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一、制定招投標各項運作規範和管理制度,指導全市的招投標活動,對各種建設工程招投標、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政府採購和產權交易等活動,實施全程監督、管理、指導和檢查。

二、對進入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運作的招投標項目進行備案認可,並實施全過程監督;根據招標人提供的招投標情況報告,對招投標活動是否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規範運作出具書面說明。

三、宣傳、貫徹、執行招投標各種法規、方針、政策,負責投標標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檔案的起草工作,制定招投標監管人員學習培訓計畫,對招投標專家庫和中介代理機構進行規範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領導成員:雷宏斌,王有鐸,謝曉斌等
  • 內設機構:綜合科,管理科等
  • 作用:宣傳、貫徹、執行
領導成員,內設機構,綜合科,管理科,督查科,主要職責,

領導成員

雷宏斌 市政府副秘書長、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王有鐸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謝曉斌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
程冰野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
程應峰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鹹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
王柳寧 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調研員、鹹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內設機構

綜合科

負責機關、黨務、文電、檔案、財務、人事、後勤管理等日常事務性工作。

管理科

負責對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指導;
負責招投標業務、代理機構、專家庫、招投標公告信息的協調管理;
負責提供技術諮詢、檔案查詢、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
承擔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和規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督查科

招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投訴,查處招投標過程中的違紀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招投標執法檢查。

主要職責

一、制定招投標各項運作規範和管理制度,指導全市的招投標活動,對各種建設工程招投標、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政府採購和產權交易等活動,實施全程監督、管理、指導和檢查。
二、對進入是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運作的招投標項目進行備案認可,並實施全過程監督;根據招標人提供的招投標情況報告,對招投標活動是否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規範運作出具書面說明。
三、宣傳、貫徹、執行招投標各種法規、方針、政策,負責投標標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檔案的起草工作,制定招投標監管人員學習培訓計畫,對招投標專家庫和中介代理機構進行規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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