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招投標各項運作規範和管理制度,指導全市的招投標活動,對各種建設工程招投標、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政府採購和產權交易等活動,實施全程監督、管理、指導和檢查。
二、對進入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運作的招投標項目進行備案認可,並實施全過程監督;根據招標人提供的招投標情況報告,對招投標活動是否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規範運作出具書面說明。
三、宣傳、貫徹、執行招投標各種法規、方針、政策,負責投標標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檔案的起草工作,制定招投標監管人員學習培訓計畫,對招投標專家庫和中介代理機構進行規範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領導成員:雷宏斌,王有鐸,謝曉斌等
- 內設機構:綜合科,管理科等
- 作用:宣傳、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