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龍沙區經濟合作促進局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經濟合作促進局

根據《中共齊齊哈爾市委辦公室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齊齊哈爾市龍沙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齊辦文〔2019〕1號),制定本規定。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經濟合作促進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齊齊哈爾市龍沙區經濟合作促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龍沙區經濟合作促進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依據國家和省市巨觀經濟政策,結合本地經濟發展實際,組織編制產業發展、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園區管理及金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發展方向、發展重點、發展任務、發展目標和戰略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實施結果進行科學評估。
(二)作為產業發展主管部門,制定全區產業體系、目標體系、責任體系、推進體系和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指導產業主辦部門謀劃和推進全區重點產業項目和主導產業項目,強化產業項目督導服務,制定全區產業發展年度指標和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對全區產業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分析,針對重大問題和傾向性問題,提出政策意見和建議。
(三)統籌全區經濟合作和境內外招商引資工作,建立健全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提出招商引資任務和目標;收集招商引資信息,定期對外發布,實現信息共享;組織全區招商引資、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活動;負責全區招商引資考核工作;督導服務全區招商引資工作。
(四)對區屬園區進行管理,組織和指導園區招商引資和園區建設工作。
(五)負責區域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處置,承接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和地方資產管理7類機構金融監管;承擔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區域各類交易場所以及信用互助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監管;負責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監管。
(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工作崗位。落實中央、省市區委、區直機關工委,以及局黨組(支部)有關黨建工作精神及相關要求,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本單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及黨風廉政建設等黨建工作;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文電管理、計畫總結、信訪信息、協調服務、義務勞動、機關活動、保密安全、制度建設、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等政務工作;負責全局協調服務、後勤保障、辦公自動化等事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勞動工資等財務工作。
(二)產業發展工作崗位。指導產業主辦部門制定重點產業和主導產業發展以及產業項目規劃、體系、政策、措施等並督促其組織實施,同時進行督導服務,及時發現和解決項目落地和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全區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年度任務和個性化指標;指導保障部門制定產業發展保障體系和措施並推進落實;定期對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加快發展措施。
(三)招商引資工作崗位。密切跟蹤國內外產業發展動向和國家投資導向以及區域發展趨勢,收集整理髮布有效信息,引導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招商資料編輯製作,建立健全重點客商名錄庫、招商項目庫建設,組織對外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國內外招商引資活動;組織重大招商項目洽談、簽約和督辦;聯繫聯絡國內外商會和行業協會;對招商引資工作進行督導服務,重點督導項目洽談、手續辦理、開工建設、項目進展、政策落實、問題解決、竣工投產等情況;建立健全招商引資統計體系;制定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目標並組織考核;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提供優質項目落地服務;負責園區規劃布局、建設、管理、服務工作。
(四)金融工作崗位。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金融方針政策,分析評估全區地方金融風險狀況,擬訂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研究擬訂全區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具體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區金融形勢和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重要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政銀企保合作工作;參與協調全區重大產業項目融資服務,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組織協調推進企業上市(掛牌)、發債等直接融資工作。

人員編制

區經合局行政編制7名(不含兩委人員編制)。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區經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

領導分工

經 合 局局長
苗 旭 經合中心主任
趙會周 經合局副局長
厚 鵬 經合局副局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