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欽

黃俊欽

黃俊欽於1987年開創新恒基集團,初期以連鎖商業、電子技術貿易為主要業務,成功地創造了“國美電器”品牌。黃俊欽1993年離開“國美電器”,投身房地產業。經過十餘年的努力與奮鬥,其公司涉及的業務包括房地產開發、網路通信、高新技術、生物製藥、金融投資、物業管理等多方面。2011年3月30日黃俊欽被控契約詐欺、內幕交易、偷越邊境、單位行賄4罪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2012年2月,黃俊欽因內幕交易、偷越邊境、單位行賄3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罰金人民幣1000萬元。黃俊欽於2012年5月25日獲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俊欽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廣東汕頭
  • 出生日期:1967年1月
  • 職業:企業家
  • 畢業院校:清華大學EMBA
  • 信仰天主教
  • 主要成就:北京新恒基集團董事長
  • 代表作品:主要行業:北京和瀋陽的房地產、金融、高科技
人物生平,創業經歷,產業介紹,白手起家,共同創業,創辦新恆,借殼上市,從事地產業,被訴罪情,刑滿獲釋,受審詳情,案件簡介,偷越邊境,契約詐欺,單位行賄,內幕交易,社會評價,

人物生平

出生日期:1967年1月
教育程度:大專
主要公司:新恒基集團
公司總部:北京
主要行業:北京和瀋陽的房地產、金融、高科技
財富:27億元
北京新恒基集團董事長,黃俊欽為國美電器總裁黃光裕之兄
如果不是*ST金泰在2010年7月9日公布增發股票方案後的“妖股”表現,很少人會關注這家面臨退市的濟南上市公司背後的大股東——黃俊欽。
這個被稱為“漲停王”的股票最高峰時市價26.58元,新恒基系認購的70億股股權價值將達到1860.6億元。資料顯示,黃俊欽個人持有新恒基集團80%的股份,黃俊欽的個人賬面資產已達1488.48億元。

創業經歷

產業介紹

新恒基集團由黃俊欽先生創始於1987年,初期以連鎖商業、電子技術貿易為主要業務,成功地創造了“國美電器”品牌。黃俊欽1993年離開“國美電器”,投身房地產業。新恒基集團經過十餘年的努力與奮鬥,以每年遞增30%的發展速度,發展成為擁有員工近千名,以房地產開發、網路通信、高新技術、生物製藥、金融投資、物業管理等為主的綜合性企業集團。
黃俊欽及其家族、企業黃俊欽及其家族、企業
早在2004年的胡潤富豪榜上,黃俊欽就以27億資產排名27位。黃光裕曾說:這回胡潤總算把他揪出來了。2005年,黃俊欽以55億元資產位列第13位,2006年,以65億元資產排名第20名。與弟弟黃光裕的張揚不一樣,被認為有技術天才的黃俊欽出奇的低調。

白手起家

黃俊欽,廣東省汕頭市鳳壺村人,男,1987年起歷任國美總經理、北京靜安物業董事長、北京新恒基房地產董事長和山東金泰集團董事長。三個職務說出了黃俊欽三段人生經歷。黃俊欽的家鄉在廣東省汕頭市鳳壺村,一個“既不靠山也不靠海的小村莊”,黃俊欽一家是他們村里最貧困家庭之一。小時候的黃俊欽聰明而內向,家人認為他有技術方面的天才。一個這樣的故事流傳著:一年春節,黃俊欽花了200元買了一個電視屏和一堆配件,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折騰了一宿,初一早晨全家人一醒來,驚喜地發現,那台電視機竟然能看。若干年後,販賣電器成為這家人享譽華夏的家業。
1985年,19歲的黃俊欽帶著16歲的弟弟黃光裕走出這個村莊北上創業。公開資料稱其創業資本是4000塊錢,他們的生意從販賣小電器開始。一般的描述是:兄弟倆背著大旅行袋,裡面裝滿了收音機、電子表之類的東西,從廣東背到北方去賣。一年後,黃俊欽兄弟二人轉戰北京,不久後在北京珠市口經營一家面積不足100平方米的門面,那是一家國營服裝廠的門市部,名叫“國美服裝店”。

