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經濟合作促進局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經濟合作促進局

根據《中共齊齊哈爾市委辦公室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齊辦文〔2019〕6號),制定本規定。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經濟合作促進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

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經濟合作促進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經濟合作促進、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合作促進、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經濟合作促進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其他事項,領導分工,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經濟合作、利用外資、地方金融改革發展戰略、政策,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建議。研究分析全區金融形勢和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重要問題並提出建議。
  (二)統籌全區重大產業和重大項目布局,牽頭擬訂相關目標體系、責任體系、推進體系和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謀劃和推進全區重點產業、主導產業及產業項目建設,強化產業推進督導服務,擬訂全區產業發展年度指標並組織實施。負責分析全區產業項目建設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巨觀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利用外來投資工作。擬訂全區招商引資、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後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服務、督辦工作。負責鄉鎮、街道和區直相關部門招商引資考評工作。組織境內外重大招商引資、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活動。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區域合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對口合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與國內友好城市溝通聯絡。負責聯繫國內外商(協)會及相關組織。負責區域經濟合作情況的統計、分析。
  (五)牽頭擬訂全區經濟開發區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相關工作。牽頭綜合全區經濟開發區情況。負責全區經濟開發區建設、管理、統計和考核工作。負責全區國家級、省級經濟開發區申報審核工作。組織和指導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和園區建設工作。
  (六)分析評估全區地方金融風險狀況,擬訂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統籌組織非法集資、網際網路金融等重大金融風險的處置化解工作。聯繫金融管理部門及其駐我區派出機構,協調服務全區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參與協調全區重大項目融資服務,為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提供信息支持。組織協調推進企業上市(掛牌)、發債等直接融資工作。
  (七)組織推動地方金融改革,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風險防範處置,具體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7類機構的地方金融監管職責。承擔對區內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社會眾籌機構、 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有關監管職責。
  (八)承擔區重點產業和區主導產業工作領導小組、區開放招商工作領導小組、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區P2P網路借貸風險應對工作領導小組、區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分管領域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其他事項

區經濟合作促進局行政編制。
區經濟合作促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執行。

領導分工

劉玉忠 區經濟合作促進局黨組書記、局長
高 峰 區經濟合作促進局副局長
韓 冰 區經濟合作促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直屬單位

區經濟合作促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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