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擬訂城市管理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政策研究、業務指導、組織協調、檢查考核及跨區域、重大案件的查處和城區城市管理執法等工作。
(二)負責城區市政設施管理工作。制訂並監督實施市政設施年度維修、維護計畫;指導和督促城市橋樑、地下管線管理工作;負責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批管理和對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費的徵收;負責依附於城市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標線等設施施工的審批管理;負責城市橋樑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設施審批管理;負責特種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包括經過城市橋樑)的審批管理。
(三)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管理。負責城區出門出店、占道經營治理工作;負責城區報刊亭、候車亭、配電櫃、通訊站塔等設定及其他亂搭亂掛的管理。
(四)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區主次幹道等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及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主次幹道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及其他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負責城區環衛作業市場化運營的招標、監管;負責市區垃圾無害化處理;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負責垃圾處置費的徵收;負責城區內建築垃圾處置核准管理;負責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管理;負責拆除環衛設施設定審批管理。
(五)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樹木修剪、移植和砍伐的行政許可;負責臨時占用城市綠地、改變城市綠化規劃、綠化用地使用性質、綠化建設用地面積核准、風景名勝區從事建設和舉辦大型遊樂活動以及其他影響生態及景觀活動的行政許可;負責城市園林綠化二級企業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註冊資金等事項變更和三級資質的審批;負責城市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及竣工驗收、綠化補償費的徵收,古樹名木保護情況、單位附屬綠地規劃及建設情況、綠線控制及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城區公共空間管理。負責制訂城區戶外廣告(燈飾)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區主次幹道建築物立面管理;負責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車游廣告審批管理;負責城區夜景亮化(燈飾)管理。
(七)負責城區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控違查違規範性檔案,制定市區控違查違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區控違查違工作的檢查、指導、協調、督辦和考核等工作。
(八)負責城區內的道路揚塵等治理工作。
(九)負責城區靜態停車管理工作。負責城區主次幹道人行道臨時停車泊位、公共腳踏車停車設施管理維護等工作。
(十)負責城區主次幹道疏浚排澇、道路融雪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城市市政設施、城市道路橋樑、城市廣告、共享腳踏車、環衛作業、環衛設施和垃圾收納場、城市公園、園林綠化場所安全監管工作。
(十一)在城區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2.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3.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4.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規劃區內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違法建設等的行政處罰權;5.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權。6.環境保護管理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市區建築施工揚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負責渣土和砂石等散裝物料運輸遺撒、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桔稈落葉、燃放煙花爆竹等污染的行政處罰權;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方面非經營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娛樂集會音響聲音過大、家庭娛樂和住宅樓裝修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負責指導全市智慧城管建設及數位化城管平台運行、管理;負責城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運行管理、城市管理部件的採集,城市管理信息採集案件和“ 12319 ”市民投訴案件的指揮派遣、監督檢查、指導和統計匯總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跨部門的行政處罰權移交後,其監管主體、監管責任不變。城市規劃、住建、環保、工商、交通運輸、水務、食品藥品監督等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能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與城管執法部門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機制。城管執法部門可以實施與上述範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措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公文收發、會議承辦、政務信息公開、機要保密、信訪、應急、綜治、建議提案等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工資、考核、任免、獎懲管理工作;負責協管員招聘、調配和管理工作。
(三)財務裝備科。負責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決算;負責機關和直屬機構財務審計、監督、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政府採購、車輛、器材、制服等裝備物資的購置配發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起草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承擔市城管執法委系統普法、法制教育培訓、執法資格審查、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行政權力清單及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查、協調、匯總上報等工作。
(五)市容管理科。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等城市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督辦;負責協調城區各社區和市直相關部門對城市管理問題的辦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監督與評價辦法,並組織對城區各社區參與城市管理和有關單位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考評。
(六)規劃管理科。負責制定園林綠化規劃和違法建設治理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各執法大隊違法建設治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考評;協調市、區及各園區、街道辦事處、鄉鎮開展整治違法建設行動和建立查違控違聯動機制。
(七)行政審批科。負責職權範圍內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核(勘驗)、審批、證件發放;負責組織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勘驗、專家論證和集體討論;負責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管理等工作。
(八)宣傳教育科。負責新聞宣傳、輿情監管、新媒體宣傳、委屬單位的宣傳指導與考核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工作。
(九)督查科。負責制訂、組織實施內部監督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專項執法活動和大案、要案的督辦;負責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履職盡責完成、規章制度執行、隊容風紀等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
