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居民結婚登記指南

鹹陽市本地居民結婚登記在任意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婚姻登記機關處理。

基本介紹

  • 受理機構:任意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婚姻登記機關
  •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
  • 諮詢服務:各縣(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 辦理地點:任意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婚姻登記機關
  • 收費標準:結婚證工本費9元/對
  • 投訴電話:市民政局基政科38990053
政策依據,申辦條件,申報材料,辦事流程,辦理時限,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

申辦條件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且無配偶;
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3、非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申報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辦事流程

初審(當事人出示證件);
申請(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頒發《結婚證》

辦理時限

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受理、發證。
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並書面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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