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在全市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規章和制度。
二,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項目提出建議。
四,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按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負責防空地下室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
五,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行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指導和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六,承擔全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責任,指導人民防空重點城市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參與防災救災,擬訂人民防空演習(練)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七,承擔組織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設責任,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協調利用地方、軍隊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全市人民防空警報網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監督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暢通,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市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
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市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組織全市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
九,承擔省人防辦下撥的人民防空專項經費和資產的管理責任,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專項經費預決算,並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十,承擔戰時組織指揮城市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和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責任,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副主任萬小勇:主持辦黨組全面工作,負責人事政工、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辦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等方面工作。
主任肖紅娟:主持辦行政工作,負責財務、行政法規、人防工程、指揮通信等方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甘惠:分管機關財務,負責爭先創優、服務晨鳴項目建設、爭取支持、招商引資等方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徐大明:分管指通科、工程科,聯繫通信站,負責人防工程監管和質量安全、266人防工程、安國寺人防工程、人防疏散基地建設、軍民融合、服務企業、棚戶區改造等方面工作。
黨組成員易星明:分管秘書科、法規科,負責機關管理、行政審批、人防法律法規、政工人事、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創新創業、城管會戰等方面工作。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毛建平:負責扶貧攻堅,承擔黃梅縣柳林鄉塔畈村精準扶貧第一書記、工作隊長工作職責。
副調研員祁麗萍:協助分管財務工作。
內設機構
1、人防通信站:負責人防信息系統建設、網路運行管理、設備維護和通信執勤訓練等任務,保障人防信息系統暢通。負責城市人民防空警報系統的建設、管理、維護和試鳴放。組織開展專業訓練,積極開發和利用新設備、新技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通信保障能力。擔負人防戰備所需的有、無線通信保障任務。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
2、政策法規科:承擔人防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貫徹落實工作,擬訂配套的的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人防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人防工程內易地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按標準收繳人防易地建設費。負責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工作和法治單位創建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開展全市人民防空教育宣傳,做好法制培訓工作。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
3、指揮通信科:負責擬訂、組織實施城市防空襲方案和保障方案;監督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落實人民防空要求;檢查指導各縣市人民防空指揮所、疏散基地(地域)建設;指導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訓練;組織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設;負責擬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的建設規劃、計畫和保障方案,保障指揮通信方案暢通;檢查指導人防通信站的執勤管理,設備維護和專業技術訓練;戰時組織發放防空警報,組織人民民眾進行防空掩蔽、城市人口疏散,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後果,配合城市防衛、要地防空作戰,組織實施燈火管制。平時組織指導防空警報試鳴,收集、整理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協調利用人防信息系統設施和資源,做好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和防災救災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級城市人口疏散掩蔽演習(練)方案,指導縣市城市人口疏散掩蔽演習(練);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
4、工程科:負責擬定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防空地下室建設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監督監察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開發利用和審批工作;負責重點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和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的立項、審批、竣工驗收工作;對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項目提出建議;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拆除、報廢、統計管理工作;組織人防工程科研和信息交流推廣套用科研成果;承擔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監管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城市建設、搶險救災中平戰兼容和轉換措施;檢查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及設備設施的經營管理和安全使用;組織開展對人防工程國家質量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處理全市重大人民防空工程質量問題的爭議;監督檢查人防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防護設備定點生產企業資質等級;承擔人防工程檔案收集整理工作,制止和查處危害人防工程安全的行為;指導縣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
5、秘書科:組織擬定全市人防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人防目標管理和機關“準軍事化”建設工作;負責協調機關各科、直屬單位和各縣市工作,督辦各項工作的落實。負責機關行政(戰備)值班、重要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檔案、機要、信訪、綜合統計、電子政務、信息公開、督辦、績效等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重要檔案起草和新聞報導等工作。承擔監督人民防空財務制度執行的責任;負責人民防空經費、物資、設備的計畫、申請、分配、核算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實施財務監督;指導、檢查縣市的財務管理,組織會計核算和內部審計;組織政府採購工作,實施經費供應保障,編審經費預算;參與經濟合作簽訂,並監督實施;督查人防國有資產的管理。協助抓好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紀檢、監察、政工、人事工作;擬定全市人防幹部綜合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文明單位創建、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後勤保障、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招商引資、大別山試驗區、安全、消防、物業管理等工作;負責濠溝路、黃州大道、中環路人防平戰結合工程的管理工作;牽頭信訪、行風熱線和參觀接待工作。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參與協調勞動關係和勞動爭議;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和文娛、體育活動;維護女職工特殊利益;做好職工集體福利工作。上級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