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黃以周
- 字號:字元同
號儆季 - 所處時代:清末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定海廳紫微鄉(今舟山市定海區)
- 出生時間:1828年
- 去世時間:1899年
- 主要作品:《禮書通故》100卷
人物生平,著作,
人物生平
黃以周(1828——1899),本名元同,後改以周,以元同為字,號儆季。浙江定海人。黃式三(薇香)四子。同治九年(1870)中舉,歷任遂昌、海鹽縣訓導,處州府學教授,特薦加為內閣中書。應江蘇督學黃體芳的聘請,在江陰南菁書院任主講長達十五年,教以博文約禮、實事求是,治學道高而不拘於漢宋門戶之見,江南許多高材生都出自其門下。主南菁講舍十五年,又兼主講寧波辨志精舍,教授諸生,成就者甚眾。生平以明經傳道為己任。少傳父式三之學。初治《易》,著《十翼後錄》。《清史稿》載:“宗源瀚建辨志精舍於寧波,請以周定其名義規制,而專課經學,著錄弟子千餘人。”黃氏生平摯孝,侍奉三十餘年不曾離開。秉承家傳,非禮勿動,是晚清一位純粹的學者儒生。
黃以周自幼承訓家學,與其兄儆孟、儆仲共讀,互相砥礪切磋。其父黃式三著有《周季緒略》、《論語後案》諸書,尤長於“三禮”,論郊禘、論學校,皆恪守鄭玄學說,所著《儆居集》,說經考禮,以精博著稱。《儆居集》中有《阮氏仁論說》一篇,謂阮元《論語論仁論》、《孟子論仁論》、《性命古訓》諸作,皆本段玉裁之說而推衍之;又謂段氏《說文注》中釋仁、釋敬、釋才、釋理皆能去前人之弊,不可以文字、聲音、訓詁之學而才之云云。段氏之學,出於戴震,故黃式三又有《申戴氏氣說》、《申戴氏理說》、《申戴氏性說》諸篇以發明之。徽派樸學學術思想的淵源和繼承關係之軌跡,於茲可見。黃氏家學淵源,對黃以周影響極大,其專力治《禮》,蓋亦源於其家學。
著作
黃以周在土地田制方面的論著有《軍禮司馬法》二卷,提倡施行均田制,自言:“取北朝均田為準,校定用尺,謂當今八寸一分,不如是,車不足容三人。”其旨終在治禮。在經學思想方面,黃以周學問醇厚,不主門派之見。雖然躬法呂留良、朱熹,但不是簡單的皈依,對於朱熹的宋學,以及近世全謝山的篤實經學都有雜采,兼收並蓄,只是排斥陸、王的心學,認為太過強調而不入正統。
黃以周在所著《經訓比義》中認為:“欲挽漢宋學之流弊,其惟禮學乎?或雲‘禮為忠信之薄’,是言一出而周衰;或雲‘禮豈為我輩設’,是言一出而晉亂。學術不明,而治術敝。”在研習四書時,認為應當以孟子學孔子,“由博反約,而未嘗親炙孔聖。”黃以周深信博文約禮的經學,才是行為義理的正途,因而求孟子學孔聖之師承,並以子思為其學術思想的樞軸,並在晚年體弱多病的景況下著有《子思子輯解》,闡述其學術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