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山縣統計局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和省、市、政府的要求,組織全縣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和統計調查方法的改革、審查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方案;組織全縣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魯山縣統計局
  • 地點:魯山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 能,現任領導,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職 能

(一)依照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政策和計畫,制訂全縣性的統計工作規章、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根據國家和省、市縣政府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及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標準,並在此基礎上制定和完善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制度。
(三)
(四)負責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統計工作;承擔全縣包括一、二、三產業在內的全社會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信息資料的蒐集、加工、整理,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研究以及巨觀經濟的核算、預警、預測工作;準確地反映國民經濟運行的態勢,科學地剖析巨觀經濟中各種錯綜複雜的關係,並揭示其發展變化的規律;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和諮詢,為巨觀管理與科學決策服務。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組織協調和規劃管理全縣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六)嚴格執法,加強對統計法律、法規、制度、標準及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保障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的職權,確保統計數據準確、全面、及時上報。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縣統計資料庫體系。
(八)受省統計局委託管理省設在魯山縣的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領導和管理魯山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
(九)加強統計教育,組織全縣統計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余傳舉:魯山縣統計局局長。

內設機構

魯山縣統計局內設四個職能股(室):辦公室、農業統計股、經濟貿易投資統計股、綜合統計股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
魯山縣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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