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棠1870年出生於廣東新寧(今台山市),是近代有民主思想、有遠見的愛國企業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景棠
- 出生地:廣東新寧(今台山市)
- 出生日期:1870
- 逝世日期:1915年前後
- 職業: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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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棠介紹
清朝末年在廣州商界有一位思想激進的愛國人士,在南粵知名度極高的實業家,他就是被譽為大名鼎鼎的“羊城大亨”黃景棠。
黃景棠,字詔平,廣東台山人,清同治八年(1870年)出生於南洋。其父是新加坡、馬來西亞一帶的著名僑商黃福。家有許多產業和種植園。生意十分紅火,財力非常雄厚。黃景棠從小就在其父身邊度過他美好的童年,由於家庭富有,在幼年就受到嚴格的教養,因而少年時就打下了紮實的知識基礎,容易接受外界的新思想,早就樹立將來要乾一番事業的意志。
青年時代,大約在1888年,在父親的支持下,他離開家庭回到祖國,在廣州繼續求學。此後便在羊城定居下來,1895年,方25歲的黃景棠便開始踏入社會,他不選擇尋覓功名走向仕途的道路,而是積極致力於工商業,成為清末廣州紳商中的活躍份子。1905年廣州市工商界的紳士、實業家們籌備成立“廣州市總商會”,在組建會議上黃景棠當選為坐辦(即辦理商會內部事務的負責人)。黃景棠起初很積極協助正副會長主持會務,但後來覺得總商會被一些思想守舊的大紳商把持,依附官府權勢,忽視商界利益,從中謀私利。他便毅然站起來獨樹一幟,自己廣泛聯繫一些具有學識、有新思想、辦事公正的商人,於1907年組織成立了一個《粵商自治會》。
《粵商自治會》成立之後,為廣大商人做了許多有益的事。更令人矚目的是,自治會同仁個個都積極代表商界參加維護國家主權的政治鬥爭。在廣州一帶的大小商人凡受到外國人或官吏欺負的,都願意跑到《粵商自治會》來投訴,而《粵商自治會》也經常仗義執言秉公辦理,挽救商人的損失,及解決許多實際問題。《粵商自治會》的章程明確地表示了強烈的參與政治的要求,並規定該會有監督官吏之權而不必聽命於官府。
《粵商自治會》的主張及行動必然獲得廣大商民的熱烈支持,因為他們一反傳統社會商人對官吏、官府畢恭畢敬的馴順態度,經常對官府進行批評和抗議。1907年,英國藉口西江航道治安不穩定,派出軍艦深入珠江,游弋及橫行江上,愛國人士對此非常激憤,黃景棠站起來領導商界同仁強烈反對英國攫奪西江緝捕權的鬥爭。
1908年《粵商自治會》在黃景棠的推動下,掀起一次聲勢浩大的抵制日貨運動取得重大效果,打擊了日寇企圖利用經濟手段入侵中國的野心,提高了廣州市民抵抗外侮的愛國思想。在中日兩國就東沙群島的歸屬問題,及中葡兩國舉行關於澳門界址的談判交涉時,粵商自治會召開大會,舉行遊行請願,並通電中外痛斥清廷官吏,指責他們理政無能,喪權辱國,此事起了喚起民眾覺醒起來的作用。粵商自治會的行為,在清廷官吏保守派紳商來看是不能容忍的,因此,他們經常對粵商自治會進行諸多刁難,控制及破壞。官府把黃景棠等人視為眼中釘,時時刻刻想把他們拔掉,清廷曾發布上諭,指責黃景棠等人《殊非安分》,命令廣東官吏對他們《嚴加管束》以防後患。
黃景棠是一位很有理想抱負的人,他在從事商業活動和辦實業方面很有成績。他在清末廣東創辦近代企業的熱潮中表現很積極,很活躍。1906年2月3日,廣州九大善堂,七十二行在總商會開會,黃景棠主持會議,向商界演說,鼓吹興辦鐵路公司的必要性。在籌組鐵路公司當中,他帶頭認購十萬股,在他的帶動下,商人們踴躍認股,很快就聚集了4400多萬元,成為清末資本最雄厚的商辦企業。
黃景棠當選為粵路公司的副辦(相當於副董事長),在這次會議上還制定了方案,反對清廷廣東總督岑春煊對鐵路實施獨霸控制權的做法,並迫使清廷釋放紳商代表黎國雄,洗脫其無理強加的《破壞路政》的罪名。由於廣州九大善堂,七十二行在廣東社會以至海外粵籍華僑中有很大影響力,岑春煊從極力反對商辦鐵路轉為大力支持。這是黃景棠在與清廷的經濟鬥爭中的一次勝利,黃景棠還積極參與粵漢鐵路和潮汕鐵路的建設,對商辦廣東粵漢鐵路公司的創立起了重要的作用。可以說在清末廣東鐵路的建設史上,黃景棠所發揮的作用,應當認真地為他記下重要的一筆。
