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政策法規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

高縣村級幹部國土資源
政策法規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省、市關於嚴格國土資源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進一步提高全縣基層幹部對國土資源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保護和合理利用國土資源的意識。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政策法規教育培訓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培訓目的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耕地保護和資源節約基本國策,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增強廣大基層幹部國土資源法律意識,提高依法管理國土資源的能力,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科學發展。
培訓目的:(一)進一步提升廣大村級幹部依法處理與國土資源相關的各項工作能力,切實保護好土地和礦產資源;(二)進一步明確村級幹部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的共同責任,強化村級幹部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三)進一步提高廣大幹部民眾自覺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和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意識,增強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二、教育培訓對象
教育培訓對象:全縣村、社區幹部(含書記、主任、文書)。
三、教育培訓方式及主要內容
教育培訓實行片區村級幹部培訓方式。縣國土資源局派出業務骨幹進行國土資源管理相關知識的講解培訓,確保對全縣所有村級幹部培訓一次。
培訓主要內容:(一)宣傳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嚴格國土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講解我縣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所面臨的形勢;(二)宣傳和培訓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農房審批、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礦產資源管理等國土資源管理基礎知識;(三)宣傳和培訓國土資源法律法規、講解村級幹部如何履行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職責、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表現形式及其法律責任等內容。
四、時間安排
本次教育培訓活動,從2016年3月開始,2016年4月結束,歷時2個月。整個活動分為準備階段、教育培訓階段、總結提高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20日)
2016年3月10日以前,制定並下發《高縣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政策法規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
2016年3月15日以前,縣國土資源局業務骨幹按照教育培訓活動的相關要求,完成教材提綱的編寫,統一彙編成冊。
2016年3月20日以前,縣國土資源局會同各鄉鎮政府落實教育培訓地點、時間、組建師資隊伍、課程設定、教材提綱編印等培訓準備工作。
(二)教育培訓階段。(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20日)
1.縣國土資源局會同各鄉鎮人民政府具體實施本片區村級幹部的國土資源政策法規教育培訓工作,各鄉鎮分管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領導列席培訓會,並清點本鄉鎮村(社區)被培訓人員,確保本轄區所有村級幹部參加培訓。
2.分片培訓及時間安排:
3月21日—3月22日,慶符片區(慶符、四烈、可久)
3月25日—3月28日,文江片區(文江、落潤、趲灘)
3月29日—3月31日,月江片區(月江、勝天、大窩)
4月4日—4月6日,羅場片區(羅場、蕉村、嘉樂、羊田)
4月7日—4月9日,來復片區(來復、慶嶺、雙河、瀠溪)
4月11日—4月13日,沙河片區(沙河、復興)
(三)總結階段。(2016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教育培訓工作結束後,各鄉鎮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要認真總結分析此次培訓中遇到的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法,為以後工作的開展理清思路,並於2016年4月30日前形成書面總結報告縣政府。此次教育培訓工作將作為縣政府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國土資源管理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此次教育培訓活動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結合自身實際,制定詳細的教育培訓計畫和方案,利用此次契機,將國土資源政策法規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按照要求做好教育培訓相關工作,務必按時完成培訓任務。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
這次教育培訓對象是基層村(社區)幹部,縣國土資源局要有針對性地精心準備,認真備課,靈活施教,增強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培訓質量,切實做好教學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特別是培訓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要認真做好服務,確保人員到位,紀律嚴明。
(三)搞好宣傳報導。
縣國土資源局要積極協調相關主流媒體適時開展對教育培訓活動的宣傳報導。充分發揮輿論宣傳作用,做到“報紙有文章,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網路有信息”,紮實推進教育培訓活動的宣傳報導,進一步擴大教育培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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