共同創業

2005年12月6日,北京地產投資大鱷新恒基集團與廣州著名房地產代理公司合富輝煌正式簽署代理合作協定,標誌著該集團的華南淘金之旅正式啟航。業內人士透露,新恒基集團在廣州白雲區所開發的“雲楠苑”有望於2006年中上市。幕後操盤手黃俊欽的名字再次被人們關注。與弟弟黃光裕聲名鵲起相反,大哥黃俊欽的曝光率幾乎為零,以至於他的名字出現在2004年胡潤的百富榜上時,黃光裕笑稱:“這回胡潤總算把他揪出來了。”一直有傳言,說黃俊欽、黃光裕的關係曾經鬧得很僵,他們甚至一度叫自己手下的保全互相對峙。黃光裕對此傳聞進行了澄清:“那是手下人不懂事。”黃光裕認為,兄弟之間意見不和、從而發生爭吵,那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沒有根本的、不可調和的矛盾,因為兩個人有各自不同的企業。據知情人透露,外界看來一直不和的兩兄弟,其實一直聯手在做一些大事情,像2005年推出“國美第一城”的國美置業房地產公司,其實一直是由兩人共同操盤,儘管黃俊欽在其中並沒有股份,但國美的房地產開發業務均在黃俊欽的指導下進行。

創辦新恆

黃俊欽創辦了新恒基集團,一心從事房地產。黃俊欽的新恒基集團一直保持著罕見的低調,但發展速度一點都不慢。開發的項目包括新恒基國際大廈、北京靜安中心、鵬潤大廈等多個商業樓盤。有業內人士說,新恒基在房地產業發展一直較為神秘,甚少通過拍賣市場購地,多數都通過併購或協定出讓取得,項目主要集中在北京、瀋陽兩地,項目數量也並不多。這段時間,房地產市場的高漲使黃俊欽的財富快速增加,也正是這段時期的一些操作,成為黃俊欽後來原罪爭議的核心緣由。2007年年底,《財經》雜誌一篇報導公開了官方對黃俊欽“新恒基系”和黃光裕“鵬潤系”的調查事宜,揭開了公眾對兩黃原罪的爭議的序幕。黃俊欽“第一桶金”的種種說法開始集中在騙貸之上。該報導稱,黃氏兄弟在創業期間的違規貸款,加上以租房形式向中國銀行北京分行套取的逾億元租金,以及其後的虛假房貸及車貸,總計達13億元。其中靜安中心的開發,成為其操作方式的一個典型案例。

借殼上市

黃俊欽早在2001年12月就收購了山東金泰集團,當時新恒基集團以3000萬元購買了*ST金泰26.99%的法人股。有分析說,黃俊欽想藉此打入山東房地產市場,並獲得良好的殼資源,一舉兩得。*ST金泰2001年年報顯示,當年房地產利潤貢獻率達25.71%。可惜此後的幾年,*ST金泰一直是黃俊欽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2003年4月,山東金泰又公布巨虧年報,山東金泰大量資產已無法收回,應收賬款虧空500萬元,另外還有近2億元的債務。2005年、2006年又連續2年虧損,面臨退市的風險。黃俊欽先後為這家公司打了100多場官司。5年內還不斷“輸血”,達1.25億元。直到2008年7月9日增發公告之後,*ST金泰還收到了濟南市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的兩起討債訴訟。從42個漲停到7個跌停,再到9月中旬“因媒體報導需澄清”、“因重要事項未公告”等等原因導致的停牌,黃俊欽的財富曾經歷過這些的變化:每一秒鐘增加4.94萬元、3分鐘損失142億。當2007年黃俊欽要把新恒基集團旗下9個項目塞進*ST金泰這個殼時,他的巨額財富終於被人們認識到了。如果整體上市計畫完成,黃俊欽控制下的新恒基集團將使*ST金泰成為市值僅次於萬科的房地產上市公司。

