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黃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黃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州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規範政務服務及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的意見和措施。
(二)負責對州級部門進駐中心辦理事項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最佳化進駐中心的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操作規程。
(三)負責中心政務、電子化交易、監控等信息化建設、套用和維護工作。
(四)負責全州政務公開、行政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對進駐中心“視窗”工作人員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五)負責受理行政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事項的投訴舉報,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共資源交易相關規則,制定交易市場管理制度。
(七)負責依法辦理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業務;協調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交易各方、中介機構的進場交易進行資格核驗。
(八)負責為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設施完備、服務規範的場所;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貯和發布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
(九)負責維護公共資源正常交易秩序,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交易活動中產生的爭議和糾紛。
(十)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1個內設機構為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中心日常工作;機關文電、會務、機要、統計、人事管理、印章管理、後勤、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受理並查處有關集中審批和公共資源交易方面的投訴舉報工作;負責對各分中心的考核監督工作。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集中辦理和並聯審批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信息公開、網上審批以及實施電子監察等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行政審批的各項管理制度;負責各部門視窗、分中心各類業務報表的統計、歸檔工作,以及服務對象的業務諮詢工作。擬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各項制度、辦事流程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提出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進入或退出平台的意見建議;承擔對行政審批服務平台的日常指導、協調、監管等工作;推進行政審批服務網上審批系統的套用;承擔對州級部門辦事大廳、各縣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業務指導。
負責州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機房、入口網站及網站相關套用系統的規劃、建設及業務軟體和硬體運維保障;負責中心服務視窗標準化管理服務體系的持續運行工作;負責中心信息公開相關工作;負責與省政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聯接;負責指導各縣服務中心建設;負責中心同步監控錄像工作,檔案資料及時歸檔;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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