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能力提升,創新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在我市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立足佳木斯市實際,制訂本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企業新型學徒制實施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10月16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0月16日
  • 發布單位:佳木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佳木斯市財政局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在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考察黑龍江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按照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要求,全力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進一步拓展職業培訓工作領域,創新職業培訓模式,提升產業工人職業技能,為佳木斯振興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技能人才支撐。
(二)目標任務。支持引導企業深度參與職業院校的教育教學改革,開展引企入教改革,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把企業的需求融入到技能人才的培養環節,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通過完善政策措施和職業教育服務體系,健全企業與職業院校深度合作機制,組織企業中青年職工參加新型學徒培訓,構建企業技術工人培養新模式,為企業持續發展儲備充足的技能人才。
二、主要內容
(一)培養對象和目標。學徒培訓以企業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為培養對象,學徒培養目標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培養期限為1—2年,特殊情況可延遲到3年。職工參加新型學徒制培養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在企業從事技能崗位工作;
2、與企業建立相對穩定的勞動關係(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
3、原則上男職工年齡不超過45周歲,女職工年齡不超過40周歲,可根據企業需要適當放寬年齡。
學徒的培養人員和目標由企業結合崗位需求確定,通過企業與職業院校進行系統培養。
(二)培養模式和內容。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院校參與的原則,採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即由企業與院校採取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脫產或半脫產培訓等模式共同培養新型學徒。在企業主要通過企業導師帶徒方式,在培訓機構主要採取工學一體化教學培訓方式。
學習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安全生產規範、職業素養等,特別是工匠精神的培育。以企業為主導確定具體培養任務,由企業與培訓機構分別承擔。積極套用“網際網路+”、職業培訓包等培訓模式。學徒培訓期滿,應參加職業技能鑑定或結業(畢業)考核,合格者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畢業證書)。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自主對學徒進行技能評價。
技工院校應根據培養內容、層次和培養成本,與企業協商合理確定收費標準。
(三)培養主體和職責。學徒培養實行屬地管理,主要職責由所在企業承擔。企業和職業院校根據合作協定分別承擔相應的教育培養和日常管理職責。
1、企業是學徒的用人單位,負責提出學徒培養需求和培養目標,並承擔學徒的遴選推薦、勞動管理和崗位實際操作技能訓練。開展新型學徒制培養的企業應當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且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符合地方產業發展方向和環保要求的生產製造類企業或現代服務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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