(十)工程建設科。負責涉及城市管理執法和園林綠化建設各類工程項目建設的方案設計、資金預算、招標監管和檢查驗收等工作。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黨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委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作風建設、意識形態和委紀檢監察工作。離退休幹部科。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
第五條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行政編制32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含機關黨委辦公室主任1名、離退休幹部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
第六條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本規定由中共黃岡市委、黃岡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第八條本規定自 2019年 3月31日起施行。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上傳下達,對外聯絡,文、電、函收發等日常行政辦公事務;負責委主要領導批示、重要工作部署和會議交辦等事項的督辦、查辦、上報工作;負責會議會務、日常接待、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辦公物品、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管理;負責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政策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寫及上報材料的審核把關;負責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綜合治理、保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電子政務平台和政務公開工作。
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工資福利保險等工作;負責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考核、考察、培養、任用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協管員招聘、調配和管理工作;負責人力資源開發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
財務裝備科職責
負責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決算;負責機關和直屬機構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機構固定資產的登記、建檔和處置工作;負責協調財政、稅務、審計等方面工作;負責財務人員的管理與培訓工作;履行內部審計職責,負責對全系統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經濟責任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審計、監督;負責組織政府採購、招投標工作;負責車輛、器材、制服等裝備物資的購置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擬訂委法治建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法制建設、法制教育培訓、普法宣傳和法律諮詢工作;負責規範行政執法程式並擬定具體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負責行政賠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聽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負責行政執法文書的規範使用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立案登記、移交、案件審核、結案審查和統計匯總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方面與相關部門溝通聯繫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擬定重大執法決定的處理建議,並提請集體研究;負責行政執法案件執行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督辦、業務指導、評議考核工作;協助開展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市容管理科
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市政等城市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督辦;負責擬訂城市容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黃岡城區各社區和市直相關部門對城市管理問題的辦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監督與評價辦法,並組織對黃岡城區各社區參與城市管理和有關單位履行城市管理工作 職責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規劃管理科
負責制定違法建設治理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各執法大隊違法建設治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 檢查和考評;協調市區各區(黃州區、黃岡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黃岡白潭湖片區及工業園區)、街道辦事處、鄉鎮開展整治違法建設行動,建立健全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控違查違聯動機制。
行政審批科
負責職權範圍內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審核(勘驗)、審批、證件發放;負責組織行政審批事項的現場勘驗、專家論證和集體討論;負責行政審批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委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管理等工作;負責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跟蹤監督管理;負責涉及城市管理執法各類工程項目建設組織實施。
宣傳教育科
負責對外新聞宣傳、輿情監管及新媒體宣傳工作;負責委網站、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宣傳刊物的編髮工作;負責新聞單位的接待、聯繫和委屬單位的宣傳指導與考核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理論宣傳教育、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工作。
督查科
負責制訂內部監督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活動的監督;負責專項執法活動和大案、要案的督辦;負責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履職盡責完成、規章制度執行、隊容風紀、作風建設等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
直屬單位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一大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赤壁大隊)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二大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禹王大隊)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三大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東湖大隊)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四大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高新區大隊)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五大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白潭湖片區大隊)
市城市管理執法六大隊(市城市管理執法渣土大隊)
市城市管理執法七大隊(市城市管理執法戶外廣告(燈飾)大隊)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八大隊(市城市管理執法靜態停車大隊)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九大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遺愛湖公園大隊)
市城市管理執法特勤一大隊
市城市管理執法特勤二大隊
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
黃岡市遺愛湖風景區管理處
黃岡市綠線管理辦公室
黃岡市園林綠化管理處
市市政設施管理處
現任領導
主任:黃文浩
榮譽記錄
2020年11月,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軍區評為擁軍優屬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