從事地產業

在國美創業時間裡,有兩個小故事代表著黃俊欽才能。
他自學了無線電技術和計算機知識,在1988年那個人們還不知道網際網路為何物的時候,只有三四家門面的國美就開始用電腦收款,而電腦上使用的程式就是黃俊欽自己編的。到了後來轉戰房地產業時,黃俊欽就開始研究建築設計,還親自參與設計方案,給大樓節省空間。某接近黃俊欽的人說:“他非常厲害的一點是,每個地方能節約多少,他只要看一看圖紙,就會很清楚。”所以有人說,他是乾一行專一行的技術型人才。
另一個小故事是說,國美電器當年第一個在北京晚報的中縫打廣告,而且效果很好,把存貨都清出去了。這種國美風格一直沿用至今,不過今天已經變成整版的廣告了。在商業上,黃俊欽還一改倒買倒賣抬高售價的普遍做法,採用了薄利多銷的策略,以市場上最低的價格將商品賣給消費者,這一策略後來成為國美法寶。
在1993年以前,黃俊欽主要負責幕後的管理和運籌,黃光裕則偏重業務。黃光裕說,自己是被哥哥帶出來的。1993年兄弟二人對生意的發展方向卻發生了分歧,於是分道揚鑣。黃光裕分得了“國美”這塊牌子、一部車和幾十萬元現金,包括房地產項目在內的其他資產全歸黃俊欽。當時的國美擁有幾百萬元資產,黃光裕後來回憶道:我哥哥分得的比我多,多出的也不止一星半點。
分家之後,黃俊欽創辦了新恒基集團,一心從事房地產。

被訴罪情

黃光裕黃俊欽被警方調查涉經濟犯罪屬個人行為,繼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黃光裕被警方調查之後,據新華社記者向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證實:2008年11月26日晚,黃俊欽因涉嫌經濟犯罪,被警方帶走接受調查。主辦黃光裕案件的警官表示,經過初步調查,從掌握的情況看,黃光裕涉嫌經濟犯罪屬個人行為。
案件進展
2010年1月,黃俊欽被移送審查起訴。將由檢察機關對案件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追究嫌疑人刑事責任。據了解,黃俊欽涉嫌內幕交易罪、契約詐欺罪、貸款詐欺罪、重婚罪,另外還在出入境證件上涉嫌犯罪。
黃俊欽被移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這意味著公安機關對黃俊欽涉嫌犯罪的情況已完成偵查取證活動。
黃俊欽於2010年7月中旬被市檢察院二分院公訴至市二中院。黃俊欽涉嫌內幕交易罪、契約詐欺罪、貸款詐欺罪和偷越邊境罪4項罪名。此前公安機關在將黃俊欽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時,指控其涉嫌內幕交易罪、契約詐欺罪、貸款詐欺罪和騙取出入境證件罪,還指控其涉嫌重婚罪。公訴時檢方由指控其涉嫌騙取出入境證件罪改為偷越邊境罪,並取消對其重婚罪的指控,箇中原因尚不得而知。
黃光裕案案發後,2008年11月26日晚,黃俊欽因涉嫌經濟犯罪,被警方帶走接受調查。為了保證相關公司正常穩定經營,警方在調查期間,也對企業正常運營作出了積極協調。 繼黃光裕落網後,其胞兄新恒基集團董事長黃俊欽又被訴四宗罪。據相關媒體報導,日前,黃俊欽因涉嫌內幕交易罪、契約詐欺罪、貸款詐欺罪和偷越邊境罪4項罪名,已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
據知情人士表示,檢方指控黃俊欽的罪行與黃光裕無關,此次檢方指控的所有罪行都是在黃俊欽與黃光裕“分家”獨自經營新恒基之後,最早可追溯到1993年,每一項指控罪行來龍去脈都“極其複雜”。
此外,該知情人士透露,黃俊欽被指控的罪行更多源自早期財富積累的違規操作,其中“勾兌中行”一事備受關注。
黃俊欽曾與黃光裕一同創造了國美電器品牌,後離開投身房地產,經過10餘年的發展,其所創建的新恒基集團業務已遍及房地產、金融、高科技等多個領域。與弟弟黃光裕的張揚不同,他為人頗為低調,有傳聞稱,在黃光裕以百億元身家登上“中國首富”寶座時,黃俊欽已經坐擁上千億元的資產。
俊欽的新恒基集團一直保持著罕見的低調,但發展速度一點都不慢。開發的項目包括新恒基國際大廈、北京靜安中心、鵬潤大廈等多個商業樓盤黃。
1995年,黃俊欽以1800餘萬美元的價格將靜安控股100%股權購入,並承諾靜安中心大廈建成後以相應樓宇面積折抵股價款。黃俊欽進場後很快發現出現資金困難。1997年,黃俊欽偽造簽字,以靜安中心名義向北京中行貸款5筆,合計人民幣2億元。後來還在1998年把沒建成的首層、二層租給中國銀行,中國銀行把1.17億元租金悉數交付,但靜安支行的人到2003年才搬入。直到2005年年末,黃俊欽才向靜安中心的原股東支付1500萬美元,將靜安控股股權過戶至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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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許只是黃俊欽千億財富背後的一個小小的故事,首富的背後,還有很多秘密沒被挖掘出來。2009年這個調查並沒有讓黃俊欽一舉成名,但2010年的*ST金泰事件,讓黃俊欽不得不成為輿論的中心。

