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及規章並監督其實施。
2、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監督實施處方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3、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法定標準,核發一類醫療器械註冊證;組織醫療器械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安全認證工作,對轄區內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4、監督檢查藥品研究、生產、經營、中藥材生產和醫療單位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對藥品、中藥飲片、藥用包裝材料、醫用氧生產企業及醫院製劑室開辦資格進行初審。
5、依法整頓、規範藥品和醫療器械市場秩序。
6、監督檢查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發布藥品質量公報,依法查處制、 售假劣藥品行為和責任人。
7、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及特種藥械。
8、負責對開辦藥品批發企業進行初審,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進行審批,核發《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監督實施藥品批發、零售企業資格認定製度和處方藥與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購銷的有關規定。
9、利用監督管理手段,配合巨觀調控部門貫徹實施國家及省、市醫藥產業政策。
10、承辦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會議組織、文秘管理、信訪接待、信息傳遞、統計工作、檔案管理、史志撰寫、新聞發布、日常政務、聯絡接待、保密保衛、老幹部、後勤管理工作。宣傳貫徹藥品監管法律法規;組織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法規培訓、考核,承擔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建立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把關,主持行政處罰聽證,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情況的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工作,提出改進行政執法的意見和建議,建立藥品監管信息庫。
黨辦(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食品安全科
藥品市場監督科
貫徹執行藥品流通法律法規;對藥品批發企業初審,零售企業開辦資格認定審批、審核發放零售企業許可證,進行年度檢驗;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範;實施對藥品分類管理;打擊非法制售假劣藥品行為;落實藥品計畫抽驗和組織實施監督抽驗;監管中藥材、中藥飲片質量;監管特殊藥品的供應和使用工作;對藥品廣告進行備案檢查;對藥品招標採購中介機構的資格初審;負責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
醫療器械科
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管理法規、規章;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製、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打擊制售假劣醫療器械行為;配合省局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和驗證;核發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註冊證書;對醫療器械廣告進行備案檢查。
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制度;對藥品不良反應進行監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醫療單位製劑質量管理規範管理工作;對醫院製劑品種進行初審;配合省局對新藥、仿製藥及研製現場進行考核;配合省局對藥品、醫用氧、中藥飲片、藥包材生產企業、醫院製劑室開辦資格初審和年度檢驗;打擊研製、生產假劣藥品行為;監管特殊藥品及特種器械的生產;配合省局做好藥品研究機構備案工作;指導藥品技術監督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及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隊伍建設;制定食品藥品監管人員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助組織執業藥師考前培訓和執業藥師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初審申報工作。
財務審計科
執行國家、省有關財務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經費、資產實行統一管理;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預(決)算;負責機關、所屬單位財務審計管理工作。
機構領導
史 記: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全面工作。
丁 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常務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協調科、科技標準與宣傳科、機關黨委和行政審批辦公室。
閆國峰: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編制科、藥品生產監管科、藥品流通監管科、法制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支隊。
朱憲武: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食品生產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餐飲消費監管科、乳製品監管科。
荀福波:副調研員,分管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評價中心。
姜旭東:副調研員,分管醫療器械監管科。
趙盛忱:副調研員。
郗紅琦:支隊長,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