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
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要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辦理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
(七)圍繞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縣政府文電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九)負責縣政府政務信息的采編、分析、上報;負責全縣政府信息網路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元地章十一)負責縣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系統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
(十二)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熱線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芝危、辦事處對熱線交辦事項的辦理工作,並及時向縣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報告。
(十四)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工作。承擔縣政府目標管理辦公室、縣政府工農關係協調辦公室、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的後勤服務工作。
(十五)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工作;承擔統籌規劃、協調推進縣政府立法工作和審查縣政府各部門報送縣政府的規章草案工作;承擔縣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制定、審查備案及解釋工作;承擔縣政府重大決策事項和涉法事務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建立完善規範行政執法有關制度;承擔行政執法指導和監督職責,負責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及培訓、推行服務型執法和推進
行政執法責任制等有關工作;受理、審理向縣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受縣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指導規範全縣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工作,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的日常管理;負責指導全縣行政調解工作;負責指導協調仲裁辦事機構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省金融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勢和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擬訂全縣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意見及政策建議;聯繫市級及駐葉金融機構,組織開展銀政企對接合作;協調推進域外金融機構引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負責地擔簽辨勸方投融資體系建設,推進全縣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統籌推動全縣企業改制上市;負責
融資性擔保和小額貸款行業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縣金融風險,推動全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李會良:中共魯山縣委副書記、縣長。主持縣斷院盛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審計局。
彭清旺:中共魯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財政、金融、國有資產監管、統計、應急管理、機關事務和政務公開等方面工作。協助縣長分管審計工作。分管縣政府辦公室(金融工作局、人防辦)、發改委、財政局(
國有資產管理局)、應急管理局、統計局、
行政服務中心、接待辦。聯繫稅務局、人民銀行、銀監辦、銀行及其他各類金融機構、保險機構、縣地調隊。聯繫縣人阿雅台匪大、縣政協、縣監察委員會、縣法院、縣檢察院、縣政府新聞辦公室。
曲延輝: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工業、發展改革委工業發展相關工作、國企改革、交通運輸、工業園區籌備等方面工作。協助常務副縣長負責經濟運行、應急管理工作。分管發改委(工業經濟運行、工業重點項目、國企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產業集聚區管委會、交通運輸局、公路局、鹽務局。聯繫魯山供電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郵政局、魯山火車站。聯繫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縣總工會、縣科協。
王獻春: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扶貧方面工作,分管扶貧辦。
劉國朝: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牛戲紙。負責公安、司法、信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生態環境、林業、民政和特色商業區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訪局、林業局、民政局、城南特色商業戲甩朽服務中心。聯繫市生態環境局魯山分局、縣公務員局。
湯欽: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房管局、新型社區辦、三創辦、市場發展中心、鐵路辦。聯繫文明辦、公積金管理辦公室。
楊洪峰: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教育體育、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教體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教育督導室、疾控中心、縣醫院、一高、二高、三高。聯繫縣婦聯、團縣委。
魯山縣財政局、魯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魯山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教育體育局、農業局、民族宗教局、財政局、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城鄉規劃局、水利局、魯山縣農機局、民政局、文化局、交通運輸局、審計局、
國土資源局、工信局、司法局、商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彭清旺:中共魯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財政、金融、國有資產監管、統計、應急管理、機關事務和政務公開等方面工作。協助縣長分管審計工作。分管縣政府辦公室(金融工作局、人防辦)、發改委、財政局(
國有資產管理局)、應急管理局、統計局、
行政服務中心、接待辦。聯繫稅務局、人民銀行、銀監辦、銀行及其他各類金融機構、保險機構、縣地調隊。聯繫縣人大、縣政協、縣監察委員會、縣法院、縣檢察院、縣政府新聞辦公室。
曲延輝: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工業、發展改革委工業發展相關工作、國企改革、交通運輸、工業園區籌備等方面工作。協助常務副縣長負責經濟運行、應急管理工作。分管發改委(工業經濟運行、工業重點項目、國企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產業集聚區管委會、交通運輸局、公路局、鹽務局。聯繫魯山供電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郵政局、魯山火車站。聯繫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縣總工會、縣科協。
王獻春: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扶貧方面工作,分管扶貧辦。
劉國朝: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公安、司法、信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生態環境、林業、民政和特色商業區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訪局、林業局、民政局、城南特色商業服務中心。聯繫市生態環境局魯山分局、縣公務員局。
湯欽: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房管局、新型社區辦、三創辦、市場發展中心、鐵路辦。聯繫文明辦、公積金管理辦公室。
楊洪峰:魯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教育體育、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教體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教育督導室、疾控中心、縣醫院、一高、二高、三高。聯繫縣婦聯、團縣委。
內設機構
魯山縣財政局、魯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魯山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教育體育局、農業局、民族宗教局、財政局、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城鄉規劃局、水利局、魯山縣農機局、民政局、文化局、交通運輸局、審計局、
國土資源局、工信局、司法局、商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