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國土資源局

高要市國土資源局,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會務組織、機要、檔案以及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審核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安全保衛、雙擁、武裝、保密、接待等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管理法規政策的宣傳;統籌協調本系統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指導本系統國土資源檔案管理工作。

一、根據局主要職責,市國土資源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人:吳金全)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會務組織、機要、檔案以及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審核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政務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安全保衛、雙擁、武裝、保密、接待等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管理法規政策的宣傳;統籌協調本系統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指導本系統國土資源檔案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與監察室合署)(負責人:梁桂英)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工資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國土資源所的勞動工資、教育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出訪、職稱申報評聘等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開展上述工作。負責檢查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情況實施監察,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研究制定本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措施和辦法;負責對局黨組任免的幹部實施監督檢查。
(三)黨委辦公室(負責人:李達江)
組織機關黨員幹部宣傳學習貫徹落實中央、上級黨委和局黨組的重要會議精神、重大方針政策和開展紀律教育學習月活動;負責機關黨委黨務日常工作及指屬下各黨支部開展黨務工作,制定相關工作制度,推進落實機關黨委各項工作部署和決議;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宣傳、普法、扶貧、證照年檢等工作,指導上述群團組織依照各自章程獨立開展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系統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
(四)財務股(負責人:李文)
負責擬定有關財務管理辦法,對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財政撥款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實施經費收支預算、決算有關工作;負責國家和省規定國土資源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他收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使用費和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保證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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