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

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

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是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
  • 辦公地址: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永安大街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地方金融改革發展戰略、政策,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建議。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形勢和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重要問題並提出建議。
(二)統籌全市重大產業和重大項目布局,牽頭擬訂相關目標體系、責任體系、推進體系和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謀劃和推進全市重點產業、縣(市)區主導產業及產業項目建設,強化產業推進督導服務,擬訂全市產業發展年度指標和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分析全市產業項目建設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巨觀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利用外來投資工作。擬訂全市招商引資、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後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服務、督辦工作。負責縣(市)區、市直相關部門招商引資考評工作。組織境內外重大招商引資、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活動。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區域合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對口合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與國內友好城市溝通聯絡。負責聯繫國內外商(協)會及相關組織。指導市際間區域合作工作。負責區域經濟合作情況的統計、分析。
(五)牽頭擬訂全市經濟開發區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相關工作。牽頭綜合全市經濟開發區情況。負責全市經濟開發區建設、管理、統計和考核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級、省級經濟開發區申報審核工作。組織和指導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和園區建設工作。
(六)分析評估全市地方金融風險狀況,擬訂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統籌組織非法集資、網際網路金融等重大金融風險的處置化解工作。聯繫金融管理部門及其駐我市派出機構,協調服務全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參與協調全市重大項目融資服務為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提供信息支持。制訂全市直接融資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推進企業上市(掛牌)、發債等直接融資工作。
(七)組織推動地方金融改革,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處置,具體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7類機構的地方金融監管職責。承擔對市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有關監管職責。負責相關地方金融機構行政許可、行政備案事項審批工作。
(八)承擔市重點產業和縣(市)區主導產業工作領導小組、市開放招商工作領導小組、市對口合作領導小組、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市P2P網路借貸風險應對工作領導小組、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
1.市發改委負責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市經合局負責區域招商引資工作。
2.市發改委負責編制全市重點產業項目中長期規劃,市經合局負責全市重點產業項目推進。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會議組織、文電管理、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
(二)綜合研究辦公室。負責全市經濟合作、產業發展、項目建設、園區管理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起草機關會議材料、重要檔案、領導講話、工作報告等有關文稿。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經濟合作、產業發展、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園區建設、金融服務、地方金融監管等工作信息收集、整理、宣傳工作。
(三)產業發展辦公室。擬訂全市產業項目、產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主辦部門和縣(市)區制訂重點產業和主導產業發展規劃、年度任務和個性化指標並督促組織實施。協調各部門建立完善產業發展保障體系並推進落實。承擔全市產業項目檢查督辦、指導服務、評估評價、推進落實等工作。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產業聯盟創新發展。分析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情況並提出建議。負責對全市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情況的宣傳通報。
(四)投資促進辦公室。擬訂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市利用外來投資工作牽頭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開發和“項目庫”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招商引資重點項目治談、協調、簽約工作。負責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服務、督辦工作,負責各縣(市)區、有關部門招商引資考評工作。指導下級經濟合作促進部門的招商引資項目促進監督工作。
(五)區域合作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省經濟領域區域合作協調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與政策。擬訂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市際間經濟合作交流與對港澳台地區經貿工作。參與組織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授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洽談活動。協調推進與粵港澳大灣區對口合作,負責與廣州合作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市政府駐外機構開展投資促進工作。承擔國內區域合作領域與對港澳台地區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的組織實施。承擔市對口合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開發區管理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開發區建設管理相關政策。牽頭擬訂全市經濟類開發區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協調相關工作。牽頭綜合全市經濟類開發區情況。承擔全市晉升國家級、省級經濟類開發區申報工作。制訂全市經濟類開發區發展考核指標並組織實施。
(七)金融服務監管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省金融和地方金融穩定工作的方針政策,牽頭研究擬訂全市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與地方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情況。擬訂推進全市直接融資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聯繫人民銀行、銀保監等金融管理部門及其駐我市派出機構,協調服務全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參與協調全市重大項目融資服務,為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提供信息支持。組織協調推進企業上市(掛牌)、發債等直接融資工作。參與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及上市(掛牌)、發債企業風險防範和處置。牽頭推動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內金融機構進行考評和獎勵。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行政許可變更事項審批、備案和監管等工作。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地方金融監管工作。負責重大、跨區域地方金融機構風險防控和處置工作,組織行業統計分析。承擔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有關監管職責。配合政法機關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協調指導縣(市)區開展地方金融監管、金融服務及風險防範和處置工作。承擔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市P2P網路借貸風險應對工作領導小組、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現任領導

張德龍: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黨組書記
張雪秋: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崔壯: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敬國: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林偉東: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志友: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
劉金生:齊齊哈爾市經濟合作促進局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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