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水務局

黑河市水務局是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水利廳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擬水利法規規章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市水利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河市水務局
  • 隸屬部門:黑河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能,備註,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水利廳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擬水利法規規章並監督執行。
(二)制定全市水利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
(四)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
(五)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六)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部門間和不同行政區劃間的水事糾紛。
(七)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研究提出全市有關水利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八)負責水資源總體規劃、勘察評價,負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等水務職能。
(九)編制、審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十)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
(十一)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
(十二)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水務行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科技交流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備註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務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文秘事務和機關日常政務、資產管理、聯絡接待、保密保衛、車輛管理等行政事務。負責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察督辦和信訪信息、宣傳調研工作;制定全市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重點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指導各縣(市)區水利試驗、科技示範、科技推廣與技術服務機構工作。
(二)規劃計畫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市水利規劃統一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流域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定水長期供求計畫;編制流域和區域的水利綜合規劃,負責歸口管理水利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審核;負責重點水利工程、水電開發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核工作;提出水利基本建設投資安排建議。編制市級水務部門預算;負責市本級各類水利投資項目的核算和管理;負責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市本級水利建設基金徵收和管理;提出有關水務價格、收費、財務等方面建議;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對市本級水利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檢查、審計。
(三)水政水資源科
負責全市水資源管理、配置和保護。組織全市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和水資源論證制度;制定全市江河跨行政區划水量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水源規劃;組織審定江河湖庫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組織指導並實施入河排污口設定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擬訂全市水務法制建設規劃;擬訂有關規章制度和改革方案;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相關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普法教育工作。
(四)農村水利科
組織編制全市農村飲水安全、旱田節水灌溉等農村水利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農村飲水安全、旱田節水灌溉、小型農田設施等工程建設與監督。
(五)建設安全監管科
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全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招標、投標、質量監督、建設監理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和水利勘測設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主要江河、湖泊、水庫及其有關水域、水利工程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負責堤防、護岸、水庫、水閘、水電站等水工程的註冊登記、安全鑑定和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承擔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市本級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稽查;參與對中央和省級投資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稽查;承擔對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違規違紀事件查處工作。
(六)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對中型水庫汛期控制運用計畫進行批覆,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利、水電控制性工程的水量,承辦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編制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水旱災情發布;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抗洪搶險和物資調度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山洪等災害防禦工作以及蓄滯洪區安全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參與辦理國境界河有關水利涉外事務,負責組織對俄界江防汛事務會商。
(七)黨委辦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幹部管理和系統的黨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直屬單位人事管理;負責局離退休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科技人員職稱評定和專家管理;負責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職工隊伍建設和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水利學會工作。

人員編制

市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處級領導職數:局長1職,副局長3職、紀檢書記1職。科級職數8職(含總工程師1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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