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是黑龍江省人民政府1991年4月19日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
- 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1991-4-19
《黑龍江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是黑龍江省人民政府1991年4月19日發布的規定。
《黑龍江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是黑龍江省人民政府1991年4月19日發布的規定。中文名 黑龍江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 單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 1991-4-19 ...
黑龍江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暫行規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1987年10月17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資企業)的勞動人事管理,保障合資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
黑龍江省外商投資企業中方幹部人事管理暫行規定 (1991年4月20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六號)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中方幹部人事管理,進一步落實外商投資企業用人自主權...
現在執行的是1984年1月19日經國務院同意,由勞動人事部發布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中的第十條規定。)第六條 合營企業解僱、處分職工,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並派代表同董事會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
勞動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的通知在1994.08.11由勞動部,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布。中文名 勞動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印發《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勞動部, 對外貿易經濟...
第十四條中方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得解除聘用契約:(一)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二)因工傷或患職業病,正在醫院治療、療養,或者醫療終結經區、縣(市)以上衛生部門鑑定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三...
六、合營企業須加強對職工的經常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技術業務水平。職工培訓所需經費,參照財政部一九八二年《關於職工教育經費管理和開支範圍的暫行規定的補充通知》辦理。七、合營企業在勞動契約期內生產、技術條件發生變化,需要辭退...
黑龍江省社會勞動力管理暫行規定 (1990年7月14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十二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勞動力管理,合理使用勞動力資源,促進國民經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社會...
第八條合資企業職工在職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黑龍江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暫行規定》執行。合資企業應繳納中方職工退休養老基金和職工待業保險基金。第九條合資企業應按中方職工人數,以每人每月十元標準,向當地財政部門繳納國家...
外商投資企業辭退或者解僱的職工,由企業主管部門與當地勞動人事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安排。第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協調工作,提高辦事效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外資工作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組織各有關部門實行聯合辦公...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及《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
《浙江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是一部浙江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88年07月25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檔案發布 【發布單位】811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8-07-25 【生效日期】1988-07-25 【失效...
1987年2月21日江蘇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3年12月29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江蘇省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4年10月23日江蘇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