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華信用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鵬華信用增利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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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華信用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鵬華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鵬華信用增利B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鵬華基金
  • 基金管理費:0.60%
  • 首募規模:21.72億
  • 託管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206004
  • 成立日期:20100531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在控制風險並保持良好流動性的基礎上,通過嚴格的信用分析和對信用利差變動趨勢的判斷,在獲取當期收益的同時,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品種,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可轉債、分離交易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等,同時投資於股票、權證等權益類品種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作為債券型基金,本基金重點關注未來巨觀經濟形勢及利率變化趨勢。因此,對巨觀經濟形勢及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尤其是利率政策的研判將成為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為資產配置提供前瞻性指導。本基金將在對未來巨觀經濟形勢及利率變動趨勢進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對固定收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和現金資產的配置比例進行動態調整。
2、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債券投資將採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債券選擇策略、信用策略等積極投資策略, 在控制風險並保持良好流動性的基礎上,通過嚴格的信用分析和對信用利差變動趨勢的判斷,在獲取當期收益的同時,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1)久期策略
根據對巨觀經濟周期所處階段及其它相關因素的研判調整組合久期。如果預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將增加組合的久期,以較多地獲得債券收益率下降帶來的收益;反之,如果預期利率將上升,本基金將縮短組合的久期,以減小債券收益率上升帶來的風險。
(2)收益率曲線策略
收益率曲線形狀的變化將直接影響本基金組合中長、中、短期債券的搭配。本基金將結合收益率曲線變化的預測, 適時採用子彈式、槓鈴或梯形策略構造組合,並進行動態調整。
(3)債券選擇策略
根據單個債券到期收益率相對於市場收益率曲線的偏離程度,結合信用等級、流動性、選擇權條款、稅賦特點等因素,確定其投資價值,選擇定價合理或價值被低估的債券進行投資。
(4)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過主動承擔適度的信用風險來獲取較高的收益,所以在個券的選擇當中特別重視信用風險的評估和防範。本基金採用內部評估體系對債券發行人以及債券的信用風險進行評估。債券研究員根據國民經濟運行周期階段,分析信用債券發行人所處行業發展前景、發展狀況、市場地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和債務水平等因素,評價債券發行人的信用風險,並根據特定債券的發行契約,評價債券的信用級別,確定信用債券的信用風險利差。
信用債的收益率主要受信用利差曲線變動趨勢和其自身信用變化兩方面影響,本基金相應地採用以下兩種投資策略:
1)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策略:首先分析經濟周期和相關市場變化情況,其次分析信用債市場容量、結構、流動性等變化趨勢,最后綜合分析信用利差曲線整體及分行業走勢,確定本基金信用債券分行業投資比例。
2)信用變化策略:信用債信用等級發生變化後,本基金將採用最新信用級別所對應的信用利差曲線對信用債券進行重新定價。
本基金將根據內部信用評級結果,結合對類似債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對未來信用利差走勢的判斷,選擇信用利差被高估、未來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債券進行投資。
3、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資以精選個股為主。在嚴格控制風險並判斷未來股票市場趨勢的基礎上,考察上市公司所屬行業發展前景、行業地位、競爭優勢、盈利能力、成長性、估值水平等多種因素,精選流動性好,成長性高,估值水平低的股票進行投資。

收益分配原則

1、A類和B類基金份額之間由於A類不收取而B類收取銷售服務費將導致在可分配收益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類基金份額內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應當以基金可供分配利潤為基準計算。基金可供分配利潤指收益分配基準日本基金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與未分配利潤中已實現收益的孰低數;
3、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 3 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基金實施收益分配的,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基金份額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基金份額的面值。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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