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技工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全省技工教育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全省技工教育發展,強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為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強大技能人才支撐,特制定本辦法。
2022年11月4日,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財政廳發布《黑龍江省技工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技工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財政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市(地)、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龍江森林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省直有關單位:
現將《黑龍江省技工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財政廳
2022年11月4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全省技工教育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全省技工教育發展,強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為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強大技能人才支撐,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指省級財政安排用於支持和促進我省技工教育發展而設立的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使用遵循總體規劃、規範管理、注重績效的原則。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用途:
(一)提高技工教育辦學質量,主要包括:全省技工院校實習實訓設備購置、優質付槓阿寒專業建設、校舍維修改造、信息化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及教研課改等支出。
(二)省級“政校企”技能人才培養聯盟建設。
(三)高級工以上省內就業獎補。
(四)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籃簽熱主要包括:職業技能競賽省級集訓基地建巴妹烏屑設,省級一類職業技能競賽、國家級職業技能競賽參賽,高技能領軍人才研修、休療養,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宣傳等支出。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 省人社廳對各地申報的專項奔您格資金項目進行匯總和審核。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共同編報專項資金分配方案報省政府審批;共同指導、監督市(地)人社、財政、行業主管部門和項目院校的專項資金撥付、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 各市(地)、縣(市)人社、財政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技工院校申報專項資金,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專項資金撥付、使用、管理和績效等實施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條 項目院校是專項資金實施主體和使用單位,負責制定項目具體實施方案,負責專項資金項目執行、監督管理和績效自評等具體工作,確保規範、安全使用專項資金。
第三章 申報和審核
第八條 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前三種用途,技工院校可以提出資金申請,並須符合如下條件:
(一)積極落實國家和省支持發展技工教育相關政策,堅持技工教育辦學方向,保持技工教育辦學特色,未出現資金使用不規範等重大審計問題。
(二)使用范戀企紙圍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
(三)提供經市(地)、縣(市)人社、財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專項資金申請報告(見附屬檔案1),報告內容包括申請的理由、金額、用途、預算及實際籌集安排資金檔案或證明。
第九條 各技工院校要將專項資金申請材料按隸屬關係提交給同級人社、財政或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人社、財政部門每年8月初前將審核後的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申請材料上報所在市(地)人社、財政部門,市(地)人社、財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於每年9月初前向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報送審核後的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申請相關材料。
第十條 申請第四條第一種用途的技工院校,需提交《省內就業學生信息表》(見附屬檔案2)、技工院校招生人數,其中技工院校招生人數須以“全國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統”查詢數量為準。
第十一條 申請第四條第二種用途的技工院校,應是牽頭組織“政校企”聯盟活動的理事長院校,需要在專項資金申請報告中寫明“政校企”聯盟的年度工作計畫以及軟硬體設施建設的資金預算。
第十二條 申請第四條第三種用途的技工院校,應是每年為省內企業輸送高級工100人以上的技工院校,需提供正式勞動契約複印件等相應的省內就業證明材料。
第四章 分配和使用
第十三條 省人社廳根據各院校申報資金項目建立“黑龍江省技工教育發展項目庫”(以下簡稱“項目庫”項危),實行動態管理,並將國家級和省級技能大賽、職業技能競賽省級集訓基地建設、政校企聯盟理事長院校建設、高級工以上省內就業畢業生獎補、技工院校承接國家項目任務、省級重點工作任務等納入“項目庫”。
第十四條 專項資金對符合我省產業發展需求,引領技工教育發展方向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一)對接我省“4567”現代產業體系設定的重點專業和傳承龍江欠囑拜非遺技藝的特色專業建設等項目。
(二)適應地方產業需求、行業領先標準實施的先進實習實訓軟硬體設備購置項目以及信息化和數位化建設及改造項目。
(三)圍繞工學一體化教學改革、最佳化師資隊伍結構實施的省級技工教師培訓研修基地建設、教學研究、教師培訓和比賽等項目。
(四)最佳化院校布局、提升辦學實力實施的職業訓練院建設、優質院校建設、高層次人才引進等項目。
(五)堅持技工教育辦學特色,積極夯實技工教育基礎,辦學成效好、發展潛力足的技工院校強基固本建設項目。
(六)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需要重點支持的其他項目。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採取項目法方式分配。省人社廳對各地申報的專項資金項目進行匯總和審核,在對申報院校及項目充分評估的基礎上,在“項目庫”中選擇確定優先支持的重點項目,結合各申報項目院校上年度招生人數、省內就業人數等因素分檔次分配。省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共同編報專項資金分配方案,按規定報省政府審批後撥付專項資金。
每年分配資金選擇的項目、因素、權重可根據年度技工教育發展整體形勢和工作任務重點適當調整。
第十六條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項目院校是資金使用管理的責任主體,對專項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及績效結果負責。項目院校要加強內部預算項目管理,根據相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規定,做到單獨建賬、專款專用,按照批覆的項目金額和相關管理制度使用項目資金。
