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教育局

麻城市教育局

麻城市教育局位於麻城市金橋大道西段,主要職責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麻城市教育局
  • 地區:湖北省麻城市
  • 職責:主管全市教育事業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人事科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辦公地點,工作人員基本情況,內設機構,一級科室,二級單位,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湖北省麻城市教育局,是麻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麻城市教育局黨組書記:李黎明
麻城市教育局局長:李黎明
麻城市教育局副局長:李建喜(試用期一年)

辦公地點

麻城市金橋大道西段。
麻城市教育局

工作人員基本情況

教育局機關現有幹部54人,其中,大學本科學歷29人,專科學歷25人,副處級幹部1人,正科級幹部10人,副科級幹部12人,科員31人。

內設機構

一級科室

有辦公室(加掛內保科牌子)、人事科(加掛離退休教師管理科牌子)、大中專畢業生分配辦公室(加掛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牌子)、計畫財務科(加掛審計科牌子)、普通教育科(加掛體育衛生藝術科牌子)、職業技術與成人教育科、教師管理科、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簡稱督導辦)、語委辦;紀檢機構有教育局紀委、監察室;群團組織有教育工會、團委。

二級單位

有教研室(教育科學研究所)、招生辦、教育技術裝備站(電教館)、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經費管理中心、教育書刊發行社。

主要職責

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規章草案及實施辦法。
(二)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教育、教學體制改革。
(三)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和方案;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檢查實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辦學標準、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檔案;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督導評估與複查;開展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工作。
(五)統籌管理和協調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基礎教育工作。
(六)規劃指導所屬學校黨建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所屬學校的綜合治理、檔案保密工作。
(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實施校長、教師聘任制。歸口管理所屬學校校(園)長。
(八)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證書制度,統籌規劃並組織實施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在人事部門指導下負責全市中小(含幼稚園)校(園)長和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會同主管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市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成人高校、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畫,組織協調招生管理工作;制訂高校、中專畢業生就業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十)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和專業的設定、合併、撤銷的組織論證和申報指導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舉辦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評估、審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的科學研究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協調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的科技開發、科研成果轉化和教育興農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出國留學人員、來麻留學人員和外國文教專家、教師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教育方面的出國(出境)人員的審查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語言文字的規範和標準的監督檢查;指導和組織推廣國語和國語的測試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以及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資料裝備工作;指導、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承擔教育督導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協會、基金會的工作;管理所屬單位的工作。
(十五)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關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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