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統計局

麻陽苗族自治縣統計局負責全區的統籌規劃,為地區發展做出合理的貢獻

主要職責,領導成員及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完成國家、省和市規定的統計調查任務,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擬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縣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計畫與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縣和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和縣直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鄉鎮管理統計員,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縣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制定縣直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及分工

熊生華: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全局工作。
滕召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財務、後勤、工業、投資、能源、新型工業化考核數據評估、節能降耗考核數據評估工作,負責計生工作。
周尚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綜合、核算、計算機站、名錄庫工作。
張志坤: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主管紀檢,分管法制、綜治、安全、黨風廉政建設和統計學會工作。
餘慶好:副局長,分管農業(含畜禽監測)、農調(含扶貧監測)、城調(含規下工業企業調查)、勞資、服務業、社會科技、商業、縣域經濟考核、鄉鎮村考核工作,負責城鄉劃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對局機關和全縣統計系統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政務信息、文秘、保密、保衛、後勤、財務、檔案等有關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統計事業單位管理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負責全局職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及房改資金的管理,社會保險的核算和管理;負責擬定和落實內部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做好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有關工作。
(二)法制股(掛麻陽苗族自治縣統計稽查辦公室牌子)
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負責依法行政考核評議工作,規範性檔案“三統一”工作,制定行政檢查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統計普法教育、教育培訓等工作;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承辦統計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統計人員從業資格、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三)綜合核算與經濟研究室
組織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和諮詢建議;指導全縣統計分析研究工作;負責統計新聞和統計宣傳工作;負責統計年鑑、統計手冊和統計月報編輯的有關工作;統一管理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開展政府績效數據評估認定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組織全縣投入產出調查,開展全縣資源環境核算工作;開展第三產業增加值核算;開展文化產業統計工作;綜合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進行相關統計分析;負責全縣統計制度方法、改革和管理,依法審批統計調查項目。
(四)業務股
組織實施全縣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開展退耕還林狀況、畜禽生產消費的統計監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農村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為縣委、縣政府制定農村經濟政策提供科學依據;及時反映縣域經濟的情況,開展縣域經濟考核、鄉鎮績效考核。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工業生產運行、經濟效益、企業經營狀況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的組織及指導;負責新型工業化考核統計的組織、實施、協調等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和建築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地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建築業、房地產企業聯網直報的組織與指導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全縣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研究建立全縣能源統計制度和監測評價指標體系;組織指導能源統計基礎工作;對全縣節能降耗進度情況進行統計監測和評價;負責全縣能源平衡統計核算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全縣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情況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金融保險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旅遊、招商引資、交通運輸、地質勘查、郵政、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負責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餐飲業和服務業企業聯網直報的組織與指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組織實施人口、勞動力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人口、勞動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勞動統計單位聯網直報工作的組織及指導;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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