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電子普通護照辦理指南

鹽城市電子普通護照是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

護照介紹,護照申請,提交材料,不予簽發,證件期限,費用標準,補辦指南,

護照介紹

電子普通護照是在傳統本式普通護照中嵌入電子晶片,並在晶片中存儲持照人個人基本資料以及面部肖像、指紋信息的新型本式證件。電子普通護照繼續保留了現有護照的各項功能,同時採用更為可靠的數字加密技術、更加先進的印刷防偽技術以及更加美觀的主題圖案,既確保了電子普通護照的高安全性,又展示了國家形象。
(一)電子普通護照的規格
電子普通護照的規格為125mm*88mm,共48頁。封皮為棗紅色。封面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英文字樣以及電子護照標識等燙金內容。
護照第2頁為資料頁,設有持照人標準照、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出生地點、簽發日期、簽發地點、有效期、簽發機關、持照人簽名等欄目。資料頁下方為機讀區,上面列印有標準機讀碼。第3頁為聲明辭頁。第4頁至第7頁為備註頁。第8頁至第46頁為簽證頁。第47頁為應急資料頁,申請人可在此項填寫兩位親友的聯繫方式。第48頁為注意事項頁。護照封三頁內嵌有晶片,記憶體有持照人的基本資料。護照號碼由大寫英文字母E加8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二)電子護照的美觀性
電子普通護照採用了以“輝煌中國”為主題的圖案元素,並採用常光、螢光及水印三種圖案形式共同表現主題。其中常光、螢光圖案分別選擇了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香港、澳門、台灣具有地域性代表的元素進行設計,並通過“天安門”、“長城”、“天壇”等3個代表國家形象的元素進行聯接;水印圖案選擇的是我國56個民族的人物形象,從人文的角度將地域性的元素連成一體。
主題圖案印刷在電子護照的第8頁至第46頁。其中國家形象代表元素每圖占二個頁面,採用雙頁聯幅設計;地域代表元素每圖占一個頁面,按照行政區劃順序排列。
少數民族人物形象的水印圖案位於第4頁至第46頁的紙張內,每頁包含2至3個不同民族的人物形象。
整個圖案設計恢宏大氣、蘊意深刻,既展示了我國的自然風貌,又展現了我國源遠流長的歷史文化和中華民族和諧統一的精神理念。
(三)電子護照的安全性
電子普通護照採用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有關標準的高安全性智慧卡晶片,並採用具有較高安全強度的非對稱密碼技術對晶片數據進行保護,確保了電子普通護照的數字防偽性能。在物理防偽方面,電子普通護照採用了異型隔色、光彩油墨、雷射穿孔、高分辨全息等多項防偽技術,增強了電子普通護照的物理防偽水平。通過以上措施,能夠有效防範偽造變造護照行為的發生,保護持照人的合法權益。
(四)電子護照啟用的意義
電子普通護照的啟用是我國護照簽發管理工作的一次重大變革,對維護國家安全、便利公民出行、促進人員國際交流、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啟用電子普通護照,將進一步提升我國護照的信譽度,使公民的國際旅行更加便捷;將進一步提高我國護照的安全性,有效防範偽造變造護照行為的發生,保護持照人的權益;將進一步提升持照人口岸通關的便利性,並為持照人獲得自助通關等更加便利的出入境服務提供技術條件;將進一步提升國家形象,向世界展示中國民族融合、和諧共存的精神理念。

護照申請

在國內的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應當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接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的詢問。申請人在辦理電子普通護照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現場採集指紋及簽名信息。

提交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複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電子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不予簽發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1、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2、無法證明身份的;
3、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公民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遣返回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其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被遣返回國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普通護照。

證件期限

電子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16周歲的5年,16周歲以上的10年。

費用標準

根據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規定,辦理電子普通護照的費用與以往相同,即首次辦理電子普通護照費用為200元/本;換髮普通護照費用為220元/本(含換髮加注費);原普通護照失效需重新申請的費用為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費);因原普通護照被盜、損毀需補發的費用為220元/本(含補發加注費);因原普通護照丟失補發的費用為420元/本(含補發加注費);加注的費用為20元/本。

補辦指南

電子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者被盜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或者我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報告。在國內,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補發護照;在國外,可以向我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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