第十七條 專項資金要按照省下達的用途規範堅持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學校人員績效工資、辦公支出、職工福利、償還債務等項支出。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將專項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
第十九條 專項資金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各項目院校對擬申請納入“項目庫”項目要開展事前績效評估,重點論證項目院校立項必要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實施方案可行性、籌資合規性等內容,並提供事前績效評估報告,連同項目院校申請報告按第九條規定上報。
各級人社部門要強化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的管理,督促項目院校加快支出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支出進度慢、使用效率低的項目院校,在分配下一年度技工院校發展專項資金時,扣減補助資金,統籌用於其他項目院校。
第二十條 項目院校對納入政府採購的項目應嚴格按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對納入投資評審的項目應嚴格按照投資評審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建立項目實施進度監測和信息反饋制度,市(地)人社、財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要在年度終了後1個月內將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分別報送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第二十二條 項目院校應嚴格遵守有關財經制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原《黑龍江省技工院校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黑人社規〔2018〕7號)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第九條 各技工院校要將專項資金申請材料按隸屬關係提交給同級人社、財政或行業主管部門。各縣(市)人社、財政部門每年8月初前將審核後的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申請材料上報所在市(地)人社、財政部門,市(地)人社、財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於每年9月初前向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報送審核後的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申請相關材料。
第十條 申請第四條第一種用途的技工院校,需提交《省內就業學生信息表》(見附屬檔案2)、技工院校招生人數,其中技工院校招生人數須以“全國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統”查詢數量為準。
第十一條 申請第四條第二種用途的技工院校,應是牽頭組織“政校企”聯盟活動的理事長院校,需要在專項資金申請報告中寫明“政校企”聯盟的年度工作計畫以及軟硬體設施建設的資金預算。
第十二條 申請第四條第三種用途的技工院校,應是每年為省內企業輸送高級工100人以上的技工院校,需提供正式勞動契約複印件等相應的省內就業證明材料。
第四章 分配和使用
第十三條 省人社廳根據各院校申報資金項目建立“黑龍江省技工教育發展項目庫”(以下簡稱“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並將國家級和省級技能大賽、職業技能競賽省級集訓基地建設、政校企聯盟理事長院校建設、高級工以上省內就業畢業生獎補、技工院校承接國家項目任務、省級重點工作任務等納入“項目庫”。
第十四條 專項資金對符合我省產業發展需求,引領技工教育發展方向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一)對接我省“4567”現代產業體系設定的重點專業和傳承龍江非遺技藝的特色專業建設等項目。
(二)適應地方產業需求、行業領先標準實施的先進實習實訓軟硬體設備購置項目以及信息化和數位化建設及改造項目。
(三)圍繞工學一體化教學改革、最佳化師資隊伍結構實施的省級技工教師培訓研修基地建設、教學研究、教師培訓和比賽等項目。
(四)最佳化院校布局、提升辦學實力實施的職業訓練院建設、優質院校建設、高層次人才引進等項目。
(五)堅持技工教育辦學特色,積極夯實技工教育基礎,辦學成效好、發展潛力足的技工院校強基固本建設項目。
(六)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需要重點支持的其他項目。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採取項目法方式分配。省人社廳對各地申報的專項資金項目進行匯總和審核,在對申報院校及項目充分評估的基礎上,在“項目庫”中選擇確定優先支持的重點項目,結合各申報項目院校上年度招生人數、省內就業人數等因素分檔次分配。省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共同編報專項資金分配方案,按規定報省政府審批後撥付專項資金。
每年分配資金選擇的項目、因素、權重可根據年度技工教育發展整體形勢和工作任務重點適當調整。
第十六條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項目院校是資金使用管理的責任主體,對專項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合理性、真實性及績效結果負責。項目院校要加強內部預算項目管理,根據相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規定,做到單獨建賬、專款專用,按照批覆的項目金額和相關管理制度使用項目資金。
第十七條 專項資金要按照省下達的用途規範堅持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學校人員績效工資、辦公支出、職工福利、償還債務等項支出。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將專項資金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
第十九條 專項資金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各項目院校對擬申請納入“項目庫”項目要開展事前績效評估,重點論證項目院校立項必要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實施方案可行性、籌資合規性等內容,並提供事前績效評估報告,連同項目院校申請報告按第九條規定上報。
各級人社部門要強化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的管理,督促項目院校加快支出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支出進度慢、使用效率低的項目院校,在分配下一年度技工院校發展專項資金時,扣減補助資金,統籌用於其他項目院校。
第二十條 項目院校對納入政府採購的項目應嚴格按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執行,對納入投資評審的項目應嚴格按照投資評審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建立項目實施進度監測和信息反饋制度,市(地)人社、財政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要在年度終了後1個月內將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分別報送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第二十二條 項目院校應嚴格遵守有關財經制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對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原《黑龍江省技工院校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黑人社規〔2018〕7號)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