刑滿獲釋

在被羈押三年半之後,黃俊欽,已於2012年5月25日刑滿釋放。記者獲悉,北京市二中院最終以內幕交易、偷越邊境和單位行賄三宗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半,罰金1000萬元。而之前所控告的契約詐欺罪不成立。

受審詳情

案件簡介

2011年03月30日,黃光裕的哥哥、新恒基集團老闆黃俊欽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在被抓兩年零4個月後,這位被黃光裕笑稱“比自己還有錢”的富豪,終於等來了清算原罪的審判日。現年44歲的黃俊欽被控契約詐欺、內幕交易、偷越邊境、單位行賄4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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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時20分,5輛囚車到達法院,所有車輛均倒車駛入提押通道。從囚車後門走出的黃俊欽面容整潔,頭髮梳得一絲不亂。他上身穿灰白色夾克,衣服敞開,內著襯衫,下身著灰白色的筆挺西褲,老闆派頭依舊。法警特意將黃俊欽所乘囚車被安排在最靠近暫看室門口的位置,令他可以迅速進入樓中。此案共有6名被告人。記者看到第二被告北京市新恒基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於星旺身穿病號服,應是從醫院提至法院受審。
2008年11月18日,黃光裕案發被抓。身為兄長的黃俊欽一開始時還曾出面反駁輿論,可他自己很快也被警方帶走調查。2008年11月27日,黃俊欽因涉嫌內幕交易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監視居住。2009年5月20日,在監視居住最長6個月的法定期限屆滿前,黃俊欽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內幕交易罪、貸款詐欺罪、契約詐欺罪逮捕。案件由警方移送至檢察機關時,黃俊欽的罪名中一度出現重婚罪指控,但這一罪名最終未被檢方列入起訴書。
為加快黃俊欽案的庭審進度,法院已於上個月進行了兩天的庭前示證,還特意將今天的開庭時間提前至上午9時。庭審開始前,在法庭門外候審的黃俊欽神情平靜,雙目低垂,似乎在低頭沉思。除於星旺身穿病號服,其餘被告人均穿著便裝。最後一名被告人是黃俊欽的妻子陳若文,她於2009年被抓,3個月後獲得警方取保候審。

偷越邊境

黃俊欽和陳若文都是廣東人,後均獲得香港居民身份。此案中,夫妻倆的共同罪名是偷越邊境罪。據指控,黃俊欽向陳若文提供了1份身份信息虛假的港澳通行證。陳若文使用這個假證件,在4個半月時間內出入邊境達30餘次。公訴機關認為,兩人情節嚴重,應當以偷越邊境罪追究黃俊欽、陳若文的刑事責任。
9時整,庭審正式開始。此案的兩家被告單位是黃俊欽名下的北京市新恒基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和北京新恒基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兩公司分別涉嫌契約詐欺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

