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城區地方稅務局

鯉城區地方稅務局是一家位於鯉城區的政府稅務監督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鯉城區地方稅務局
  • 成立日期:1994 年 9 月
  • 機構設定:內設 5 個科室、下設 7 個分局
  • 幹部職工人數:73人
  • 演員人數:58人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鯉城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 1994 年 9 月,內設 5 個科室、下設 7 個分局, 現有幹部職工 73 人,其中黨員 58 人,占總人數 79.45% , 大專以上學歷70人,占總人數95.89% 。
主要負責鯉城區8個辦事處7000多家納稅戶的地方稅收管征工作。十幾年來,鯉城區地方稅務局牢固樹立“向管理要稅收”的征管思路,堅持以人為本,帶好隊伍促收入,帶好隊伍促征管,大力加強查偷堵漏,努力挖掘稅收增長點,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財力保障。
區局連續六屆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稱號,被市總工會授予優秀“職工之家”,所轄分局均被授予市、區級創建文明行業工作先進單位,繼續保持文明創建“滿堂紅”,征管科被授予省級“巾幗文明崗 ”,1個分局被授予省級“青年文明號”,1個分局被授予全省地稅系統先進集體,1人被授予福建省優秀共產黨員,1人被授予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1人被授予全省地稅系統先進工作者,1人被授予福建省新長征突擊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研究擬定有關地方稅收具體實施細則、辦法。
(二)參與研究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建議,促進本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經濟的發展。
(三)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貫徹執行。
(四)組織實施本省地方稅收和國務院、省政府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包括營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事業建設費、基礎設施建設附加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費、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堤防費、工會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殘疾人就業保證金];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組織辦理政策性稅收減免和優惠政策等具體事項。
(五)編報本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地方稅收收入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
(六)開展稅收行政執法,負責辦理稅務行政複議。
(七)負責本區地方稅務局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預算內外資金的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基層稅務分局領導幹部。負責本區地方稅務局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與實施。
(八)負責本區基層稅務分局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監督檢查基層單位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情況。
(十)研究分析本區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調查了解納稅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促進經濟發展,不斷充裕稅源。
(十一)組織稅收宣傳和理論研究;組織實施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
(十二)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答覆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內設6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稅政科、征管法規科、計財信息科、人事監察科、規費徵收管理科。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本局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本局稅收宣傳工作;
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組織辦理區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和財產等行政事務。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督查本局重要事項的落實工作。
(二)稅政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
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人員和其它涉外的地方稅收的協調與管理。
(三)征管法規科
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檢查本區基層徵收單位稅收法制建設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
(四)計財信息科
匯總分析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本區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
組織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負責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五)人事監察科
負責本區地稅局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負責本局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系統出國(境)的審批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管理人事檔案。制定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基層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按照《黨章》、《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負責監督檢查本區地稅局基層單位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對系統稅務人員廉政教育、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
(六)規費徵收管理科
負責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費、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堤防費、工會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及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其它費、金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配合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費收入計畫建議數和分析社會保險費收入進度情況。負責社會保險費政策、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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