工程項目(市政設施)維修維護及零星改造工程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並組織實施。新建的市政工程項目(市政設施)夜景工程由區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區城市管理局參與項目驗收合格後,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接收並實施日常維護管理工作。商業樓盤、公建項目的樓宇等建(構)築物的夜景工程一併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2)園林管養方面。城市規劃區新建的園林綠化項目由區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區城市管理局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接收並實施日常維護管養工作。
(3)環境衛生管理方面。城市建成區新建環衛基礎設施項目,由區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區城市管理局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由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接收並實施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4)物業管理方面。區城市管理局、區住建局在物業管理方面應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完善委託手續,建立溝通協商評估機制,根據《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及區委、區政府有關規定,做好物業管理相關工作。
2.關於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職責分工。
區林業局主管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工作,主管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監督、管理工作。區城市管理局承擔城市園林內野生植物及動物的監督、管理職責。區農業農村局承擔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管理職責及其他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加掛法規宣傳與行政審批股、督察與信訪股兩塊牌子)。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活動的籌備、組織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的組織協調和接待工作;負責文電、督辦、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報年度部門預算;負責局機關資金管理使用和其他日常財務工作;統籌管理本系統財政資金和固定資產、裝備器材;承擔財政性資金的工程建設、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的招標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和政策研究工作;參與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及城市管理相關政策;負責制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承擔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以及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關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城市管理重大問題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城市管理執法過程中出現的重大糾紛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之間存在的交叉事項。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權責清單管理工作;承擔本部門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備案事項;負責行政服務中心審批視窗工作。負責權責清單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策劃城市管理文化建設及工作品牌打造;負責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信息的收集、編髮;開闢與各級媒體暢通的溝通渠道,加強城市管理宣傳陣地建設;制定公共關係策略並組織實施;組織、管理、協調有關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新聞發布,做好網路輿情的監測、收集、報送和網評工作;負責局入口網站內容維護,指導網路宣傳;組織開展對外聯誼活動;組織城市管理普法宣傳工作;服務、協調、組織、聯絡公眾參與城市管理相關活動。負責組織城市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並組織督辦;負責制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行為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作風建設、績效考評工作,對隊容風紀、依法行政及文明執法情況進行督察;負責擬訂和實施信訪工作規範和制度,受理、處理、交辦和督辦業務範圍內的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和網上信訪事項;負責接訪活動及12345便民熱線交辦事項辦理;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辦理信訪複查相關事項。
(二)市政維護與公用事業管理股。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設施管理、保養和維護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管理設施維護技術創新研究及新材料、節能、環保等工作;參與城市管理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圖紙審核、竣工驗收、新建道路的移交審批、市政工程項目招標事項核准及市政工程項目的日常維護、改造施工許可證辦理等工作;督促、檢查城市規劃區井蓋設施權屬單位和相關單位履行井蓋設施維護管理職責和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和考核園林綠化日常養護工作;負責綠地內設定服務經營設施的審核;負責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審核,對建設項目配套綠化工程進行驗收;負責城市公園、風景區、綠地、廣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市政園林方面的重大執法事項。負責制定環境衛生作業標準規範,監督、指導生活垃圾收運及處理;負責環衛工人作業和用工規範管理的協調、指導和監督;按許可權辦理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的行政許可事項;參與環境衛生設施配套建設方案的會審和竣工驗收。負責城區公共路燈、夜景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防汛、公園和廣場應急避難場所管理,以及城市道路、橋樑、照明、園林綠化的應急保障;負責對重點部位、重點設施開展定期檢查,排除安全隱患;按照工作部署具體組織應急工作的實施。
(三)城市治理股(加掛執法大隊牌子)。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協調城市容貌綜合整治;負責組織協調城市建成區固體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負責規範建築垃圾管理秩序,組織擬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和細則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城市建成區各類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標準規範,
並參與組織實施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建築物和構築物外立面、公共場所(含公共景觀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社區容貌的實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市容環境方面重大綜合執法事項。負責違法建設綜合治理、物業管理、戶外廣告管理等工作,及城市管理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城市規劃區查處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章建設行為的執法活動;負責組織本部門相關單位參與建設工程驗線和竣工驗收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違法建設屬地為主、部門聯動的違法建設源頭同責共管機制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建成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或者制定物業管理相關政策措施並開展宣傳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公共空間秩序管理方面的戶外廣告、標牌標識及沿街立面環境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戶外廣告專項規劃、設定規劃及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辦理城市規劃區戶外廣告設定的行政許可工作和大型、跨區域臨時戶外廣告審核管理事項。
機關黨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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