契約詐欺

1985年,19歲的黃俊欽帶著16歲的弟弟黃光裕走出汕頭農村北上創業,1年後轉戰北京。1993年,兄弟倆分家,黃光裕獨自經營國美電器,黃俊欽轉向房地產業。創業之初,資金匱乏的黃俊欽只能通過銀行貸款籌集資金。十多年後的今天,在檢察機關的起訴書中,黃俊欽被認定當年從中國銀行北京分行騙取貸款總計4億餘元,他正是藉此實現了開發房地產的第一桶金。
據指控,黃俊欽作為新恒基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解決公司開發房地產項目的建設資金,於1996年5月至1997年9月間,指使該公司副總經理楊力夫用已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北京市恒基電器公司的名義,虛構急需採購進口家用電器以滿足市場需求的貸款理由,先後騙取中行北京分行流動資金貸款2.09億元人民幣。
此外,黃俊欽與新恒基副總於星旺、楊力夫預謀後,於1996年9月至1997年12月,使用編造的北京靜安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營業執照,冒用該公司名義,先後騙取中行北京分行的外匯流動資金貸款150萬美元,流動資金貸款1.5億元人民幣。1997年3月至4月,黃俊欽虛構購買房屋的事實,使用虛假購房契約和首付款收據,先後騙取中行北京分行的樓宇按揭外匯貸款877.551萬美元。
在貸款過程中,黃俊欽指令公司財務人員製作了各個貸款公司的虛假財務報表,提供給銀行用於申請貸款。檢方指控,獲取貸款後,新恒基總公司雖有歸還能力,卻未按期歸還本金和部分利息。中行北京分行為降低貸款風險,先後於1999年、2002年兩次將部分涉案貸款重組至新恒基名下。重組後,新恒基總公司雖有歸還能力,卻仍未按期歸還貸款。
2004年6月,中行北京分行將上述貸款劃轉至北京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北京辦事處。信達公司北京辦事處繼續催收,而新恒基總公司仍以資金緊張為由,不履行還款業務。2005年4月,信達方面將上述貸款(不包括877.551萬美元)公開招標轉讓,黃俊欽指令其控制的關聯公司中鼎鑫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低於債務總額的價格投標並中標,企圖直接逃廢債務1.4億餘元,因被發現系關聯交易而叫停。直到黃俊欽案發後,新恒基總公司才將貸款本金全部歸還。
據悉,當年為黃俊欽貸款打開方便之門的有中行北京分行行長牛忠光。2006年國慶前夕,牛忠光案發被抓,他的證言此次也出現在黃俊欽案的控方證據中。

單位行賄

2006年,中行騙貸案因審計敗露後,公安部啟動了對黃俊欽的立案調查,黃光裕也捲入其中。當時主辦此案的就是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長相懷珠。事後證實,在查辦中行案的前前後後,相懷珠與其妻子李善娟,與黃氏兄弟均發生了利益往來。
2007年1月,黃光裕的鵬潤房地產公司騙貸案已被撤案。而此時,黃俊欽和他的新恒基公司仍在調查中。黃俊欽被指控的單位行賄罪行,就在此時發生。2008年1月,黃俊欽得知相懷珠想讓其女兒保送進清華大學,便積極運作此事。檢方指控,黃俊欽明知公安部正在偵查新恒基公司涉嫌契約詐欺案,而且明知相懷珠是案件負責人,卻積極幫助相懷珠辦理其女兒上大學事宜,因故未成後,黃俊欽將人民幣20萬元交予公司下屬張某,授意張某給予相懷珠夫婦。張某為攜帶方便,以20萬元港幣替換了20萬元人民幣,於2008年5月、6月間送至相懷珠家中。其間,張某多次向相懷珠轉達了黃俊欽希望儘快結案,以消除對新恒基公司的負面影響的不正當請託。
據了解,新恒基公司騙貸案後於2008年8月獲撤案處理。不過,在短短3個月後,黃氏兄弟再次因各自的內幕交易行為案發被抓。

內幕交易

2007年7月9日至8月31日,名不見經傳的ST金泰連續拉出42個漲停,成為中國股市18年來漲停時間最長的一隻股票。
作為山東金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俊欽當時就曾被證監會列入調查範圍。儘管黃俊欽一再否認操縱股價,但如今內幕交易的事實已然清晰。只不過,與當年ST金泰從復牌前的3.96元一路漲至26.58元的妖股表現相比,起訴書確定的黃俊欽獲利幅度的確算不上“豐厚”。
據檢方指控,黃俊欽作為ST金泰的董事長及該公司第一大股東北京新恒基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第三大股東北京新恒基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於2006年9月接受上市公司總經理的建議,同意向該公司注入優質地產項目資產。
後黃俊欽於2007年2月9日至3月5日間,指令人員累計買入“ST金泰”、“*ST金泰”股票282餘萬股,成交額1011萬餘元。2007年7月9日,山東金泰上市公司公告披露了相關信息後,黃俊欽指令將282萬餘股股票全部賣出,成交額總計人民幣2731萬餘元,獲利1720餘萬元。
檢方認定,這些非法獲利,大部分被北京新恒基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使用。

社會評價

截止到2008年10月31日,黃俊欽掌控的股價已跌至2.23元,從最高的26.58,至今已跌去了92%,期間無數散戶被套,做為中國股市最大的股價操縱案黃俊欽矢口否認,廣大散戶損失巨大,這一案件體現了在中國當前的狀態下,股市的黑暗和高管的縱容。
如今,600385的增發遙遙無期,無數散戶處於水深火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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