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在1992.06.06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
- 頒布時間:1992年06月06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6月06日
- 頒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在1992.06.06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在1992.06.06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內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轄區...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二條,規定:“有防汛任務的地方,應當根據經批准的防禦洪水方案制定洪水調度方案。長江、黃河、淮河、海河(海河流域的永定河、大清河、漳衛南運河和北三河)、松花江、遼河、珠江和太湖流域的洪水調度方案,由有關流域機構...
瀋陽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在1998.09.28由瀋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防汛是指人民民眾有組織地進行防洪抗洪和排澇抗禦水患災害的活動。第...
第一條,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在本省境內進行防汛抗洪活動,適用本細則。第三條 防汛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在1994年7月6日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本省境內的防汛抗洪...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結合本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在本省轄區內進行防汛抗洪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和本細則。第三條 防汛工作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第一條 為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下簡稱《防汛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我省境內進行防汛抗洪活動,必須遵守《防汛條例》和本辦法。第三條 防汛工作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修訂信息 (1991年7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86號公布 根據2005年7月15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2011修訂)是國務院於2011年01月08日發布,自1991年07月0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1991年07月02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決定(2005),2005年07月15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2005修訂),2005年07月15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2005修訂)是國務院於2005年07月15日發布,自1991年07月0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1991年07月02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決定(2005),2005年07月15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2005修訂),2005年07月15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二條,規定:“有防汛任務的地方,應當根據經批准的防禦洪水方案制定洪水調度方案。長江、黃河、淮河、海河(海河流域的永定河、大清河、漳衛南運河和北三河)、松花江、遼河、珠江和太湖流域的洪水調度方案,由有關流域機構...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細則 (1993年11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號公布,1998年4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發[1998]第16號第一次修改,2011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號第二次修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
1996年1月3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64號發布 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第一條 為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以下簡稱《防汛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我省境內進行防汛抗洪活動,必須遵守《防汛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