黃景棠曾經以《家族合資》的形式,邀集同宗,同鄉兄弟親戚共同合資,開發原來是一片荒蕪的廣州芳村一帶的土地。他購置了一大片地產建造貨倉、碼頭、樓房、店鋪等,使芳村成為一片繁榮的地區,變成了廣州一處令人矚目的後院。此外,他還在光緒末年籌建橫跨珠江的第一座《海珠大橋》,但由於時局的動亂及其它的一些原因,這一構想未能實現,他認為這是一樁憾事。然而,他所首創的建設《海珠大橋》的構想具有重大意義,終於使後來人把它實現了,可以說《海珠大橋》後來的建成,黃景棠曾經起著啟發作用。黃景棠為人正直,有正義感,思想開明,熱心於慈善公益事業,他在廣州及芳村辦了一些新式學堂、醫院及多項慈善事業,為廣大民眾所熱愛和擁戴,曾被人們譽之為《華僑慈善家》。
黃景棠雖然是一位殷實商人、實業家,但他的素質與一般商紳不同,他是一位很有才華的人,很有文化修養,能說能寫,能文能詩,並且酷愛藝術。他原來的住宅,位於現在的廣州龍津西逢源大街,現為廣州市文物保護單位,環境清雅、逸致、寧靜,富有藝術特色。他親自定名為《小畫舫齋》,是清末廣州文人雅士常來雅集的地方,他經常邀請一些著名文人和有識之士前來雅集。他與同代的廣東著名詩人丘逢甲、潘飛聲、邱菽園、黃永等經常來往,相互酬唱,吟詩作對,表現出一派風流倜儻的風度。他的詩作典雅而深沉,具有紮實的功底。著有《倚劍樓詩草》傳世。黃景棠刻意研究杜甫,其詩作帶有少陵風格,如他的五言律詩《丙申紀年》的詩句就有所反映,詩曰:
“俯仰一長嘆,時艱力不支;
尚沿周禮樂,漸改漢威儀:
痛哭千時策,蒼茫感遇詩;
輔軒獻天子,全仗老謀施。”
清末詩人黃永稱其詩:“規模杜陵,必以忠君愛國為主義。”而詩人潘飛聲曾賦詩讚揚黃景棠詩作的豪放風格,詩曰:
“俠傳蒼虹貫,詞壇疾騎驚,
千金酬壯士,五字峙長城,
燕市登摟酒,秦關出塞箏,
過江名輩少,此筆獨縱橫。”
可見黃景棠並不只是一位《羊城大亨》大商賈、大實業家而已,而且是一位胸有才華的實實在在的詩人,從《倚劍樓詩草》里可以找到研究晚清廣東社會及文學史方面許多有價值的資料。作為一位具有愛國思想、為正義而鬥爭的有識之士,為廣東近代作過貢獻的商界名人。黃景棠在歷史上是應有一席地位的。
1911年夏天,黃景棠由於鼓動廣州商人抵制清廷宣布實行《鐵路國有》的措施而成為清廷緝捕的對象。在官府的淫威壓迫之下,商紳們都紛紛畏事退縮了,黃景棠為形勢所迫,在危險的關頭遠走南洋,避開風勢,直至滿清皇朝的統治被傾復之後才重返廣州。1912年他回到廣州之後,不久便因病逝世(具體日月不詳),根據資料只寫明黃景棠死於民國之初,時年僅四十餘歲。
黃景棠建造芳村長堤
黃景棠(1870~1915年前後),字詔平,廣東新寧(今台山市)人,是近代有民主思想、有遠見的愛國企業家。他父親黃福,是位僑商,故他的青少年時期在新加坡、馬來亞(今馬來西亞)度過。民間流傳著一段關於黃景棠的傳說:當時統治馬來亞的殖民主義者,經常挑起排華活動。大概黃景棠十四五歲時,殖民警察又追捕華人,景棠也被追捕。他慌不擇路,走進小巷避入一戶人家的園中。這家只有兩位老人,老人見他是一位少年,便把他留住,避過了追捕。景棠不忘老人救援之恩,經常到他家探望以解其寂寞。後來老人告訴他,自己是一個部族酋長,領地被殖民者占去了,族人也被趕離本土,只好來城市居住以度晚年。景棠非常同情老人的遭遇,以後更加關心他們。兩年後,酋長夫婦相繼去世,他無兒無女,感於黃景棠的照顧,臨終前將自己的財產贈給黃景棠。這件事也使黃景棠深受啟發:要有富強的祖國才能不受強權欺侮。
青年時期黃景棠已事業有成,他決心回國乾一番事業,27歲時他考取拔貢功名,後又獲得候選道銜。他最大的貢獻是在鐵路方面,參與了潮汕鐵路的建設;1906年積極參與創辦(商辦)粵漢鐵路公司。他熱心慈善公益事業,對廣州九大善堂都積極贊助。1907年冬,他和一批愛國商人組織成立“粵商自治會”(屬立憲派的政治團體),維護祖國主權及商人正當權益。
黃景棠敏銳地看到和廣州一水之隔的芳村,必然會發展成為廣州的衛星城,成為碼頭倉庫區。1906年左右,他以“家族合資”的形式,購置了芳村地區白鵝潭邊大沙地、二沙地的大片土地,在芳村上沖(今過海隧道口)至芳村下沖(今下芳村輪渡碼頭),興建一條長1000多米的芳村長堤。建堤的石料為花崗岩,每塊石料長88厘米,寬高各70厘米,表面平整,據說建造時還以鉛汁灌縫。現在芳村大堤還存有“美商佐治洋行界”、“黃餘慶堂界”、“黃余昌堂界”、“黃佐善堂界”等刻石。芳村長堤建成後,把芳村陸地向白鵝潭伸展了250米,並在堤邊栽種了一排榕樹。但後來發現栽下的榕樹有大量白蟻,要徹底根治才能建築倉庫。由於時局不穩,黃景棠的計畫只完成了大堤部分。
芳村長堤建成後,以白鵝潭為中心,芳村、荔灣、海珠形成三足鼎立的城市格局。而芳村的城市建設也由芳村長堤向縱深發展。
經90餘年鵝潭風浪的衝擊,芳村長堤依舊巋然不動。黃景棠對芳村建設所作的歷史貢獻,不可磨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