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水法》、《防洪法》、《礦產資源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檔案涉及砂資源管理有關規定的宣傳貫徹和落實。
(二)負責砂資源的勘測、規劃和開採手續的審核,報批工作。
(三)承擔水利、國土資源、林業、環保、稅務等職能部門委託的涉及砂資源管理的行政職能。
(四)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全縣砂資源管理工作,依照委託書規定,承擔砂資源開採權的競拍、采砂管理費、資源補償費、稅款的徵收工作。
(五)負責依法訂擊違法開採砂資源的行為,維護正常的砂資源開採秩序和行銷秩序。
(六)配合縣水利局做好全縣河道保護,疏浚和險工險段的治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魯山縣砂管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位置:魯山縣
- 職務:組織協調全縣砂資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