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根據《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滄政字[2009]102號),和《黃驊市關於調整市政府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黃機編字[2010]4號,設立黃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承擔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臘煮碑精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犁糊酷故等規劃、措施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全市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醫藥儲備管理的有關工作。
(二)、將發展改革局的信息產業管理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將原市工業促進局(中小企業局)的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相結合,加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性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性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加強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糠狼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負責電力行業的管理、監督、協調與行政執法;負責全市煤、電、油、氣等工業生產重要物資的調度工作;牽頭制訂全市煤炭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煤炭市場的清理整頓和規範管理。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和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根據產業政策和規定許可權負責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有關工作;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申報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國家政策和標準,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兆仔漏織協調,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措施,參與制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全市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嫌鞏格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通信行業的管理;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一)、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合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及省、市有關中小企業辯殃阿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扶持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措施;負責對全市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推動建立完善中小台跨市企業服務體系;負責提出對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十三)、提出市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實施對專項企業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指導市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設立和使用;提出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中小企業創業風險投資引導資金,確定資金使用方向;組織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和信用制度建設;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各中介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十四)、負責對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發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民營經濟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擬訂中小企業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推進全民創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創業輔導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創業輔導基地的規劃、建設及機構和輔導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省政府72號令、11號令及上級牆改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推進全市牆材產品的結構調整,負責新型牆材產品的質量管理和推廣使用,協調組織磚瓦企業整頓管理、及傳統產品的限產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黨委管理工作,紀檢管理工作,工會管理工作,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民兵管理工作,老幹部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設六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1、負責處理和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行政後勤、文書檔案、車輛管理、處理來文來電;承擔本系統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建立健全機關規章制度。
2、指導中小企業的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財會網路建設。
3、組織起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扶持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對全市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
4、負責起草會議講話、總結、匯報、簡報及文字信息的傳遞工作。
5、負責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督查督辦工作。
(二)、人事科(黨委辦公室)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人事的各項政策規定,負責系統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規範管理及各項福利政策的落實。
2、負責本系統人力資源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專業技術人員的信息庫並協調人才資源共享。負責工業企業員工再教育和繼續教育的組織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系統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規劃;協調指導企業人才智力的引進工作。
3、推進系統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4、負責本系統的信訪穩定工作,綜合治理工作,處理好基層幹部員工來人來訪;負責本系統的老幹部工作、軍轉幹部工作、退伍軍人的優撫工作,民兵工作。
5、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企業育齡婦女的計畫生育工作。
6、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系統所屬單位各種考核獎懲工作。
7、負責落實系統黨委的各項日常工作及相關的民眾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1、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加強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有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工作。
2、負責電力行業的管理監督、協調與行政執法;負責全市煤、電、油、氣等工業生產重要物資的調度工作;牽頭制訂全市煤炭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市場的清理整頓和規範管理。
3、組織擬定促進工業經濟運行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收集、整理、分析、發布相關經濟信息。
4、組織擬定工業行業、電力行業、食品行業、醫藥行業、家電行業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草案並承擔管理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級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5、負責本系統工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安全生產信息和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的落實工作。
(四)、技術項目科
1、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性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引導項目投資目標,指導工業、信息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
商業性銀行貸款方向;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申報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性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3、貫徹國家政策和標準,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負責重大項目的推進跟蹤管理;推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4、負責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貫徹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5、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措施,參悟制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6、承辦市五金協會的各項日常工作。
(五)、信息產業科
1、負責全市信息產業的行業發展、管理和信息化推進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以及全市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2、組織規劃黨政機關網,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3、協調通信行業管理工作。
4、承辦需國家和省、市平衡建設條件的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的有關工作;提出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信息化專項資金安排建議。
5、負責軟體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備案、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管理。
(六)、中小企業科
1、研究制訂全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承擔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產業集群規劃並組織實施。
3、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
4、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創業輔導體系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5、協調解決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對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八)、推進全市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調通信行業的管理;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負責協調維護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一)、開展工業、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合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及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扶持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性措施;負責對全市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負責提出對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十三)、提出市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實施對專項企業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指導市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設立和使用;提出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中小企業創業風險投資引導資金,確定資金使用方向;組織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和信用制度建設;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引導各中介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十四)、負責對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巨觀指導、綜合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發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民營經濟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擬訂中小企業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推進全民創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創業輔導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創業輔導基地的規劃、建設及機構和輔導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省政府72號令、11號令及上級牆改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推進全市牆材產品的結構調整,負責新型牆材產品的質量管理和推廣使用,協調組織磚瓦企業整頓管理、及傳統產品的限產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黨委管理工作,紀檢管理工作,工會管理工作,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民兵管理工作,老幹部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設六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1、負責處理和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行政後勤、文書檔案、車輛管理、處理來文來電;承擔本系統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建立健全機關規章制度。
2、指導中小企業的財務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財會網路建設。
3、組織起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扶持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對全市中小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
4、負責起草會議講話、總結、匯報、簡報及文字信息的傳遞工作。
5、負責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督查督辦工作。
(二)、人事科(黨委辦公室)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人事的各項政策規定,負責系統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規範管理及各項福利政策的落實。
2、負責本系統人力資源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專業技術人員的信息庫並協調人才資源共享。負責工業企業員工再教育和繼續教育的組織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系統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規劃;協調指導企業人才智力的引進工作。
3、推進系統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4、負責本系統的信訪穩定工作,綜合治理工作,處理好基層幹部員工來人來訪;負責本系統的老幹部工作、軍轉幹部工作、退伍軍人的優撫工作,民兵工作。
5、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企業育齡婦女的計畫生育工作。
6、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系統所屬單位各種考核獎懲工作。
7、負責落實系統黨委的各項日常工作及相關的民眾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1、監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加強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有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工作。
2、負責電力行業的管理監督、協調與行政執法;負責全市煤、電、油、氣等工業生產重要物資的調度工作;牽頭制訂全市煤炭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市場的清理整頓和規範管理。
3、組織擬定促進工業經濟運行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收集、整理、分析、發布相關經濟信息。
4、組織擬定工業行業、電力行業、食品行業、醫藥行業、家電行業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草案並承擔管理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市級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5、負責本系統工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安全生產信息和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的落實工作。
(四)、技術項目科
1、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性建議,推進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引導項目投資目標,指導工業、信息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
商業性銀行貸款方向;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申報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2、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性措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3、貫徹國家政策和標準,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負責重大項目的推進跟蹤管理;推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4、負責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貫徹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5、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措施,參悟制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6、承辦市五金協會的各項日常工作。
(五)、信息產業科
1、負責全市信息產業的行業發展、管理和信息化推進工作;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以及全市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2、組織規劃黨政機關網,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3、協調通信行業管理工作。
4、承辦需國家和省、市平衡建設條件的
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的有關工作;提出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與信息服務業、信息化專項資金安排建議。
5、負責軟體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備案、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等相關資質管理。
(六)、中小企業科
1、研究制訂全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承擔全市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負責產業集群規劃並組織實施。
3、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的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
4、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創業輔導體系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5、協調解決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對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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