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活動實施方案

發布日期,一、指導思想,二、工作目標,三、工作任務,(一)加強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管理,(二)完善中醫藥服務網路,(三)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五)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六)突出中醫藥文化建設,四、職責分工,五、創建工作實施步驟,六、工作要求,

發布日期

高邑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高邑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高邑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高邑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高邑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活動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高邑縣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4日
高邑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活動實施方 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基層中醫藥工作,健全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切實做好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傳統醫學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加快推進我縣中醫藥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新時期的衛生工作方針,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契機,結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健全基層中醫藥衛生服務網路,突出抓好農村中醫工作,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積極開展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活動,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基本醫療服務,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標

按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評審細則》,結合我縣農村衛生和中醫藥工作重點,完善農村中醫藥服務網路,加強農村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全面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促進我縣基層醫療機構有效開展中醫藥服務,滿足居民健康需求,成功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

三、工作任務

按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標準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管理

健全縣各相關部門和各鄉鎮共同推動中醫藥工作的協調機制,制定高邑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縣財政逐年提高中醫專項經費用於支持中醫建設,中醫事業費的增長比例高於衛生事業費的增長比例。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障中充分發揮中醫藥的作用,制定鼓勵政策,引導城鄉居民選擇套用中醫藥服務。

(二)完善中醫藥服務網路

積極完善中醫藥服務網路,加大對縣中醫院的扶持力度,為縣中醫院的發展提供政策扶持;鄉鎮衛生院進一步加強中醫科和中藥房建設;每個村衛生所均有1名中醫或能中會西的鄉村醫生運用中醫藥技術為城鄉居民提供中醫藥服務。

(三)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積極引進中醫藥大中專畢業生,進一步提升全縣中醫藥人員的素質,做好繼續教育、在職培訓、“三基”訓練、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科人才骨幹培訓等工作。鼓勵西醫學中醫,開展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培訓,進一步最佳化中醫藥專業人才隊伍結構,提高業務能力。結合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認真開展《國家基本藥物臨床套用指南(中成藥)》和《中成藥臨床套用指導原則》的培訓,提高臨床醫生的中成藥套用水平。
(四)加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
繼續開展省級和縣級重點中醫專科建設工作,積極引進和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加強中醫科研工作,積極組織申報中醫藥科研課題,全面推動中醫專科(專病)建設,特別是在中醫腦病、中醫骨傷、中醫肝病、針灸推拿科等基礎較好的學科建設上,要進一步發揮特色和優勢。提高全縣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完善相關制度和考核機制。

(五)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

鄉鎮衛生院要積極利用中醫藥知識和技能開展防病治病工作,廣泛開展中醫藥健康教育和宣傳諮詢活動,提高城鄉居民中醫藥預防保健能力。制定中醫藥保健處方,運用中醫藥知識和方法開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務。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積極參與傳染病的預防工作。

(六)突出中醫藥文化建設

加大對中醫藥文化總結、整理、宣傳的力度,推動中醫藥文化體系建設。在全縣醫療機構建設中醫診療特色區域,從服務理念、行為規範、環境形象等方面體現中醫藥文化特點。利用多種形式開展中醫藥宣傳工作,使民眾了解中醫藥、認識中醫藥、認同中醫藥、使用中醫藥、感受中醫藥文化。

四、職責分工

縣發改委要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和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
縣財政局要保障中醫藥事業發展必要的經費。
縣人保局要加大中醫藥人才的引進力度;要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縣科技局要對中醫藥科研項目實行傾斜,加大對中醫藥科研項目的扶持力度。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加強醫療機構和藥品現場的中藥質量監管。
縣衛計局要將中醫藥工作納入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制定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在城鄉居民醫療保障中充分發揮中醫藥的作用,引導參合人員選擇運用中醫藥服務。落實政府對縣中醫院在投入上予以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於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補償機制。建立中醫藥服務工作考核機制,並納入對其管理人員年度工作考核目標。建立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基地,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
縣中醫院要落實對基層單位創建工作的指導,建立與鄉鎮衛生院的對口支援關係。加強重點專科建設,制定實施常見病中醫臨床診療方案,提高中醫藥服務比例。
各鄉鎮衛生院均要設定中醫科和中藥房,達到《鄉鎮衛生院中醫科基本標準》要求。設立1個以上中醫診室和1個以上其它中醫臨床診室(包括針灸、推拿、理療、康復、養生保健室等),並集中設定,在裝修裝飾上體現中醫藥文化特色,形成相對獨立的中醫藥綜合服務區。村衛生所要配備相關中醫診療設備,積極提高中醫藥服務比例,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

五、創建工作實施步驟

(一)籌備階段(2017年5月10日—5月20日)
對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標準》,對我縣基層中醫藥工作進行總結和自評,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並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提出申請。成立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詳見附屬檔案),對照建設標準加強調研,擬訂高邑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創建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分工。
(二)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5月21日—5月31日)
召開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動員會議,研究部署創建工作,明確創建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目標、步驟及保障措施,把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工作列入縣、鄉鎮兩級政府工作目標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劃。
(三)實施階段(2017年6月1日—年6月30日)
進一步加強對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活動的領導,創建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政策落實、資料整理。加強對創建工作的日常指導和督促,對照創建標準完成各項創建任務。
(四)評估驗收階段(2017年7月1日—9月31日)
結合我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實際,查找問題,針對存在問題研究整改措施,迎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我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的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對發展中醫藥事業的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河北省發展中醫條例》以及上級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等要求,將中醫藥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籌本地區中醫藥事業發展。在成立高邑縣創建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研究部署創建工作。
(二)統籌協調,合力推進。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相互協作,共同推進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工作。衛計部門作為創建工作的主要實施部門,要對全縣中醫工作實行統一規劃,經常性開展督促、指導;發改、財政、科技、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認真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利用各種形式,進一步加大對中醫藥工作的宣傳力度,認真宣傳國家、省有關中醫藥的方針政策,緊緊圍繞創建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這一主題,及時宣傳我縣出台的一系列中醫藥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在鄉鎮、醫院建立中醫藥工作的宣傳陣地,積極普及中醫藥知識,向人民民眾廣泛宣傳中醫藥文化的內涵,宣傳中醫藥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識和作用,提高人民民眾利用中醫藥進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識和能力。
附屬檔案:高邑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領導小組
附屬檔案
高邑縣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領 導 小 組
組長:楊捷縣政府副縣長
副 組 長:李建朋縣政府辦主任
梁京發縣衛計局局長
成員單位:王增奎縣發改局局長
劉愛文縣人社局局長
胡志喬縣財政局局長
李國慶縣編辦主任
王占位縣科技局局長
趙宗法縣食藥監局局長
席文科縣物價局局長
薄占申縣衛計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考核檢查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衛計局,辦公室主任由縣衛計局主管副局長薄占申同志兼任,負責創建活動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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